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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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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2、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

本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规定期限内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期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关于本期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期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期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期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8-02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4月24日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网上业绩说明会将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举行。

三、参加人员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参会人员: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010-68036688-526/588

传 真:010-68012167

电子邮件:ir@hy-online.com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6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8年4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 登记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B座2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青、姚娟娟

联系电话: 010-68036688-526/588

传真: 010-6801216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