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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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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37 公司简称:镇海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652,505.5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5,093,428.00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32,996,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后的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服务于石油化工行业,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工程的建设和技术服务。公司向客户提供从工程前期的规划咨询到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结算审核直到运营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致力于在环境保护、油品质量升级、装置节能减排等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和创新。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并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

公司提供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服务以及其他类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提供自工艺包设计直至开车试运行的全流程服务。公司从业主手中以确定的投资规模承接项目后,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业务在公司的业务中处于核心地位,涵盖了前期工作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的多种咨询和设计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业务。公司具备咨询服务和设计各方面的技术实力,拥有石化、石油天然气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和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其他业务

①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是服务提供方按照业主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从专业的角度和身份,对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业务。公司拥有化工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②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业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的计算;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公司拥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咨询设计业务及其他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项目中标后公司整合设计业务部门、经营部、工程部、造价中心组建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和运作程序开始实施相关服务。不同项目的运营模式如下:

(1)工程总承包

公司实行总承包项目矩阵式管理,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后,按照《项目部组建管理规定》从设计部门、经营部(采购部)、工程部、造价中心抽调人员,组建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任命;项目部设计经理由设计部门提出、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采购经理由经营部提出、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施工经理由工程部提出、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控制经理由造价中心提出、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造价人员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由项目经理与各业务部门协商后及时调整。项目部组建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实施规划,设计、采购、施工、控制和QHSE经理等职能经理共同参与。

(2)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业务

公司经营部在工程咨询设计项目合同签订后或接受业主的设计委托文件后交给项目执行中心,由项目执行中心按照《工程设计项目的分类规定》对项目进行分类,并向设计部门下达咨询设计任务,同时递交在合同谈判期间业主提供的或在期间形成的所有涉及项目内容、质量、进度与费用的设计基础技术文件。各级设计人员按照公司《各级设计人员资格及任命规定》进行任命。

设计项目经理和设计经理负责协调设计项目的内外接口,并负责设计项目质量和进度的控制。设计经理与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草拟的设计计划确定详细的设计计划,随着咨询设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及时加以修改,以确保合理控制设计质量和进度。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的“工程勘察设计”子行业。按照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分类表》,该行业共有勘察、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建筑、水利等22类,本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和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是专注于石油化工领域的工程设计企业。

(2)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周期性特点

2017年,世界经济稳步复苏,增长动力增强。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势头。2017年是石油和化学工作经济运行的转折之年。全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好于预期。行业经济正稳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2017年回顾及2018年展望》,2017年,石油和化工行业收入达到13.78万亿元,增长15.7%。石油和化工行业主营收入利润率为6.14%,同比上升1.47点。

石油化工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与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及其投资情况息息相关。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受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国际原油价格变化,世界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对石化产业投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长期增长的趋势,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总体保持良好态势,整体呈现效益恢复性增长。在特定阶段,石油与化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会由于产能利用率、行业利润水平等原因而出现一定波动,石油化工勘察设计行业的增长速度也会出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进入“十三五”以来,中国炼油工业既面临新型城镇化、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带来的巨大发展空间和机遇,又面临着产能快速增长过剩加剧、成品油市场需求低迷、出口快速增长、国内外成品油市场竞争加剧及替代能源较快发展的巨大挑战,同时还面临着环保趋严和质量升级加快的双重压力。转型升级、绿色低碳、由大做强做赢仍将是“十三五”我国炼油工业发展的主旨。2017年炼油行业投资保持增长,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部分项目相继开始建设。受环保压力影响,炼化企业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等工程。石化工程设计企业的市场环境开始逐步改善。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服务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设计企业包括中石化系统内的几家大型综合工程公司,包括: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中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等;中石油系统内的几家大型综合工程公司,包括: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以及国企改制的民营工程公司,包括本公司、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专注于服务石油化工行业,立足于炼油领域环保设施的工程建设,凭借40多年的悠久历史、深厚的行业经验、专业技术的持续创新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监理、管理、造价等服务,得到了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等业主的高度认可,客户广泛分布于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国家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开启新一轮发展的起步之年。

纵观全球,2017年世界经济稳步复苏,增长动力增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石化领域18个国家69个油气合作项目将逐步实施,国际工程迎来了大有可为的黄金机遇期。但是,由于受过去两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炼油和化工行业投资萎缩的影响,公司依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放眼国内,2017年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势头,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同时,新常态也蕴含着新动力和新增长点。环保压力的加大、油品质量升级进程的加快,加大了炼油企业装置改造、工艺改进的步伐。为尽快实现尾气排放达标要求,石化企业持续加快推进硫磺回收装置的新建和提标改造项目,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空间。随着《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三五规划》的推进,中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中石油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中化泉州一体化以及浙江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等大型炼化项目将陆续启动并实施,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繁重的生产任务,公司董事会以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创新转型、适度增长、效益优先”的发展基调,落实“调结构、促转型、补短板、提质量、保安全”五大中心任务,推进“管理模式、经营模式、质量安全、产品服务、信息技术、队伍建设”“六大创新”,生产经营保持稳定。

(1)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项目履约,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打造企业金字招牌,打好“产品牌”、念好“服务经”。公司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作用,为业主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打造“专业综合服务商”角色。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提标改造项目(EPC)和中石化燕山分公司储运厂四个项目VOC治理(EPC)项目按时建成。公司围绕“硫磺回收装置2018年10月30日建成中交”的总体目标,按照业主的总体统筹计划。全力推进浙江恒逸集团PMB项目硫磺回收装置(EPC)的建设。详细设计基本完成,物资采购持续跟进,国内钢结构及配管预制全面展开,工程设备、构架基础交付安装,施工现场安装工程全面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努力从提供单个项目的设计服务到提供全产业链的服务转变,通过提高设计效率、简化设计流程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老区结构调整提质升级项目(设计)、中海油大榭石化16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项目(设计)、浙江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炼油六包(设计)、盛虹石化硫磺回收装置(设计)等重点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还组织完成了中石化北仑段石油化工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局部迁改工程(监理)、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制氢原料结构调整改造(监理)、镇海炼化(造价咨询)等重点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90,860,598.3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11%,主要原因是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业务的收入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有所减少所致。

(2)经营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努力构建客户导向经营模式,以在建项目为依托滚动开发市场,按照“深耕核心市场、挖掘潜力市场、把握机会市场”的原则,全面分解落实年度经营目标。各级管理人员迈开双腿、下沉管理、前移触角,多方式、多维度的关注和了解用户需求,密切跟踪潜在项目,抢抓市场先机。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及签订合同的代表性项目包括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硫磺回收(EPC)、燕山石化储运厂四个项目VOC治理(EPC)、镇海炼化VOCs在线监测系统(EPC)、镇海炼化Ⅱ加氢装置加工渣油加氢石脑油适应性改造(EPC)、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MTBE/丁烯-1装置及芳烃抽提装置(设计)、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成品油罐区(设计)、镇海炼化原油罐功能调整和甬绍金衢管线首站迁移(设计、监理)泰州东联重油制烯烃装置原料适应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等。

(3)技术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公司紧密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围绕工程技术的瓶颈性问题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攻关,加强业务建设和技术储备,开展专利申报工作。抓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论证、筛选、实施、成果转化、效益评估等工作。针对石化产业“绿色、智慧”的发展方向,开展了硫磺回收装置提标、油气回收、镇海炼化系统设计优化、长输管线数字化交付等技术攻关工作,组织开展研发项目12项,业务建设项目25项,软件开发9项,推动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4)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加强财务、投资、工程、审计等方面的管控与风险防控。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披露公司信息,努力提升公司价值。通过不断完善QES及HSE管理体系,持之以恒地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压实质量安全责任,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公司设计的绍兴——萧山成品油管道工程被评为2017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公司通过健全可分解、可考核、可管控、可追溯的责任体系和激励机制,形成以业绩为导向、绩效为核心的多渠道、多形式、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375,843.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64,371.4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4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0,264.80元,营业外支出45,276.65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5,011.85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ZHENHAI PETROCHEMICAL & LSL JV (B) SDN BHD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拟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18年04月0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立渭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积金提取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8〕1378号审计报告,按2017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80,423.86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652,505.5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5,093,428.00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拟定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32,996,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后的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按照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

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

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的一、(一)现任及报告期内

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八节的一、(一)现任及报告期内

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研究开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公司计划实施《硫磺尾气的综合利用技术》、《储罐呼吸排气的VOC治理技术》、《两段加氢法制备生物航煤技术攻关》、《芳烃抽余液生产环己烷技术的工业应用》《乙醇汽油的调和和储存工艺研究》、《生物制燃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油泥无害化回收利用技术开发》等技术攻关项目,所需研究开发经费预算为2000万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15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确认。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本公告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9)。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7证券简称:镇海股份公告编号:2018-01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8年4月8日在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一钢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652,505.5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5,093,428.00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拟定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32,996,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后的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按照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

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1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号)。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说明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的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锁定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7证券简称:镇海股份公告编号:2018-0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32,996,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后的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拟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7证券简称:镇海股份公告编号:2018-01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37证券简称:镇海股份公告编号:2018-015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57.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6元,共计募集资金35,448.75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3.7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8 年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36,493,239.61 元(含利息收入,另有1.6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未计算入内。)

二、前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及所购买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范围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分别不超过3亿元和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等)。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为了保障对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投资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