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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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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17年年度报告》 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审计报告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18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内部研究讨论,编制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93,5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7,418,6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418,680股,转增后股本为130,965,3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确认该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8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发展经营需求,公司拟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成立分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338.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由7,016万元变更为9,354.6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354.67万元变更为13,096.538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草案)〉的议案》,现拟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上市后需适用的相关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拟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季度绩效薪酬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的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18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17年年度报告》 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93,5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7,418,6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418,680股,转增后股本为130,965,3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确认该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8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季度绩效薪酬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的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金融 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但可购买相关产品中的优先级份额。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8年4月9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18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确认2017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经过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过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度预计无关联交易发生。

实际情况与2017年度预计情况一致,并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4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8.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6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8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均已到账。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经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根据募投项目投资控制、项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2、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关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一)经核查,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二)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淳中科技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淳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淳中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淳中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该方案尚需经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6,161.26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11.61万元。母公司截至2017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714.65万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3,5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7,418,6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418,680股,转增后股本为130,965,380股。

2.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公告编号:2018-01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昌平区北清路生命科学园博雅CC6号楼6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生命科学园博雅CC6号楼6层大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生命科学园博雅CC6号楼6层。

联系人:于澜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93,5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7,418,6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7,418,680股,转增后股本为130,965,380股。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确认该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8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2017年度公司确无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目前日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2018年度业务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季度绩效薪酬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的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七、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执行的薪酬符合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其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以绩效考核情况为评价基础,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的绩效管理、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何青:

赵仲杰:

邢国光: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