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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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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2018-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经国务院批准,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于2016年9月22日宣布实施联合重组。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集团”),国务院国资委将武钢集团整体产权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宝武集团。同时,在宝钢集团及武钢集团的下属上市公司方面,宝钢股份和武钢股份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作为国家供给侧改革指导下的钢铁行业整合的第一步,宝武合并后的协同效应若能快速体现,必将为行业内企业未来整合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

(3)政府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不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

为改变国内钢铁行业面临的低端落后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较低的局面,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身为组长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1月18日,习近平在马尼拉APEC会议期间发表演讲时表示:“必须下决心在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方面作更大努力,使供给体系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供给侧改革大幕正式拉开,相关意见政策落实逐步出台。为进一步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加速产业升级,助力钢铁行业脱困,《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脱困意见》)已于2016年2月4日正式出台。《脱困意见》的主要目标要求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脱困意见》明确规定,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同时,对于如何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给出了清晰的3条路径:一是依法依规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二是引导主动退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三是拆除相应设备。2016年10月,工信部出台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明确钢铁行业未来五年发展方向:到2020年,钢铁工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全行业根本性脱困。

上述《脱困意见》的出台,为钢铁行业脱困改革指明了方向与路线,将加快对众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型钢铁企业的淘汰,有助于缓解行业产能过剩的压力,推动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大型优质钢铁企业有望从中受益。但钢铁行业产能屡削不减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为了保就业、保增长,实现经济效益和政绩,使得违规产能有了出现和生存的基础。因此,尽管此次《脱困意见》无论在产能削减规模,还是在产能削减力度均为近年来最大,但政策如何落实和在不同区域执行情况的监督才是保障政策执行效果得到充分体现的必要手段。

总体来说,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钢材下游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矛盾依然突出,钢铁行业仍然处于低谷期,需求端改善的持续性仍有待关注;钢铁企业盈利能力的好转有限,而仅有少数钢企开展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方面工作,具体效果尚有待考察,目前在政策与资金双重压力下,产能退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将是未来发展方向,但政策的具体落实与执行将是改革重点。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发行人目前具备铁620万吨、钢550万吨、钒制品2万吨的生产能力,有轨梁、热轧、冷轧、成都板材四个成材厂,万能线(2条)、热轧线、镀锌线(2条)、罩退线、连退线、镀铝锌线、彩涂线9条成才生产线,具备515万吨的钢材生产能力。重轨产品国际先进,大量出口美洲、大洋洲、亚洲等国家;热轧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地区,冷轧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华南地区。发行人在同业中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市场品牌优势,重轨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积累了较强的研发基础,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经过多年培育,拥有钒产品、钢轨、家电板等多项拳头产品以及自主知识产权和系统专有技术,具有显著的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

多年来培养造就了一批专业门类齐全,多个技术开发层次的科研人才队伍,在同行业拥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公司围绕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在技术上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在高炉钒钛磁铁矿冶炼、转炉提钒、钢轨品种开发、钒系列产品开发技术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确立了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培育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

公司重轨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铁路用轨之中,是国内唯一获得中国钢轨“出口免验”的产品。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重轨年产能达到145万吨。目前,公司重轨配套的高速铁路线包括京津、武广、成灌和广深等,70%以上都采用了公司的产品。

2016年,公司重轨产量为128.15万吨,在国内市场的占用率达到35.60%,当年重轨出口量占全国总出口量的56%,产品远销美国、巴西、印度、南联盟、沙特、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香港等近三十个国家和地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重轨产品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先进,生产线采用世界最先进的七机架和发展成熟的五机架布局,主要装备与技术分别引进德国SMS-MEER、意大利DANIELII、奥地利LINSINGER和西门子、ABB等,并装备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品、世界领先水平的百米在线热处理生产线,是世界第三家、国内第一家百米钢轨生产企业。此外,公司拥有的“利用轧制余热生产高强度钢轨的热处理方法和装置”、“特种断面翼轨的生产线及其制造方法”等100余项国内外专利技术、“100米长尺钢轨在线热处理生产线工艺及装备集成技术开发”、“时速250公里以上高速道岔钢轨开发”等30余项科研项目先后荣获省、国家科技进步奖。公司重轨业务附加值高,2014-2016年毛利率分别为28.82%、37.75%和30.58%,在钢铁行业整体景气度低迷的情况下,仍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十三五”期间铁路建设规模空前,铁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随着铁路投资与建设的稳步增长,公司的重轨产品需求将保持稳步增长。

2、具备一定成本控制能力

在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钢企经营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成本控制能力成为影响钢企分化的重要因素,公司近年来大力实施降本增效、调整产线结构以及裁减冗员等措施,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应对行业风险。

具体而言,在铁矿石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物流成本对钢企成本的影响作用日益增加,得益于攀钢集团较为丰富的铁矿石储备量,2014-2016年,公司自攀钢集团攀西矿区铁矿石采购量占总采购量的比重分别为59.83%、57.27%和60.61%,攀西矿区距离公司生产基地较近,运输距离较短,有利于优化公司物流成本。其次,针对冗员较为严重的历史问题,公司大力优化人力资源,裁减冗员,在岗职工由2015年初17,871人降至2016年末11,998人,减幅达32.8%,2014-2016年人均吨钢产量分别为356吨、332吨和458吨,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整体来看,得益于铁矿石价格的下降及公司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实,2014-2016年,公司吨钢生产成本分别为2,647元、2,169元和2,142元,成本控制能力提升。

3、产品配置灵活、资源综合利用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产品品种结构完善,产品生产线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在长材和板材之间及时调整品种结构,具有灵活的适应市场能力,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基于资源的共生性,公司同时发展钢铁产业与钒产品,具有良好的产业互补性和协同效应,钒产业已成为公司新的支柱产业。

4、铁路用钢市场优势

在钢铁产业整体低迷形势下,铁路用钢市场相对较好。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报告中讲,2015年要加快铁路建设,投资不低于8,000亿元,特别要加快中西部地区的铁路建设。同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及“亚投行”、高铁外交的实施,全球铁路建设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特别是非洲、东南亚地区铁路建设规模前所未有,铁路用钢在2017年之后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5、城市管网建设及环境治理行业将形成新的用钢市场

由于中国城市规划落后,造成城市基础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需要,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正式公布,李克强总理提出用十年的时间完成城市管网改造。其中,要求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热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应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这将和大气污染治理一并形成新的用钢市场。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网建设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管网改造将全面铺开。

(四)经营方针及战略

1、经营方针

发行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践行“六种发展理念”,用世界眼光谋划未来发展,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打造民族钢铁脊梁;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全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围绕攀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培育核心竞争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集团公司的重要战略支撑。

2、具体措施

发行人秉承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做强自身优势,补齐短板;调整产业结构,拓展成长空间;提升全要素整合能力,从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等各环节参与竞争,全方位提升竞争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品种结构调整

秉承“市场标准就是工作尺度,品种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发展理念,围绕目标行业、目标用户,坚持“经营产品、延伸服务”,做大做强品种钢发展战略,打造具有现代服务业特征、功能齐全、整合上下游需求的一流钢铁服务平台。

(2)低成本制造

以成本控制为核心,以物料消耗为重点,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实施全流程低成本战略。深入开展对标挖替工作,推动六西格玛、计划值等先进管理模式的深入开展及管理效率的提升,全面优化各产线工艺及技术经济指标,实现全流程的优质、高效、低成本生产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

(3)产业结构调整

贯彻“放活非钢”战略,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在高炉渣高温碳化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煤化工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寻求发展机会,大力发展非钢产业,使非钢产业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科技开发支撑

贯彻“科技强企”战略,以打造技术创新型企业为目标,以市场需求和科学技术进步为导向,立足攀西特色资源,坚持差异化和低成本战略,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和拓展产线功能,为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的钒制品生产企业、世界一流的钢轨生产企业以及国内一流的精品板材生产企业提供强大的科技开发支撑。

(5)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

以安全经济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设备稳定运行和提供工序、设备保障能力为目标,完善以点检定修为核心的全员生产维修管理体系,持续深化经济维修和推进零故障管理。创新工程管理模式,积极实施技术改造,追求经济、高效投入,全面提升设备管理水平。

(6)环境保护

严格遵守国际环保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有效提高现场管控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公司环保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和设备运行管理,研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公司低成本绿色生产,消除环保风险。

(7)管理创新

着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以同行业全体系对标的方式,在管理理念、管控模式、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上,学习先进企业,以企业管理者素质提升带动全员理念更新,建立健全科学高效、适应市场竞争和发展战略要求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精干高效的组织机构,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公司高效运转和有效控制,全面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8)企业文化建设

通过不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打胜扭亏增效转型升级攻坚战、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迈过“寒冬”,实现永续发展。

3、战略规划

攀钢钒“十三五”规划核心系在落实攀钢集团“科技强企,主攻钒钛,做精钢铁,放活非钢”的总体战略框架下,不断坚持“钢钒并举、主辅相济、两超一优、精字当先”的发展思路。

钢钒并举,努力做优做强主业。公司以560万吨精品钢、2.2万吨钒制品为规模目标,突出前端低成本冶炼及后端产品差异化特点,形成具有成本竞争优势和独特资源、技术特色的品种结构,使独有并领先的产品比例达到40%以上,加强主业市场竞争能。

主辅相济,积极推动辅业快速发展。公司将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做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适度发展煤化深加工产业,建设3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和10万吨/年粗苯精制装置;以物流中心为平台,加强内部物流相关业务与资源整合能力;加快高炉渣高温碳化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步伐,形成100万吨级高炉渣利用能力,支撑集团公司做强钒钛产业。

两超一优,树立攀钢钒良好品牌形象。公司将坚持“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发展模式,打造“世界一流铁路用钢”品牌;加强钒的生产工艺及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不断丰富产品系列,打造“世界领先全系列钒制品”品牌;加快家电用镀锌、镀铝锌、彩涂板开发和应用技术研究,培育“国内一流家电用钢”优良品牌。

精字当先,实现精细化管理及生产。公司将大力开展岗位整合、跨工种作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员精干”;强化企业过程能力建设,做到“生产精益”;以全员培训及职业素养提升,确保“产品精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确保“管理精细”。

为落实“十三五”规划发展思路,公司将进一步调整产线结构和品种结构,做大做强优势品种钢;积极开拓供销市场,提高原材料市场掌控力和销售市场占有率;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能耗,提升运营效率;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综合利用内部资源,积极发展相关辅业,提升盈利能力。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收入为钢材及钢材制品,约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要产品为重轨冷板、热板等。

1、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亿元,%

近年钢铁行业受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政策调整影响,行业整体运营压力增加,加之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收入规模波动性较大,2014-2016年以及2017年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94亿元、221.40亿元、269.60亿元和297.64亿元,受钢市行情影响较大。2015年钢铁下游需求严重萎缩,汽车、家电、造船以及机械产销量均明显下滑,市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钢材价格持续下滑,钢铁企业减产止损。当年公司钢产量同比减少54万吨,产量和价格的双重下滑致使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9.47%。2016年钢市向好,公司钢材产销量改善,同时受上年基数较低影响,收入同比增长21.77%。

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89%、6.59%和8.62%;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47%、9.87%和10.38%。2015年板材等钢材产品价格下行,公司获利空间受到挤压,毛利率降低;2016年钢材价格有所回升,板材经营亏损幅度减少,毛利有所提升。2017年1-9月公司毛利率为7.31%,较上年全年下降3.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收入结构的变动影响了综合毛利率。2017年1-9月,无毛利贡献的西昌板材收入为76.48亿元,占收入总量的25.70%,较大程度影响了发行人综合毛利率。2016年及2017年1-9月西昌板材收入分别为54.02亿元、76.48亿元,若不考虑西昌钢钒板材的平进平出的贸易收入,发行人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的综合毛利率和行业数据匹配。(2)重轨的毛利率下滑影响了综合毛利率。发行人的利润贡献率较大的主要产品重轨,由于1-9月原材料市场价格攀升约32%,而重轨的售价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按年度确定(铁总运电〔2017〕35号),价格2017年与2016年持平,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小,毛利下降,进而影响了综合毛利率。结合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周报(2017.8.14-18)来看,目前钢材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铁矿石市场明显供大于求,矿价缺乏持续大幅上涨的动力,预计矿价将重回下降通道,铁矿石价格表现将弱于钢材。原材料价格因素对2017年整个年度的影响会减小。

除重轨外的钢材及钢制品,毛利率低,产销业务抵御系统风险的能力有限,业务规模随钢市景气程度波动,钢材及钢材制品中的重轨产品生产技术先进,产品差异化程度较高,盈利能力保持较高水平。整体看来,受益于盈利能力较强的重轨产销量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整体毛利基本保持稳定,但受板材等常规产品制约,整体毛利率水平有限。

2、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占比情况

发行人各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占比情况表

单位:%

从业务板块上来看,钢材及钢材制品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次之。2014-2016年度,钢材及钢材制品收入分别为196.94亿元、156.94亿元和206.09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71.63%、70.89%和76.44%。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16%,主要是能源动力收入、固定资产出租、销售材料及备件、劳务收入、运输收入和其他,其中能源动力收入最大,约占其他业务收入的60%。

作为攀钢下属企业,公司在销售及采购等环节受其统筹管理,其中销售均通过关联企业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实现,采购均通过关联企业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裕供应链”)实现,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并按攀钢集团要求向国贸公司和汇裕供应链支付一定代理费。

(二)主要业务板块介绍

1、钢材及钢材制品业务

公司钢材及钢制品业务主要为型材和板材的产销业务,2014-2016年,分别实现收入196.94亿元、156.94亿元和206.09亿元,其中型材产品主要是轨梁产品,为重轨、方钢和型钢等,板材产品主要为冷轧板和热轧板。

具体而言,重轨业务是公司核心收入及利润来源,2014-2016年分别实现收入58.96亿元、57.11亿元和52.24亿元,经营情况尚属稳定。公司其他型材产品包括方钢和型钢等,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收入不稳定.成下滑趋势,2017年1-9月,公司其他型钢收入仅为0.90亿元。2015年,国内板材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收入成本倒挂较为严重,当年公司板材实现收入61.12亿元。2016年以来,受供需情况改善及板材主要应用领域汽车、机械行业行情好转等因素影响,当年公司板材业务收入及盈利明显提升,当年板材收入增至71.08亿元。2017年三季度,受益于钢材价格的持续上涨,公司当期板材收入为81.77亿元,运营情况持续改善。

公司钢坯除满足自身钢材及钢制品生产外,还销售至关联单位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因市场因素,报告期钢坯业务呈亏损状态;2016年攀成钢因亏损关停,公司钢坯对外销售,收入规模有所下滑,因市场向好,毛利率有所改善。2014-2016年,公司钢坯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0.01亿元、29.77亿元和27.84亿元。2017年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棒材和线材生产线,根据攀钢集团统筹安排,公司为其提供钢坯,钢坯基本由集团内部消化,2017年三季度业务规模为20.36亿元。

报告期钢材及钢材制品业务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亿元,%

注:西昌板材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销售管理要求和攀钢集团统筹安排,代理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销售部分板材产品,无获利空间。

(1)采购方面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铁矿石、焦炭,主要能源为电力,其中铁矿石主要采购自攀钢集团内部和攀西地区的矿山公司,焦炭均为对外采购,电力以自供为主。铁矿石方面,公司关联方采购量占全年总采购量的60%以上,矿石品种主要为攀钢集团攀枝花矿区的钒钛磁铁矿,采购价格由攀钢集团制定,目前执行以54%品位铁精矿为标准制定基准价(不含税,出厂价),含铁品位每增加0.01%加价0.05元/吨,每降低0.01%扣价0.05元/吨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司铁矿石对外采购事宜由汇裕供应链统筹安排,终端供应商主要为攀西地区矿产公司以及贸易商,主要包括为重庆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攀枝花琳涛商贸有限公司。公司以市场价为基准与汇裕供应链进行结算,可享受一定优惠,同时按5元/吨(不含税)支付代理费。结算方式上,公司以6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整体结算周期约为4-6个月。此外,公司对铁矿石的备货量约可满足一个月生产所需,备货规模相对较大,在当前铁矿石价格波动频繁的经济环境下,原材料或面临一定跌价风险。

公司炼焦煤采购区域主要集中于云贵和川渝地区,终端供应商主要包括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三大矿务局。公司炼焦煤采购通过汇裕供应链实现,其结算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并按5元/吨(不含税)支付代理费,结算方式以银行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及银行转账为主,整体结算周期亦为4-6个月。

电力方面,公司能源动力中心备有3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可满足部分自身用电需求,不足部分自行对外采购水电解决。2015年以来,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同时为控制相关成本,公司能源动力中心部分老机组停产,自供火电量逐年减少,外部采购水电逐年增加,能源动力结构日益改善,受益于水电价格相对低廉,公司电力成本逐年下滑。

2014-2016公司钢材及钢制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元、万千万时

注:炼焦煤除自用量外,还包含部分代理采购量。

(2)生产方面

公司生产工艺涵盖烧结、焦化、炼铁、炼钢、提钒及轧钢等全部工艺流程,产品结构丰富。

攀钢钒生产工艺流程图

目前公司已具备年产生铁620万吨、钢材及钢制品550万吨的生产能力。

2015年钢铁行业遇冷,公司生铁、钢坯、钢材及钢制品产量均同比下滑,产能释放率同比降低;2016年钢铁行业阶段性回暖,但公司相关产品年产量无明显增长,生铁、钢坯和钢材及钢制品产量分别为562万吨、510万吨和404万吨,产能释放率分别达到91%、93%和78%。当年,公司重轨产量128万吨、热轧板材产量126万吨、冷轧板材产量10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0.67%、-0.40%和0.52%。2017年3季度公司产量逐步增加,当期生铁、钢坯和钢材及钢制产量分别为438万吨和399万吨和371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95%和92%。

报告期主要产品产能、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重轨方面,公司系国内重轨产能最大、规格最为齐备的厂家,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铁路和城市地铁建设。目前公司重轨产品具备国内领先的生产技术水平,同时具备出口免验资格,市场竞争力较强,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快铁路网络建设,铁路基建投资额保持历史较高水平,受益于此,公司重轨产量较为稳定,近年来均保持在百万吨以上的水平,2014-2016年分别为132万吨、126万吨和128万吨,产能释放率分别为91.02%、87.17%和88.38%。

钢轨的长尺化是满足铁路提速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网的不断完善,公司百米钢轨产量逐年增加,2014-2017年3季度分别为61.90万吨、68.95万吨、75.76万吨和66.20万吨,占重轨产量的比重分别为46.89%、54.72%、59.19%和64.27%。2017年1-9月均订单产量约为11万吨。

报告期公司重轨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在当前钢铁行业供需失衡、政府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的背景下,公司大力实施降本增效、调整产线结构以及裁剪冗员政策等措施,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应对行业风险。降本增效方面,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和辅助材料是公司生产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2015年铁矿石和焦炭价格走低,公司吨钢成本大幅减少;2016年下半年铁矿石价格和焦炭价格波动回升,但公司成立降低辅料消耗、降低修理费、降低能源成本等专项降本小组,加强成本管控,当年吨钢成本基本与2015年持平。整体而言,较低的铁矿石价格以及有效的降本增效措施使得公司吨钢成本下行,生产成本控制能力有所加强。

2014-2016公司生产成本构成

2016年公司大力裁减冗员,在岗职工由2015年初17,871人降至2016年末11,998人,减幅达32.8%,人员的精简使得公司生产效率大幅提高,2014-2016年公司人均吨钢产量分别为356吨、332吨和458吨,但与国内先进钢企(800吨钢/人/年)相比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公司生产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此外,公司重视科技创新,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品创新。2016年,公司“提高高炉煤气利用率技术研究”和“冶金渣热态循环利用技术研究”等项目实现突破;高炉渣提钛产业化项目冶炼和破磨工艺进一步优化,电极消耗降低。同时公司新产品开发取得一定进展,其中PG5钢轨在朔黄线成功试铺;60R2槽型轨和热轧黑皮钢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家电用铝锌合金镀层钢板通过松下、日立等用户认证,实现批量供货。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有效专利为560项,其中钢轨生产领域专利60余项,且“高强度钢轨在线热处理方法及其装置”等3项技术获得美国和欧盟专利授权,生产技术较为领先,整体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在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环节存在高温辐射、高炉煤气爆炸、煤气泄漏中毒、高处坠落等危险源,面临一定事故风险。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建立起安全隐患指标管理体系,成立安全隐患小组,要求定期上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则实行紧急突发预案机制,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评估、调查和处理。2016年5月,公司炼铁厂四高炉煤气泄漏,事故紧急处理过程中因气温、气压、气流和风向等因素煤气聚集,导致3名维护人员煤气中毒死亡,其中一名系公司能源动力作业人员,两名系消防公司人员,事故性质被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而言,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但犹存薄弱环节,生产安全风险仍需关注。此外,钢铁冶炼过程会产生废气和废水等污染物,公司自备脱硫装置等污染处理设备,但2015~2017年仍因废气和废渣排放受到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罚款处罚,金额为0.5万元~10万元不等,生产环节面临一定环保风险。

(3)销售方面

公司逐步优化销售战略,同质化严重、竞争力相对较弱的板材产品从全国市场收缩为区域市场,形成以西南为主,以成都、昆明为核心销售区域的市场布局,并加大竞争力较强的重轨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近年来受益于城市公共交通和高速铁路网络的快速发展,2014-2016年公司重轨销量分别为103.54万吨、103.51万吨和114.43万吨,维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在国内市场份额则由2009年的22.6%提高至2016年的35.6%,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重轨产品主要通过攀钢集团出口,2016年,公司重轨出口规模约15万吨,占全国钢轨总出口量的56%,位居全国第一。2017年1-9月份,公司重轨产量及销量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升。

板材市场方面,公司板材市场的主要终端客户为家电生产企业。家电行业近年来景气度欠佳,同时武钢防城港和宝钢湛江基地建成投产,公司冷轧产品在华南和华东市场受到挤压,除镀铝锌等特色产品外,其余产品基本退出当地市场,加之2015年钢材价格下滑,当年公司板材销量大幅下滑。2016年公司调整市场布局,积极拓展西南市场,当年在成都和昆明两大核心区域市场增加资源投入,在四川和云南分别新增销售网点10个和6个,2016年公司板材产品在云南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至42.6%,在四川市场占有率为24.1%,加之2016年钢材价格有所回升,公司全年板材销量合计270.41万吨,同比增长0.93%,但与2014年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板材产品仍面临一定市场压力。

重轨产品的主要终端客户包括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资集团西南有限公司、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和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末,重轨产品销售前五大终端客户占比87.22%,集中度同比有所下降。公司重轨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每年调整,近三年波动幅度有限。公司其他钢制品基本通过国贸公司对外销售,主要终端客户有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和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等家电生产商。2016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为55.17%。结算方面,公司与国贸公司以市场价结算,按吨向国贸公司支付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整体而言,公司优势产品重轨竞争力较强,市场份额较高,业务规模具备一定成长空间;板材等产品销售情况受益于钢材市场的回暖有所好转,但公司板材业务销售集中于西南地区,在华南华北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限,未来经营仍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该项业务发展趋势简要分析

①重轨

按照“十三五”铁路规划,中国铁路建设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每年投资将继续保持在8,000亿元左右。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铁路建设,特别要加快中西部地区的铁路建设。政府为了保稳定、促增长,将加快铁路、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振中国经济发展势头。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地方铁路、城市地铁、城际铁路项目等路外轨用量逐年增大。国内重轨年需求将保持在300万吨左右。

相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增长有限,重轨需求增长主要来源于国际市场。随着“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国家战略的推进,“亚非拉”等三世界铁路建设将开创新局面。在亚洲,由于美、日、印三国联合遏制中国的发展壮大,东南亚、南亚的铁路建设举步维艰;由于铁路轨距及俄罗斯中亚南北铁路规划,中亚、西亚的铁路建设也遇到了瓶颈,进展缓慢。相对于亚洲的艰难,非洲的铁路建设则发展迅速,近年,中国铁路建设大军在非洲10多个国家新开工约8000公里铁路,处于可研阶段铁路约5000公里,非洲年钢轨需求量将达到20万吨以上。随着巴西南北线、东西线2000公里铁路建设展开,以及中国对阿根廷政府铁路贷款项目的启动,预计未来几年,钢轨需求会有大幅度增长,南美钢轨需求量有可能短期内达到30万吨/年。因此,钢轨近期出口市场主要在南美、非洲。同时,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世界新秩序的建立,东南亚、中西亚两翼的铁路建设也将快速推进,钢轨的需求将大幅度增长。

②板材

A、热轧板

随着汽车等制造业向西南地区转移的完成及城市管网建设的推进,西南地区热轧板带市场容量较大,西南地区热轧板带年需求900万吨,市场需求整体呈下降趋势。受成本竞争力的影响,西南区域民营热轧带钢企业关停力度开始加大,攀钢钒应增加热轧产品在制管、建筑等行业替代热轧窄带市场。同时普钢经济销售半径将进一步缩小,销售区域化趋势明显,这为攀钢钒热轧产品在西南进一步做精、做强提供了市场空间。

B、冷轧板

攀钢钒冷轧板带主要销售往重庆、成都等西南地区,部分产品销往华南、华东市场。随着武钢防城港、宝钢湛江基地的建成投产,攀钢钒冷轧产品在华南市场将受到进一步挤压,除镀铝锌等特色产品外,将基本退出华南市场。西南市场冷轧类产品年需求500多万吨(含涂镀、酸洗)。西南内重钢冷轧线已关停,昆钢冷轧线也处在半停产状态,预计2017年产量进一步下降。同时随着冷轧、热轧市场价差缩小,预计2017年民营企业冷轧产量进一步下降,可增加冷轧产品在制管、门业、汽摩配、金属制品等行业替代冷轧窄带的使用量,这为攀钢钒继续在西南区域增加冷轧销量提供了市场空间。

③贸易

公司为满足自身及攀钢集团资金需求,按攀钢集团统筹安排,代理销售攀钢集团下属子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钢钒”)部分板材产品,即公司根据销售要求自西昌钢钒以市场价格买入板材后,再将板材以相同价格销售。该业务模式为“平进平出”,无利润空间,但经此过程,公司取得销售板材款项,同时向西昌钢钒开具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西昌钢钒将此票据贴现或持有至到期,公司与西昌钢钒均取得现金流入。2015-2016年,公司代理西昌钢钒板材销售收入分别为8.5亿元和54.02亿元,2016年到期债务规模的增加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程度加剧,“平进平出”的板材贸易的融资规模大幅增加。2017年1-3季度公司板材贸易收入为76.48亿元,当期末,应付票据增至70.19亿元,债务偿还压力日益增加,应保持关注。

该业务,以销定进,并签定《产品买卖合同》,在存货中过渡核算。发行人承担商品价格变动的相关风险。根据《产品买卖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公司代理销售西昌钢钒板材产品,无论供、销,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均已转移,并且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在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且具有按照合同条款向客户收取合同款项的权利,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代理销售西昌钢钒板材产品,无论购入还是销售主要以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由于采购的金额与销售的金额一致,对净现金流的影响不大,并且,承兑汇票一般期限较短,且根据承兑汇票的性质,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不构成影响。

2、炼焦煤

攀钢钒公司炼焦煤采购业务由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负责,其中“四大”矿务局煤(川煤、盘江、重煤、东源)由汇裕供应公司以攀钢钒公司名义采购,除“四大”矿务局煤(川煤、盘江、重煤、东源)以外的炼焦煤采购由汇裕供应公司代理,攀钢钒公司依据实际结算量支付代理费。公司除将煤气、蒸汽等产品销售至盘江煤焦化外,还为其提供炼焦煤代理采购服务,并收取代理费,业务模式较为简单,业务规模高度依赖于盘江煤焦化生产情况。盘江煤焦化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领域,2015年粗钢表观消费量萎缩、钢铁价格持续下行,盘江煤焦化炼焦煤用量大幅减少,当年公司炼焦煤业务规模急剧下滑,2016年钢铁行业有所回暖,公司炼焦煤业务规模回升。2014~2016年,公司炼焦煤销售业务分别实现收入28.04亿元、16.97亿元和25.76亿元。此外,代理采购业务附加值低,获利空间小,毛利水平低,2016年攀钢集团调减代理费,公司炼焦煤毛利率进一步下滑,2014~2016年公司炼焦煤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52%、0.67%和0.29%;2017年以来,攀钢集团取消炼焦煤业务代理费,该业务基本无利润空间。盘江煤焦化深加工的炼焦煤主要返销给发行人。

结算方面,公司与盘江煤焦化以市场价格结算,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为主,结算周期约为1个月。

3、钒制品

攀钢钒公司入炉矿石中超过59%是钒钛磁铁矿,公司在使用钒钛磁铁矿进行钢铁冶炼的过程中,通过提钒工艺,生产钒渣,目前主要销售至关联方钒钛股份的子公司攀钢集团钒业公司,由其进行深加工,供钒钛股份生产钒氮合金、五氧化二钒和三氧化二钒等钒制品。公司钒制品业务规模小且客户仅为钒钛股份,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受钒钛股份业绩影响波动较大,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近年来,钒制品市场弱势低迷,钒渣产品盈利微薄,公司逐渐收缩生产线,钒渣产量和收入逐年下滑,2014-2017年9月末制品收入分别为6.75亿元、4.66亿元、3.78亿元和3.93亿元,同期毛利率分别为25.42%、-17.80%、3.76%和3.34%。

结算方面,公司以攀钢集团制定价格与钒钛股份结算,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结算周期约为1个月。

钒制品业务系公司未来发展重点业务,但受市场弱势低迷影响,目前钒制品收入对业务规模的贡献力度较为有限。

4、检修业务服务

攀枝花攀钢钒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起成立检修队,主要服务于攀钢钒公司内部单位。2016年8月起该项业务取消。

2016年检修业务实现收入6370.49万元,毛利-487.32万元,毛利率为-7.65%。

5、能源动力业务

公司能源动力业务产品主要为煤气、蒸汽和电力,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约占其他业务收入的60%。其中煤气和蒸汽以集团外销售为主、攀钢集团内部供应为辅,电力则均用于满足自身生产所需。2014~2016年,公司能源动力板块收入分别为26.00亿元、25.04亿元和19.96亿元。

外销煤气和蒸汽的客户集中于攀枝花当地,主要有联营企业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焦化”)、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司与客户以银行转账结算或以账抵账,整体结算周期约为1个月。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配套办法规范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明确各级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股东

公司由一个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股东的权利:

① 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② 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③ 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④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2)股东的义务:

① 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②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③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3)股东行使以下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委派或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③ 委派或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④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⑥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⑦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⑧ 修改公司章程;

⑨ 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

⑩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⑾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执行董事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权利: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制定实施细则;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7)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监事

(1)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委派或者更换;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职权如下: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5)向股东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3)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向执行董事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7)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公司执行董事下设有综合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制造部、装备部、科技创新部、武装保卫部和工会等职能部门以辅助生产和管理,销售和采购等重要经营环节则接受攀钢集团统一安排管理,部门设置合理,职能分工明确。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1、综合部

(1)负责公司秘书、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保密、督办、外联、制文等工作;

(2)负责公司信息和调研工作、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

(3)负责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4)负责新闻宣传、形势任务教育、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公司共青团、统战等工作,以及公司机关党、纪、工、团等工作;

(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费用预算、办公用品管理及办公相关业务工作;

(7)负责公司接待、会议等工作;

(8)负责公司扶贫帮乡、信访调解、民政、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公司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10)协助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11)负责信访、党纪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效能监察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公司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公司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司干部教育、管理、考评、培养和选拔工作;

(3)负责公司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家、技术带头人、技能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与管理,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4)负责公司岗位设置和劳动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岗位和定员科学合理,并组织开展公司岗位分析和后评估工作,不断优化劳动组织;

(5)负责公司薪酬分配制度的制定及工资总额和工资支付的管理;

(6)负责公司劳动关系、劳动纪律、人力资源调配及岗位外协管理等制度制(修)订、培训、实施和后评估;

(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单位和员工个人各类社保基金按时足额缴纳,维护员工的劳动保险权益;

(8)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做好过程管理;

(9)负责公司各类相关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归口管理及实习代培工作。

3、企业管理部

(1)负责编制公司企业管理、信息化和风险管理规划;

(2)负责公司体制改革及组织机构、职责管理,确定职责范围,界定业务页面;

(3)负责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的建立、推进和运行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的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

(5)负责公司标准化体系完善和制度建设,组织公司管理制度制(修)订、培训、实施和后评估;

(6)负责组织公司L3及以上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7)负责公司管理现代化推进工作及管理课题管理;

(8)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9)负责公司绩效管理;

(10)负责公司审计管理;

(11)负责公司风险管理;

(12)负责公司咨询管理;

(13)负责信息化、企业管理、绩效、审计专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

4、计划财务部

(1)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

(2)负责公司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

(3)负责公司计划值管理;

(4)负责公司资金与债权、债务管理;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管理;

(6)负责公司会计制度与财务内控制度管理;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

(8)负责公司价格管理与市场信息分析;

(9)负责公司税收管理与策划;

(10)负责公司工程财务管理;

(11)负责公司资产价值管理;

(12)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13)负责公司机关费用核算与管理。

5、安全环保部

(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职业卫生、环保、环境管理、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相应的专项费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

(2)负责安全专业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维护;

(3)负责公司安全、环保事故、工伤认定管理;

(4)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危害、环保“三同时”管理;

(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环保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管理;

(6)负责公司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环保、环境工作绩效及责任制考核上报,并组织开展竞赛评比工作;

(7)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的督察工作;

(9)负责公司环保技术应用与研究,推动清洁生产与减排,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监测与控制管理;

(10)负责指导各单位和服务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11)负责配合公司技改工程配套绿化工作,负责公司义务植树及荒山绿化和护林防火工作。

6、制造部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统计报表编制及记录管理;

(3)负责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及产、运、销衔接与协调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资源平衡,废旧物资管理;

(5)负责公司能源动力管理;

(6)负责公司车辆路政管理;

(7)负责公司顾客服务管理;

(8)负责公司质量管理;

(9)负责质量专业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维护;

(10)负责组织公司产品质量创优、创奖、认证;

(11)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管理;

(12)负责公司化检验技术管理及实验室管理;

(13)负责公司物资计量管理。

7、装备部

(1)负责设备管理体系建设和设备管理制度制(修)订、培训、实施和后评估;

(2)负责设备计划值管理,完善公司设备绩效管理体系;

(3)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设计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负责技改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受控;

(5)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状态管理;

(7)负责设备运行、检修、备件和技术管理,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

(8)负责测量专业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公司测量设备量值准确;

(9)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实绩分析、不合格控制和改进、绩效考核工作。

8、科技创新部

(1)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科技工作政策,研究与策划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建立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跟踪国际国内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跟踪、检查)评价规划的执行并进行滚动修编;

(3)负责公司年度科研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并推进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参与重大联合攻关项目;

(5)负责新产品研发及管理,组织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6)负责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学术交流、对外技术合作的管理;

(7)负责组织公司科技攻关;

(8)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创新工作;

(9)负责公司研究开发费预算编制、控制及使用管理和公司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

(10)负责公司科技激励政策的建立和科技奖励的管理;

(11)负责公司工艺管理推进工作。

(三)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以保障公司规范有序的日常运营。

财务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系统管理准则,并根据日常财务管理建立了细致的管理办法,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价格管理办法》、《购销后评价管理办法》、《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存货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均对管理原则、管理人员及分工和管理方法作出了细致规定,以《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为例,公司全面预算遵循“符合战略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坚持效益优先,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全过程控制,强化风险管控”五大原则,内容涵盖经营预算、专业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及财务预算,由委员会、办公室、专项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全面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编制。

生产制度方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细致全面,涵盖原材料验收、各生产工序质量和组织、产品认证及创优创奖、产品不合格追责、技术标准、过程管理、重要质量问题改进项目管理、生产计划、生产调度和自然灾害防治等37项细则,全面规范了生产过程中所涉及问题,保障日常运营的顺利进行。

总体来看,公司组织结构可满足日常营运管理所需,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在生产、设备及人力资源等运营的关键环节可形成较为有效的管理,可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一定保障。

(四)报告期内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一)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说明

1、安全生产

2016年5月23日,攀钢钒能动中心供配电作业区冶烧电缆隧道发生1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名内部职工工亡、2名相关方人员死亡。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5.2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为气温、气压、气流和风向导致煤气聚集所致,间接原因为管理方无该类风险意识,管理环节薄弱。发行人合作方应急装备和防护用品配置欠缺、违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事故性质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发行人、直接负责责任人员作了整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向发行人及律师确认并经适当核查,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其他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行人不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环保

(1)发行人炼铁厂二氧化硫、S02超标排放

因发行人炼铁厂新2号、新3号、6号烧结机机头外排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新2号、新3号、6号烧结机外排烟气S02超标排放,2015年5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川环法攀枝花责改字(2015)2号”、“川环法攀枝花责改字(2015)3号”、“川环法攀枝花责改字(2015)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川环法攀枝花限产字(2015)2号”《限制生产决定书》,“川环法攀枝花罚字(2015)7号”、“川环法攀枝花罚字(2015)8号”、“川环法攀枝花罚字(201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发行人对超标排放进行整改。发行人收到决定书后,对部分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加强操作运行管理,重新投产后稳定达标运行。

(2)申报排放物与实际排放物不符

2014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对发行人炼铁厂排放物进行核查,发现炼铁厂存在二氧化硫的排放,但2014年2月申报排放物为全烟气脱硫,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2015年3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对发行人作出“川环法攀枝花罚字(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炼铁厂新2号烧结脱硫制酸系统排污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未及时进行申报,2015年5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对发行人作出“川环法攀枝花罚字(201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收到决定书后,发行人就申报事项进行整顿,并形成汇报制度。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环保违法行为,但情节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发行人均及时进行了整改,未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禁止性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作为攀钢下属企业,为了享受采购、销售的批量化成本优势,公司在销售及采购等环节受其统筹管理,其中主要产品销售均通过关联企业国贸公司实现,主要原材料采购则通过关联企业汇裕供应链实现。对于攀钢集团外部的销售和采购,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司按攀钢集团要求向国贸公司和汇裕供应链支付一定代理费;对于攀钢集团内部的销售和采购,结算价格由攀钢集团根据关联交易制度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制定。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

(三)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关系清晰,管理有序。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独立依法纳税。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42.2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7.89%,基本拆借至攀钢集团,关联拆借高。公司承诺,本次债券发行后,不再增加非经营性往来占款。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母公司基本情况

3、子公司情况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4、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5、其他关联方

其中部分关联方情况如下:

攀钢集团攀枝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2日,为攀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南路1号1栋,经营范围:钢铁轧制;冶金产品的研制、开发、服务;承包冶金行业工程及招标工程;国内贸易(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危害治理;工业自动化控制;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钢材、黑色金属。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5日,为攀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6038万元,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90号,经营范围:冶金工艺及相关工艺、冶金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和销售;冶金机械设备及冶金材料研究、生产、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及信息服务;理化检验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培训;理化检测设备修理;通用零件、金属结构制造;钢压延产品加工和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9日,为攀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位于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经营范围: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服务;经济技术咨询服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钒钛制品、矿产品、煤炭、焦炭、冶金辅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备件、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水暖管件、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含危险品)、预包装食品。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9日,为攀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1栋8楼1号,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产品目录开展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从事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销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技术开发;国际货运代理;废旧物资回收(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国际船舶代理(成都口岸)。

(二)关联交易内容

1、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2、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3、担保

截至2016年末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提供了41.15亿元的担保。

4、租赁

发行人2016年向攀枝花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出租固定资产,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16年度共计取得租金人民币8,518.00万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和采购由攀钢集团统筹安排,主营业务中,钢材及钢制品除重轨产品因资质要求直接对外销售外,采购、销售大多通过关联方完成,主要原材料采购则通过关联企业汇裕供应链实现,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国贸公司销售。

发行人关联交易依《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办法对关联交易的价格管理的决策权限、决策流程、定价机制等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决策权限和决策流程为部分产品由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定价,发行人根据攀钢集团公司的定价转相关单位执行,部分产品由发行人与相关单位协商后提出价格建议,并报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符合市场化,公平、公正、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具体定价方法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如下方法确定:(一)政府定价:有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二)市场价格:没有政府定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三)协议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也无法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交易的市场价格定价的,由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四)成本加合理利润:不具备上述(一)、(二)、(三)种条件,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一般为成本的6%-10%)以确定交易价格。”,其中市场定价的具体方法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发行人定期向同地区生产同类、同品质产品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参考同类产品门户网站的价格信息,结合非关联第三方的供应价格,最终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基本能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市场公允。

(四)资金占用情况

2016年末,应收账款中公司应收攀钢集团内部单位款项为115,798.09万元,均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具体的欠款情况如下:

2016年末关联单位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攀钢集团内部单位款项45.17亿元,多为关联方拆借。关联方拆借按攀钢集团资金制度授权并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利率。公司对攀钢集团及其内部公司拆借款项的利率区间为5.7%-6%;期限以一年期为主,含部分不定期拆借款。

2016年末关联单位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外部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本部门和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资金管理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和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募集说明书摘要;

3、信用评级报告;

4、发行公告;

5、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二)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如下重大事项,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披露。

1、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以及根据发行人与证券登记公司的约定将到期的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账户;

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在定期报告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

3、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

4、预计到期难以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

5、订立可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

6、发生或预计将发生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或重大亏损;

7、发生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仲裁、诉讼;

8、拟进行标的金额超过发行人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或重大债务重组;

9、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0、本期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

11、发行人提出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2、拟变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13、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之事项、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情形;

14、本期债券担保人发生影响其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担保人经营、财务、资信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发生针对担保人的重大诉讼、仲裁;

15、其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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