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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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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416”,证券简称“广东1802”,票面利率3.8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2018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

(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期债券于2018年4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6415”,证券简称“广东1801”,票面利率3.84%,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4月1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支付2016年记账式附息(八期)

国债等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将于2018年4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08”,证券简称为“国债1608”,是2016年4月25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二、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6146”,证券简称为“广西1724”,是2017年10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三、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6150”,证券简称为“广西1728”,是2017年10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25元。

四、本所从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4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4月25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为“浦银安盛资管-申万宏源证券

融出资金债权4号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1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浦银安盛资管-申万宏源证券融出资金债权4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申证两融4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申证两融4号”的转让业务。

二、 “申证两融4号”设立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申证4A01”,证券代码为“116874”,到期日为2019年9月1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申证4A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申证两融4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申证两融4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10日

关于为“天风-阳光城物业费债权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

公 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1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天风-阳光城物业费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风-阳光城物业”)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天风-阳光城物业”的转让业务。

二、 “天风-阳光城物业”设立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阳光城01”,证券代码为“116848”,到期日为2019年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固定摊还本金;证券简称“阳光城02”,证券代码为“116849”,到期日为2020年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固定摊还本金;证券简称“阳光城03”,证券代码为“116850”,到期日为2021年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固定摊还本金;证券简称“阳光城04”,证券代码为“116851”,到期日为2022年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固定摊还本金。

三、 “阳光城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阳光城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阳光城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阳光城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风-阳光城物业”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风-阳光城物业”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