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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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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13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3,33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来斌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更好运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将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店铺的投资与管理工作。

为提高公司在销售重点地区和市场空白区域的销售和服务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为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厦门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由独立董事提交并对其履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同意董事会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该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厦门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4988号 上海大船酒店五楼金陵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办公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者于2018年5月3日13:3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忠、王娟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1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已于2017年12月14日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19号的《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8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95,230.40元置换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4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70,695,230.40元已完成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共计2,347.77万元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

注2: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收回的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余额合计1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947,94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947,942,3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建设项目” 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建设,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这2个项目旨在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069.52万元。

2018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695,230.40元置换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19号《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截至2018年4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70,695,230.40元已完成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注:因上述存款到期日均晚于2017年12月31日,故公司2017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尚未获得收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 月1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先期投入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

注2: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基地,购进设备,搭建系统等。计划投资金额37,679.18万元,项目建设期3年,2017年部分仓库已完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006.97万元(均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置换),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8.60%。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4,420.00万元,年均净利润1,948.13万元。上海奉金路部分仓库已于2017年陆续投入使用,尚未达产。

注3: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建设72家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建设O2O系统平台,计划投资金额为11,432.2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55万元(均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置换),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0.55%。直营渠道建设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6,800.00万元,年均净利润498.1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达产。

注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市徐汇区购买建筑面积约为1,068.24㎡的场地、引进设备,建设研发中心,进行研究开发,计划投资金额为5,682.85万元,建设期为1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注5: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15,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20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81.33%。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25,00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32.00%。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扩大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0号)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由公司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1,432.20万元,其中拟使用4,029.70万元募集资金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建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直营渠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029.70万元以租赁或购买的方式拟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建设水星品牌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现已开店情况如下: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

原因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店铺的投资与管理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整合及利用资源、发挥既有优势,保证“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更好运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公司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是为提高公司在销售重点地区和市场空白区域的销售和服务能力,扩大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实现国内市场广度和深度覆盖,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个更完整、辐射能力更强的终端营销体系。该项目选择投资区域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目前的直营市场情况、当地加盟商的拓展和业绩状况、竞争对手的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等。基于公司前期对于市场的调研,认为厦门、无锡和合肥作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符合公司重点发展直营终端的条件,为加快公司对重点市场区域的渗透和占领,进一步扩大销售覆盖面,公司将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为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范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等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和实施地点的扩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变更项目需有关部门审批的相关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扩大实施地点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将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意见: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关于本次变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349,047.34元,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202,108,958.0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202,108,958.06 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0,895.8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1,898,062.25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4,445,873.31元。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股利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66,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3,33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8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来斌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上海水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丽君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