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06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70,214,587.26元,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02,688,716.89元,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268,871.69元后,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176,800,000.00元,201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5,834,432.46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45,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194,451,200.00元(含税),占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77%。结余部分561,383,232.46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017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名关联董事张建成、俞国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7.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押汇、提货担保等贸易融资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柯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0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经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能够按照募集资金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相应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0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共计募集资金1,522,02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28,903,2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3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2,766,232.47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421,497,346.76元,该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21,497,346.76元。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已置换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拟置换的不低于12,327.00万元继续留存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直至项目建设完成为止。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17年11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7,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2017年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不包含未置换的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已经投入部分设备用于生产,因此已产生部分效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09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不含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签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由双方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1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准则要求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此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已按上述准则要求执行。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此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11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2017年外汇汇率走势,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公司拟在2018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额度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8.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5.99%。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出口国外市场的产品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同,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外汇交易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额度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额度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因素。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1、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2、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部根据情况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3、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务部专人负责对远期外汇交易、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该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已制订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4、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或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8-012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理财期限:1个月至12个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用于购买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下转4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