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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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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11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陈孟列;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风电场项目投资;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其85.33%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持有其14.67%股权),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法定代表人:陈孟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700万元;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街里自动委;法定代表人:吴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场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风力发电(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信阳华仪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工十四路22号;法定代表人:陈斌;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与调试;箱式变电站、箱式开闭所、三箱类产品、电缆分支箱、变压器的生产销售;五金电料及加工;电镀;静电喷塑;输配电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计划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57,79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52,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5,70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8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57,790.1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57,79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52,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5,70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8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9亿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5.07亿元。本着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保障公司的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华仪集团2016年度财务报表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元的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如获通过,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方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华仪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57,79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52,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5,70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8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投资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净值型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一)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二)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设审计机构负责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5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拟投入的资金及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为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99%)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通过实业与资本相结合来更好地促进实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5个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经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为最大限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389.1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投项目《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1,989.9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风电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外,其余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7,864.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019,8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7元,共计募集资金22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94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3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5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5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780.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及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风险可控。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1、华仪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同时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海证券对华仪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8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7、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7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李晓敏、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华仪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3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于2018年2月9日、2月22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016),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进行积极磋商,中介机构正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

(上接1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