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上接22版)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每年6月30日前,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每年6月30日前,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定期报告。
1、年度报告的披露
发行人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发行人概况;
(2)发行人经营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已发行的未到期债券及其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增信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债券兑付兑息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等;
(4)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如有);
(5)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提前披露年度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和截止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形与风险等事项。
2、中期报告的披露
发行人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本年度的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发行人概况;
(2)发行人经营情况、上半年财务会计报告;
(3)已发行的未到期债券及其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增信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债券兑付兑息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等;
(4)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如有);
(5)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因故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提前披露中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和截止日期,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形与风险等事项。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将在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信息披露”和“第四章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投资者权益。本期债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将由发行人资金管理部负责,资金管理部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娟娟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一村
电话:0812-3390752
传真:0812-3393900
邮政编码:617067发行人资信情况
(六)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约73.42亿元,未使用额度13.95亿元。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其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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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重大违约现象。
(八)发行人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九)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处于存续期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20亿元,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0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规模77.05亿元,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5.96%。
(十)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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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融资性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3、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4、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9、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1、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2、总资产报酬=(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13、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第四节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约73.42亿元,未使用额度13.95亿元。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其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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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现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处于存续期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发行规模20亿元,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0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规模77.05亿元,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5.96%。
五、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融资性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3、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4、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8、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9、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1、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2、总资产报酬=(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13、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4年度财务数据使用重述数据,来源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期初数。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近三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准则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4-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瑞华审字[2015]01740301号、瑞华审字[2016]【01740323】号和瑞华审字[2017]【02350002】号。
(三)报告期内会计科目调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另外,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发行人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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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无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2014年,发行人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鞍钢集团公司所属攀钢钢铁企业调整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评价[2014]418号),对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调整为4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19年,动力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12年,工具及仪器折旧年限调整为5年。此次调整减少年度计提折旧额3.66亿元。
2015年,发行人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鞍钢集团公司调整折旧年限的复函》(国资厅评价[2015]669号),对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调整为40年,传导设备、机械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24年,动力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17年,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12年,工具及仪器折旧年限调整为5年。此次调整减少本年度计提折旧额2.03亿元。
2016年,无会计估计变更。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应披露的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四)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告范围的子公司共有2家,分别为成都板材、科技公司。近三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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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科技公司被发行人吸收合并,于2017年5月4日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销登记。2017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变为1家。
二、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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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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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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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事项。
四、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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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主要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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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746,638.45万元、1,889,231.18万元、2,163,866.50万元及2,362,845.96万元,逐年增长,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2.41%、36.80%、46.97%及45.63%,非流动资产占比为67.59%、63.20%、53.03%及54.37%。
报告期,发行人非流动性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是固定资产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点。流动资产中其他应收款占比最高,为应收攀钢集团的往来款,其次是应收票据、存货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4年末增加142,592.73万元,同比增长8.16%;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274,635.32万元,同比增长14.54%;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198,979.46万元,增幅9.20%。总资产持续增加,主要是流动资产中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增加引起。
1、流动资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及存货。流动资产中其他应收款占比最高,为应收攀钢集团的往来款,其次是应收票据、存货及应收账款。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66,040.03万元、695,288.23万元、1,016,404.46万元及1,078,283.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41%、36.80%、46.97%及45.63%。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61,878.89万元,主要是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的增加引起。
(1)货币资金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企业货币资金分别为32,943.27万元、45,665.97万元、45,100.68万元和125,250.15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4,000.00万元、20,022.51万元、34,000.00万元和35,332.45万元,为由于开具应付票据的银行保证金存款。
近年由于受钢铁行业景气度低迷、钢材价格走低等因素影响,公司资金链趋紧,应付票据的应用逐年提升,相应保证金存款增加,从而引起货币资金的快速增加。
(2)应收票据
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52,349.75万元、737.66万元、165,174.77万元及277,931.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0%、0.04%、7.63%及11.76%,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5%、0.11%、16.25%及25.78%,金额及占比逐年波动增长。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营业收入的扩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引起。公司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企业应收账款分别为5,286.95万元、13,398.81万元、144,289.45万元及231,198.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30%、0.71%、6.67%及9.78%,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3%、1.93%、14.20%及21.44%,金额及占比逐年波动增长。201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14年末增加8,111.86万元,增幅153.43%,2016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15年末增加130,890.64万元,增幅976.88%。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与攀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性业务往来规模增加所致。
2014-2016年末,应收攀钢集团内部单位款项分别为5,258.09万元、11,841.19万元和115,798.09万元,2016年末应收攀钢集团内部单位款项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0.25%。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对攀钢集团的关联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均按制度要求提取坏账准备。
扣除关联往来,发行人2014-2016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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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41,005.28万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97.72%,
2016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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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
2014-2016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37,327.29万元、417,161.38万元、452,620.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59%、22.08%、20.92%。2015年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增加179,834.09万元,增幅为75.77%。2016年较2015年增加35,459.48万元,增幅为8.50%。
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89,288.4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8.01%,较2016年已大幅减少,减少金额-263,332.45万元,降幅达到-58.18%。主要是对攀钢集团内部单位其他应收款下降引起。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类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达到97%以上,账龄结构良好。公司其他应收款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出现由坏账产生的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截至2016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5名共计452,264.95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9.90%,集中度高。从债务方与发行人关系看,关联方其他应收款金额占其他应收款的99.76%,基本全为关联占用。
2016年末金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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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上看, 2014年-2016年各年末发行人对攀钢集团内部单位其他应收账款分别为234,483.57万元、415,989.40万元和451,724.10万元,其他应收款约99%为关联往来。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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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应收款的经营性来看,报告期96%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为非经营性往来,具体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其他应收账款经营性分析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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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非经营性往来占比较大,均为关联方资金拆借,这些资金拆借主要是根据《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以‘谁使用资金、谁承担成本’为原则”的规定,攀钢集团对于集团内融资情况实行统借统还管理,从发行人处拆借资金形成。
发行人报告期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报告期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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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6年各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拆借资金分别为22.90亿元、41.05亿元、44.63亿元、18.26亿元,2017年9月末有所降低。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发行以后,将规范资金管理,压缩关联资金的占用,依据合同约定逐步收回欠款,不再增加关联拆借欠款金额,同时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用于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建设,以及如股权投资等的权益性投资。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关联方拆借均按攀钢集团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授权并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利率,利率区间为5.7%-6%,关联方按合同规定逐步按时偿还借款。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有效执行。
(5)存货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07,195.27万元、150,361.83万元、153,471.87万元及166,349.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86%、7.96%、7.09%和7.04%,所占比重逐年递减。主要是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及产成品等。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产成品,2014-2016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0.05亿元、0.22亿元和0.69亿元。
2、非流动资产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非流动资产系公司主要资产组成部分,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2014-2016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180,598.41万元、1,193,942.95万元和1,147,462.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59%、63.20%和53.03%。2017年3季度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284,562.61万元,较2016年末增加137,100.57万元,增幅11.9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600.00万元、600.00万元、3,580.00万元和243,580.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3%、0.03%、0.17%和10.31%,2017年9月30日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31日,发行人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4.00亿元的长期存续统借统还合同,发行人按永续债列入本科目。
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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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
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1,088,292.25万元、1,111,162.69万元、1,060,199.23万元和999,563.4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4.60%、58.82%、49.00%和42.30%,基本为生产设备和厂房。固定资产占比较高,符合钢铁生产企业特点。
2016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余额25,820.41万元,其中机器设备21,995.10万元,计提减值后固定资产能够真实反映其真实价值。
(3)在建工程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2,680.25万元、28,339.07万元、10,329.80万元和25,029.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7%、1.50%、0.48%和1.06%,为生产设备改造和检修支出。
2016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余额3,255.78万元,为2#烧结机烟气脱硫制酸系统改善性检修项目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后在建工程能够真实反映其真实价值。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主要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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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81,489.45万元、1,215,005.67万元、1,454,935.53万元和1,592,339.9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92%、64.31%、67.24%和67.39%,呈逐年上升趋势。
债务期限方面,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总债务分别为62.80亿元、91.43亿元、106.20亿元和116.94亿元,公司债务规模逐年攀升,且基本为短期债务。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总债务为116.94亿元,其中短期债务100.99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23.90亿元、应付票据70.1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0亿元;长期债务15.95亿元,其中长期借款0.20亿元、融资性长期应付款15.75亿元,短期债务压力大。
从负债总体结构来看,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90%左右,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构成。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057,775.28万元、1,063,588.08万元、1,295,848.21万元和1,418,099.0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81%、87.54%、89.07%和89.06%。流动负债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9月末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08%、17.44%和15.01%;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9月末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89%。
(1)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常年维持高位,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61,000.00万元、321,200.00万元、315,960.00万元和238,96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23%、26.44%、21.72%和15.01%。主要为攀钢集团提供担保的保证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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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票据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30,000.00万元、439,585.91万元、583,067.89万元和701,903.0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1.27%、36.18%、40.08%和44.08%,逐年升高。201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较2014年末增加209,585.91万元,增幅91.12%,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较2015年末增加143,481.98万元,增幅32.64%,2017年三季度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较2016年末增加118,835.16万元,增幅20.38%。就应付票据构成来看,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79,863.46万元、225,479.13万元、265,207.14万元及277,770.0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5.88%、18.56%、18.23%及17.44%。99%以上的应付账款账龄都在一年以内,因此账龄结构良好。
(4)其他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29,217.17万元、39,308.33万元、59,848.23万元和76,528.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95%、3.24%、4.11%和4.81%。报告期其他应付款15年起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5)长期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0,000.00万元、98,500.00万元、85,5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92%、8.11%、5.88%和0.13%。长期借款多为保证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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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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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均为昆仑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2014年末余额为0元;2015年新增5亿元,2015年末余额4.5亿元;2016年新增5亿元, 2017年1-9月新增10亿元,至2017年9月末余额为15.75亿元。
(三)现金流量
发行人合并口径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季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682,731.58万元、2,243,758.75万元、2,022,217.97万元和1,885,332.25万元,与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0.98、1.01、0.75和0.63,2016及2017年1-3季度占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票据结算提升,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11.27亿元,并且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8.69亿元。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3季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367,508.85万元、2,009,490.39万元、1,808,196.30万元和1,841,971.89万元,与当期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0.96、1.19、0.98和0.66,2017年1-3季度占比降低主要是预付采购款上升约5亿左右。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315,222.73万元、234,268.36万元和214,021.67万元。2017年1-3季度为43,360.36万元,较往年大幅降低,主要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预付账款的增加引起。
2014-2016年度及2017年3季度,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27,323.85万元、-37,932.18万元、-9,029.74万元和-11,839.64万元。2015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较2014年增加了投资支出10,608.33万元,主要是由于资本化大修费用大幅增加。2016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较2015年减少了投资支出28,902.44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发行人无资本化大修费用,因此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
2014-2016年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298,440.22万元、-199,635.99万元和-219,534.70万元。2017年3季度,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为47,296.30万元,较往年增加,主要是融资性应付票据的增加引起。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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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获现能力来看,2014-2016年度公司EBITDA分别为20.54亿元、12.79亿元、14.55亿元。公司大部分固定资产投产年限较长,已提足折旧,近年来折旧规模逐年小幅下降;利润总额受钢市波动影响大,稳定性不足,直接影响EBITDA规模的增长。从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看,2014-2016年度公司总债务分别为62.80亿元、91.43亿元、106.20亿元和,同期总债务/EBITDA分别为3.06倍、7.15倍和7.30倍;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6.76倍、4.66倍和5.63倍,公司EBITDA对债务本息具备一定保障能力。
从长期偿债能力上看,发行人2014-2016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92%、64.31%、67.24%;债务资本比分别为48.01%、57.89%和59.92%;公司长期偿债能力一般。
从短期偿债能力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不超过1,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较弱。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弱,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但上述符合钢铁行业基本特征,风险整体可控。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上升趋势,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正在稳步提升。
总体而言,公司自有资本实力有限,对外融资依赖程度较高,债务规模逐年攀升,且基本为短期债务,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但公司系攀钢集团内部重要经营实体,重轨产品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且实际控制人综合实力雄厚,可给予公司一定支持。另外公司对外融资渠道畅通,因此偿债风险整体可控。
综上,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处于一般的水平。基于公司一贯的稳健经营原则、公司与银行的良好信用关系、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的支撑,发行人相信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情况下有能力及时偿还到期债务。
(五)盈利能力
近年钢铁行业受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政策调整影响,行业整体运营压力增加,加之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收入规模波动性较大,具体收入情况和毛利情况见“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期间费用方面,2014-2016年公司三费合计分别为22.94亿元、20.30亿元和22.04亿元。
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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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中管理费用在三费中所占比例最高,三年分别为47.18%、52.32%和64.27%。公司管理费用规模大,主要系重视研发,研究开发费用近三年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0.80%、70.43%和50.68%,2016年公司管理费用上升主要系生产设备修理费同比增加458.90%至4.37亿元所致。2015年,受钢材销量下滑影响,公司运费有所减少,2016年得益于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公司销售费用相应减少。财务费用方面,公司债务规模较大,其中短期借款基本执行基准年利率4.35%、长期借款和应付融资租赁款基本执行基准年利率4.75%、银行承兑汇票平均贴现率为3.40%;2014-2016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3.12亿元、2.74亿元和2.41亿元;但公司近年来均维持较大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收入逐年增加,2014-2016年利息收入分别为0.11亿元、0.54亿元和1.42亿元,利息所得冲减部分利息支出,财务费用整体规模较小。2014-2016年,公司三费收入占比分别为8.34%、9.17%和8.18%。
报告期公司利润的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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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是营业利润,2014-2016年利润总额分别为5.44亿元、0.87亿元和3.38亿元,其中营业利润分别为5.03亿元、0.70亿元和3.79亿元。2015年公司业务规模和毛利水平受钢材价格下滑、缩减产量等因素影响,均同比下滑,当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减少86.01%和84.05%;2016年公司业务规模回升,营业利润同比增加4.68倍,但产生1.3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和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利润总额为3.38亿元,同比增加2.89倍,较2015年明显改善。2017年三季度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5.38亿元,利润总额为5.92亿元,其中营业外损益0.54亿元主要为税收返还。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0.35万元、22.26万元和27.6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6%、0.26%和0.08%。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225.86万元、2,261.31万元和2,462.61万元。
2014-2016年度政府补贴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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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47%、9.87%、10.38%,营业利润率为1.83%、0.32%、1.40%,销售净利润率为1.98%、0.39%、1.25%。
总体来看,公司重轨产品盈利能力较强,毛利率水平较高且基本稳定,但受制于盈利能力不佳的常规钢制品,公司初始获利空间有限,且期间费用管控能力一般,整体盈利能力一般。
(六)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践行“六种发展理念”,用世界眼光谋划未来发展,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打造民族钢铁脊梁;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全力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围绕攀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培育核心竞争力,做强自身优势,补齐短板,拓展成长空间;提升全要素整合能力,从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等各环节参与竞争,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集团公司的重要战略支撑。可以预见发行人业绩收入将会稳步增长。
六、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情况
本期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因此无存续债券。
(二)发行人有息借款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476,460.00万元,不良违约负债余额为0.00万元。
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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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66亿元,占净资产及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1.24%及3.66%。担保对象均为攀钢集团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当前钢铁行业景气度低迷,负面影响公司担保对象经营的稳定性,或有风险值得关注。
2017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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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需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如作出不利判决或裁决将可能实质性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重大诉讼。
(三)重大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八、资产抵押、质押、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为23.23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40亿元,抵押固定资产19.83亿元。无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九、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取得银行授信额度73.42亿元(含信用证授信6.67亿元、银行承兑票据授信5.15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13.95亿元,其中,存在限制性条款的银行授信规模共计0亿元。
十、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无。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2017年6月16日,公司股东通过了执行董事决定书审议,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从而调整公司负债结构,优化资金管理。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债务的具体事宜。
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用于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建设,不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用于新增产能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及各项债务情况,拟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设本期债券除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外,可超额配售15亿元也全部发行,上市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
2、本期债券总额20亿元计入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3、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4、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0亿元。
5、假设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上市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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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公司的负债结构得到了一定调整,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89.06%下降至76.50%,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10.94%上升至34.82%。由于长期债务融资比例的提高,发行人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制度及措施
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置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交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确保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禁止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已经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出资人的利益。此外,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出资人的监督。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用于房地产业务的开发建设,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用于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如股权投资等的权益性投资。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担保协议书和担保函;
(八)保证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以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访问相关互联网网址查询部分相关文件:
二、备查时间、地点和网址
(一)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查阅时间:工作日9:00-16:00
查阅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向阳一村
联系人:许娟娟
电话:0812-3390752
传真:0812-3393900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庆玲
电话:021-32587572
传真:021-32587598
邮政编码:200040
互联网网址:http://www.ebscn.com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