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发申请过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8-00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发申请过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6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首发申请获通过。公司持有长城证券股份17,000,000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1%,该股份自长城证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