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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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临2018-013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除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7年度新增及修订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博瑞·创意成都”一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博瑞麦迪亚置业有限公司现持有“博瑞·创意成都”一期面积56,876.14㎡的房屋为投资性房地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估价,2017年12月31日其总估值为6.29亿元,平均单价约11,059元/㎡,比去年增加约492元/㎡。为谨慎、合理的确定该房产价值,公司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2017年12月31日确定为9,422元/㎡(约为估价的8.52折),截止2017年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2,709,003.59元,2017年度增加23,774,226.52元。

本次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的影响:(1)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后,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7,830,669.89元。(2)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7,830,669.89元。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临2018-014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何廷凯因工作原因请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解除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二、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执行2017年度新增及修订会计准则的议案》。

三、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博瑞·创意成都”一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四、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置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8-015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股权转让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简要内容: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洪宏协商一致,四方共同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解除协议》。一致确认: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向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返还暨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款(即本金)合计为39,575,104元;支付投资补偿款13,079,432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博瑞传播当期净利润1291.18万元。

● 风险提示:《〈股权转让协议书〉解除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尚需经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眼界”)与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之光”)、洪宏签定《关于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华夏之光将其持有深圳市盛世之光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博瑞眼界(详见公司2013-042号公告)。此后,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之光”)。

在履约过程中,博瑞之光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加之与合作方的经营理念出现差异,为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经博瑞眼界与华夏之光、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光投资”)、洪宏协商一致,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协议方一: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22楼D室

法定代表人:洪宏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广告业务;展览展示策划、礼仪庆典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策划;会务服务;礼品设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

股东: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星光”)

华夏之光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7,953,935.59元、净资产39,421,393.07元、营业收入31,186,707.07元、净利润903,601.33元。

2、协议方二: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A座603室

法定代表人:洪宏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李向晖、洪宏、姚华镔、柯加纯

之光投资系本次交易的连带责任担保方。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梅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创意产品设计、研发、推广、策划、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信息咨询;装潢设计;展览展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股权结构:华夏之光持有其49%的股权,博瑞眼界持有其51%的股权。

四、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一)达成协议解除合意:华夏之光、洪宏、博瑞眼界同意三方于2013年11月2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且华夏之光付清解除应付总款第一、二期款项之日起解除。

(二)解除应付款:在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博瑞之光进行审计和评估,并经华夏之光、洪宏、博瑞眼界共同清理主协议已履行状况的基础上,各方协商后一致确认:华夏之光向博瑞眼界返还暨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款(即本金)合计为39,575,104元;支付投资补偿款13,079,432元。

(三)款项支付:

第一期: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华夏之光向博瑞眼界支付2,000,000元定金。

第二期: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华夏之光向博瑞眼界支付本金18,183,303.04元和投资补偿款的51%,即:6,670,510.32元,共计24,853,813.36元;

第三期:博瑞眼界将持有的博瑞之光51%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华夏之光名下之日起7日内,华夏之光向博瑞眼界支付本金19,391,800.96元和剩余投资补偿款6,408,921.68元,共计25,800,722.64元。华夏之光若未能按《解除协议》约定向博瑞眼界支付第三期款项,博瑞眼界同意华夏之光可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不超过12个月。延期支付期间内,华夏之光应当自博瑞眼界将持有博瑞之光51%的股权过户至华夏之光之日次日起,至华夏之光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按照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向博瑞眼界支付费用。

(四)解除协议的生效、效力与终止

本协议经华夏之光、之光投资、博瑞眼界加盖公章、洪宏签字之日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1、 华夏之光按解除协议4.2条约定向博瑞眼界一次性付清定金;

2、 解除协议经博瑞传播董事会审议通过;

3、解除协议已取得华夏星光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担保措施:

上述第三期款项支付履行完毕前,由之光投资以其持有华夏星光12.5%股权为华夏之光提供质押担保;华夏之光以其持有博瑞之光的部分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在以上两项股权质押担保措施出现风险敞口时,之光投资同意就解除协议项下华夏之光所负债务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扶优”政策,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及资源发展优势项目,助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博瑞传播当期净利润1291.18万元。

六、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截止本披露日,华夏之光已向博瑞眼界一次性付清定金,本解除协议已获华夏星光董事会、博瑞传播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华夏星光股东大会批准方能生效。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