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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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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2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26日起连续停牌。相关停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年3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3月1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年3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年4月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对本次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商务部门的备案登记工作正在审核中。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开展财务顾问、法律等各项工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自2018年3月26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