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70万元,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861.9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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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库尔勒香梨为主的果品种植、加工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经营模式
公司一直延用成立之初的“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农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上缴承包任务;在果品购销方面,公司当年继续采取“以销定购”的模式,综合历年果品市场供需状况,开展果品购销业务,公司依照行业特点和历史经验加强果品购销环节风险防范,控制成本,努力提高果品销售业务利润。
3、行业情况说明
新疆独特的自然气候、资源条件,为新疆果业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特殊的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决定了库尔勒香梨适应在巴州局部地区种植。在库尔勒地区,库尔勒香梨种植面积大、历史悠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香梨生产基地。香梨产业已实现种植栽培、贮藏加工、包装运输、市场销售、品牌创立、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形成较为完善的香梨产业体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果品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除注重营养成分和有效成份的含量外,更注重无污染、健康的绿色食品。库尔勒香梨生长在工业污染少的新疆孔雀河和塔里木河流域,属于绿色保健食品,具有较大的国内、国际市场需求潜力。
公司作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以经营新疆特色果品—库尔勒香梨为主,拥有规模化的果品生产种植基地和保鲜冷库,以及稳定的销售客户及销售市场,在香梨种植与销售方面,具有经营管理、技术、品牌以及资金优势。2017年公司销售库尔勒香梨10472余吨,产品主要销往新疆、上海、福建、广东、海南、北京、山东、浙江等地区。
伴随国民收入的提高及市场中水果品种和数量的不断丰富,库尔勒香梨在果品销售市场中受到冲击,公司作为主营库尔勒香梨产销的企业也面临较为严峻的竞争。公司面对逐渐增大的竞争压力,一方面,加大香梨种植生产基地的管理,严格控制种植成本,提高果品品质,增加果品种植收益;另一方面,积极学习其他同类企业的经验,在保证公司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公司的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以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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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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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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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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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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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53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79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5%;主营业务利润274.35万元,营业利润499.73万元;利润总额498.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70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7年5月收回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沙依东园艺场2015年度、2016年度托管承包费600万元,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5年度、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及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对2015年度利润表追溯调整:调增营业收入300.00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5.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3.75万元,调增净利润288.75万元。
对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300.00万元,调增坏账准备15.0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75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88.75万元。
对2016年度利润表追溯调整:调增营业收入300.00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30.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7.50万元,调增净利润277.50万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288.75万元。
对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调增其他应收款600.00万元,调增坏账准备45.0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1.25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566.25万元。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义斌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8年3月30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61号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涉及对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13004号),根据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7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861.9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二、四、五、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3月30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61号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雅丽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313004号),根据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7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末未分配利润为-12,861.9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其中:(1)2015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增加3,000,000元,净利润增加2,887,5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2,887,500元,总资产增加2,887,5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2,887,500元;(2)2016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增加3,000,000元,净利润增加2,775,0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2,775,000元,总资产增加5,662,5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5,662,500元。
一、概述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收回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沙依东园艺场(以下简称“沙依东园艺场”)2015年度、2016年度托管承包费600万元,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追溯调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沙依东园艺场拖欠公司托管承包费而导致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公司将沙依东生产基地一、二、三、四分场的果园及配套的林路渠和输电、机井设施委托沙依东园艺场经营管理。上述资产委托管理期限于 2014 年12月31日已届满,而公司未收到沙依东园艺场应缴纳的2014年度300万元托管承包费。2014年公司已确认该项托管承包费收入并按其他应收款挂账,并于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在经多次沟通并以律师函的方式催收托管承包费及办理托管资产移交手续均无果的情况下, 2015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向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沙依东园艺场办理托管资产移交手续,交还托管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支付2014 年托管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前述诉讼事项已对外公告并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受该诉讼事项影响,公司未能与沙依东园艺场签订2015年度、2016年度《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在2015及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相关托管承包收益。
(二)补签协议、收回托管承包费及撤诉情况
1、2017年2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委托经营管理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签订2015年和2016年资产委托管理相关协议,对2015、2016两个年度实际存在的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进行确认,在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付清2014-2016年三个年度的托管承包费后,公司将向法院申请撤诉。
2、2017年5月5日,公司与沙依东园艺场签署2015至2016年度《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资产委托管理事宜予以确认,沙依东园艺场2015、2016年度应付公司托管承包费合计600万元。
3、2017年5月10日,沙依东园艺场向公司支付2014至2016年度三年的托管承包费合计900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向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5日出具“(2015)库民初字第37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诉讼”。
(三)对收回沙依东园艺场2015、2016年度承包费的适用准则及财务处理
1、沙依东园艺场在2015年度、2016年度仍然实际管理公司2014年所托管的资产,双方虽未签署书面协议,但委托经营管理关系一直存在,公司收款的权利并未丧失。自2015年起,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沟通协调,在2017年5月与沙依东园艺补签《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并全额收回其前期欠付的托管承包费。2015、2016两个年度实际存在的委托经营管理关系最终得以认定。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将2017年5月公司收回沙依东园艺场2015-2016年度600万元托管承包费事项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5年度、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及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具体适用会计准则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各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2015年度
1. 201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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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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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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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5年度公司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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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度
1. 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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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年度公司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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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出具了《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与会计师进行进一步沟通,并尽快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2015年、2016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三)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