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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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5,7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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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智能设备/装备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从事智能设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面向全球各行业提供领先的产品和完整的一站式应用解决方案。以自主掌握的专用打印扫描核心技术为基础,致力于各行业信息化、自动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创新,形成了从关键基础零件、部件到整机及软硬件系统集成完整的产品系列。
目前,公司业务划分为两大类:
1、金融/物流/新零售等行业战略新业务。公司战略聚焦金融行业、物流行业及新零售行业,提供智能化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战略新业务的发展目标是加快业务的培育和产业布局,迅速确立领先的市场地位,成长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和新增长点。
金融行业:面向金融产品集成商和银行终端客户,提供从关键零件、核心模块到整机、系统集成和服务完整的智慧金融网点管理产品及解决方案;
物流行业:面向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领域,围绕物流信息化、自动化和末端配送各环节,提供相关智能物流设备、装备和解决方案;
新零售行业:面向零售行业平台运营商和消费品厂商客户,根据客户的商业应用需求,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零售设备及应用解决方案。
2、传统业务,包括国内外市场商业/餐饮、交通、彩票、医疗、政府公务等行业领域的专用打印扫描产品、ODM/OEM业务等。传统业务的发展目标是持续提升专用打印扫描产品业务的竞争力和规模,发掘新的应用需求和市场机会,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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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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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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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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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公司继续稳步推进战略转型与组织变革,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市场结构,加大外部资源整合力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 继续聚焦金融和物流行业,实现稳定增长,积极培育和发展新零售类业务。
在金融行业,公司密切跟踪把握国内“银行网点智能化转型” 和“辅币硬币化” 的发展趋势和市场机会,加快完善金融业务布局,在行业采购需求并不旺盛的年份仍实现了较快增长。金融关键零件,金融机具用CIS继续保持国内市场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金融关键模块,密切跟踪并积极推进建设银行补充采购机会,同时积极拓展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的票据模块应用,成功入围多家银行,并以现有核心票据模块为基础增加个人存单处理新功能,在多家银行中标,目前公司核心票据模块已实现在50余家银行的试点推广。金融整机及系统解决方案,纸币清分机产品及硬币兑换类产品收入均实现较快增长,成功中标多个股份制银行总行和地方行,智慧柜员机实现了整机批量销售的突破,TCR、票据副柜项目等推广进展顺利,同时不断完善银行网点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在系统集成与机具设备整体销售上取得了突破。
在物流行业,持续跟进并快速响应物流行业客户需求和痛点,着力提升智能物流柜业务的市场竞争优势,加快物流“信息化”“自动化”业务的培育发展,初步构建形成了公司在物流行业的全线布局,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信息化方面,面单打印机、便携打印机、标签打印机等多种产品中标主要的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企业的采购项目,并取得第一的采购配额;自动化方面,立式、卧式分拣柜保持在合作伙伴处独家供货商的地位,同时着重推进全自动分拣解决方案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在个别地市快递物流网点实现了解决方案的应用试点;末端配送方面,进一步巩固发展与战略客户在智能物流柜上的合作,并积极向专业智能柜领域创新延伸,同时积极拓展邮政及海外智能物流柜客户的合作,智能物流柜相关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在新零售行业,重点加大新零售行业研究与规划力度,制定完成了公司新零售业务、技术、产品规划,着力培育智能零售业务的技术创新、生产交付、安装服务等关键能力;积极洞察并把握与电商、知名快消品企业及零售运营商等目标客户的应用需求与机会,与多个目标客户建立了业务联系,并成功与部分客户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与部分创新型互联网运营公司就线下智能零售终端的产品定制达成了合作意向。新零售行业各类客户的开发培育以及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完善,为公司2018年智能零售业务的快速规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金融、物流行业的业务共实现收入12.51亿元,同比增长17.44%,占公司收入比重达到67.26%。
2、 夯实其他细分市场,稳定传统业务。
2017年,公司进一步夯实原有传统业务,通过优化设计和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竞争力,稳妥推动渠道转型发展,拓展渠道宽度和深度,积极挖掘国内外新老客户需求,努力巩固并提升传统业务,业务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国内市场,渠道分销类业务,进一步推进线下渠道网络的扁平化,加强线上电商通路搭建,线上销售大幅增长;高铁类业务,加强与高铁系统集成商的紧密合作,并积极推动高铁自主品牌的产品销售,成功中标多个高铁线路项目;公共服务自助设备类业务,成功中标多个地市社保自助设备采购项目并批量供货,医疗自助设备获得国家卫计委的认证资质,在部分地市医院实现批量推广。
海外市场,积极维系和承接既有海外战略大客户的ODM/OEM业务合作,ODM/OEM类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并积极拓展更多的新业务合作机会;彩票与选票类业务,保持与海外彩票、选票设备集成商大客户在既有产品项目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了多个新兴业务机会;渠道分销类业务,欧洲地区、美洲地区均实现了一定增长,加强巴西等南美空白区域的市场拓展,亚太地区,加强对东南亚空白市场和区域的开发,成功打开了马来西亚和越南市场。
此外,运维服务业务,进一步加大了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继续优化完善了覆盖全国的物流服务网络,新搭建了金融服务网络,新增40余个省/地市级服务站;在物流行业,承接了客户物流柜多个城市的维保外包服务;在金融行业,承接了硬纸币兑换设备的清机加钞服务外包业务,拓展了STM客户的服务外包业务;在交通行业,实现了部分路局高铁设备的维保承接。运维服务业务收入规模和占比增长迅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3、 继续加大对战略新兴业务相关产品技术的研发,助力公司业务调整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2017年公司研发投入共计2.29亿元,同比增长20.45%,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2.33%,为近几年之最,继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主要投向金融、物流、新零售等公司重点聚焦行业的产品、技术领域。在金融领域,主要围绕银行网点转型系列产品及关键模块开展研发工作,完成了新一代票据模块、双票箱、多款STM的产品开发工作,加快推进了TCR、CRS等研发项目,同时开展了金融鉴伪技术及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在物流领域,围绕物流信息化和自动化业务环节,完成了卧式分拣柜、动态计泡机、交叉带分拣机等产品的开发,其中卧式分拣柜和动态计泡机均实现了批量销售,重点开展了基于机器视觉的条码识别、流水线单件分离、动态称重等技术研发,同时配合客户进行了智能物流柜产品的设计优化,完成了多类专业柜的定制开发。此外,着重加大力度围绕智能零售相关终端设备、关键模块和技术、软件与数据平台等进行了研发,部分智能零售终端达到批量销售的状态,初步搭建起了智能零售业务相关产品线和技术平台。
4、 推进完善“小前端、大平台、富生态”的组织模式,加强关键能力建设。
2017年,围绕重点聚焦金融、物流、新零售行业,对公司各营销前端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了行业研究和市场分析的能力建设,加大提升各销售前端的专业化水平。
持续推进“大平台”整合和能力建设,重点强化“端到端”的平台支撑能力,突出规模化、专业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方面,加大试制及测试能力建设,新增多套实验室测试设备,进一步提升测试验证水平,持续提升软件系统集成研发平台能力,建立完善软件开发管理流程体系,加大研发人员的招聘补充和人才队伍建设,研发人员规模达到了968名。在分总部区域平台建设方面,加大了北京、深圳等分总部区域平台建设力度和人才引进,同时借助于上海的地域优势成立上海分公司,借助西安的高校和人才优势,设立西安分公司,快速补充公司中高级研发人才。在供应链与生产交付平台方面,自助终端设备智能化生产工厂(定增项目)开始分步投入使用并形成产能,智能终端产品的交付能力已逐渐成为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同时为了提升小批量产品交付的及时性和灵活性,优化总部中试职能,设立深圳中试部,进一步提升中试生产能力。
为加强外部资源整合,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名牌高校共建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围绕着金融、物流、新零售等行业的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和产品进行开发;加大了对外技术引进及合作,着力整合外部先进智力资源,积极引进近20名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专家顾问,搭建形成了公司外部专家顾问的高级人才资源库。
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0亿元,同比增长1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增长26.1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0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 2018年4月1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丛强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147,933,796.8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93,379.68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7,396,689.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61,892,823.84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7,636,551.1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5,7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3,142,480.4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汪东升先生、孟红女士、宋文山先生和黄海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己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还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 371000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六: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七:公司与威海北洋幸星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八:公司与威海北洋光电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九: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公司与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一:公司与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二: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三: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四: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五:公司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福旭先生、张晓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授信额度和贷款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额度为9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约,授权期自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之前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数码科技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7,158,356.43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7100002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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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经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备案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中新增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数码科技。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丛强滋先生、曲斌先生、陈福旭先生、宋森先生、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军先生、曲国霞女士、宋文山先生、姜爱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3日14:00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丛强滋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曾任北洋集团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科长、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新北洋总经理。现任新北洋董事长。
丛强滋先生持有公司28,519,407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丛强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曲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威海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威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2017年至今就职于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任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曲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曲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福旭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曾任威海市规划局副科长,威海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主任,威海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威海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威海市援川工作前线指挥部副指挥,威海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政处处长,威海市住建局调研员等职务。现任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新北洋副董事长。
陈福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福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森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省昌乐县宝石城实业公司部门经理,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北洋集团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新北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董事、总经理。
宋森先生持有公司2,580,6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荣波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曾任公司研发部行政助理、项目管理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荣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荣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军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EXAR、TeraLogic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ServGate公司创始人、董事,现为清华大学研究员。
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曲国霞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系讲师、经济系副教授;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英国伦敦国王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杜伦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教授,兼任威海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山东威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曲国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文山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新北洋独立董事。
宋文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文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爱丽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4年,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989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先后获得威海市“三.八红旗手”,山东大学(威海)“师德标兵”、“青年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毕业生最喜爱的专业老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成为学校两届“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著作、论文多次在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威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奖。主要兼职有山东省国际经济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常务理事、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爱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姜爱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147,933,796.8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93,379.68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7,396,689.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61,892,823.84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7,636,551.13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5,7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3,142,480.4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且有效运行,能够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 3710000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六: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孵化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七:公司与威海北洋幸星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八:公司与威海北洋光电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九: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公司与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一:公司与上海澳林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二:公司与北京华信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三:公司与厦门市益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四: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十五:公司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王涛先生、刘俊娣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监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之前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了保持担保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数码科技的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融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7,158,356.43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第37100002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经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备案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中新增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数码科技。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涛先生、刘俊娣女士、徐晓东先生、拾以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邱林先生、丛培诚先生、袁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科员、副主任科员,威海市国资委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现任北洋集团董事、威海北洋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北洋监事。
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俊娣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职员。2001年至今就职于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副经理、经理,现任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刘俊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刘俊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拾以胜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挂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处长助理,现任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运营发展中心副总监兼战略投资部部长、威海北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拾以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拾以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晓东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运筹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曾任潍坊市建材公司驻南方销售经理,山东黄金集团所属山东万通企业有限公司项目策划部经理,山东省高新投创业投资部和项目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山东省高新投投资三部总经理兼新北洋监事。
徐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徐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0年3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3,8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8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858,04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57,555,451.33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800,484,548.67元人民币,其中超募资金525,484,548.6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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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投项目都已完成。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06,479股新股。
由于存在分红、派息的情况,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6,308,782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1.27元/股。最终认购31,490,090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258,719.7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48,634,594.53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100009号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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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78202201090000000044、37001706201050171002、41120225043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变更为:215605942595)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817820201421000956、817820201421000963、37050170620100000251等设立的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4月、2016年6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由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服务网络建设由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2016年12月16日,公司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2017年01月18日向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
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7800001421002507,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与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202201090000000044,该账户于2017年06月07日办理销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0.00元。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706201050171002,该账户于2017年06月07日办理销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0.00元。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20225043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变更为:215605942595),该账户于2017年06月08日办理销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0.00元。
4、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56,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22,262,314.61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262,314.61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22,00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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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2020142100096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27,828,081.22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828,081.22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27,00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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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5017062010000025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103,797,516.46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2,297,516.46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101,500,0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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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7800001421002507,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该专户余额113,380.19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113,380.19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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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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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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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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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8-01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18年度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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