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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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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追加股份
质押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3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追加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彭朋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彭朋先生因其先前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其和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约定,追加质押500万股给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彭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彭朋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6,999,99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6%。

二、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3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4月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国航世纪大厦24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寿祺先生在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蒋海鸣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晓龙先生在外出差,委托董事祝丽玮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敏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选彭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彭敏女士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蒋海鸣女士、寿祺先生、胥志强先生,其中蒋海鸣女士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彭敏女士、祝丽玮女士、敬云川先生,其中彭敏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敬云川先生、蒋海鸣女士、刘菏卿女士,其中敬云川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寿祺先生、敬云川先生、陈建生先生,其中敬云川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彭敏女士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聘任胥志强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刘菏卿女士、祝丽玮女士、罗小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人员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聘任祝丽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祝丽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祝丽玮女士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祝丽玮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

电话:0773-5820465

传真:0773-5834866

邮箱: dmb@otmc.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公司聘任谭鸿浩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谭鸿浩先生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简历

1、彭敏

彭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民建中央外联委特邀委员,桂林市政协委员,桂林市工商联副主席。2005年至2010年担任德国GuangLu Europa GmnH公司经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职务,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彭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6,92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彭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刘菏卿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09年,山东科技大学工程硕士毕业。1992年-2014年7月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工作,2014年7月-2015年6月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工作,曾任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副队长、山东省煤田地质局财务处副处长。现任深圳市中融汇合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菏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刘菏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祝丽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0年,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证券报深圳总部市场总监,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祝丽玮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祝丽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胥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4年在聊城市建材总厂先后担任分厂副厂长、总厂销售部主任、企管部主任、经营部主任;2004年至2005年在山东省中能电力杆塔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5年至 2007年在聊城市中广数字电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7年至2010年在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经营分析部总监;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中辉乾坤(北京)数字电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风控办主任。 2014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内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胥志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2,34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胥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敬云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文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1993-2001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2001年至今任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敬云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敬云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6、蒋海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博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洛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北京高德悦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至今任北京瑞德励勤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海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蒋海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7、寿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经济学硕士,CFA资格持证人、CAIA资格持证人。曾任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讲师、汇丰私人银行助理副总裁、华光资本投资经理,2011年10月至今,在时机资本集团Skybound Capital任全球投资总监,现兼任CAIA协会香港分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寿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寿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陈建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大专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外联委委员、广东省外联委副主任,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瑞中世界丝路促进会理事。曾任青岛恒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至今任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现任公司董事。

陈建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建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9、罗小布先生:1959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经济地质专业毕业,1990 年开始从事 IT 行业,历任金科集团副总裁、上海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商业评论》杂志社副主编、北大管理案例中心副主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顾问、2006 年 12 月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运营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小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小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0、谭鸿浩先生,1969 年出生,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10月至1994年1月在广西玉林市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1994年2月至1998年10月在广西玉林市新潮机电供应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8年11月至2003年3月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园艺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0年5月担任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二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担任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经理。2015年10月加入公司,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谭鸿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鸿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