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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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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18-015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新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姜强先生列席参加。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3。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