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增资的公告

2018-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兴丰”)。

●增资金额:经协商山东兴丰股东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李庆民、刘光涛拟按照对山东兴丰的持股比例共同向山东兴丰增资20,000万元,将山东兴丰的注册资本增加至40,000万元。

一、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目前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居主导地位,石墨化工序系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的关键工艺之一,为保证公司供应链安全及客户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建立可控的石墨化加工配套产能,完善公司负极材料产业链,2017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与在石墨化加工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自然人李庆民、刘光涛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山东兴丰,公司增资10,200万元取得山东兴丰51%的股权,山东兴丰目前具有超过10,000吨/年的石墨化加工能力。

随着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尤其是动力电池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产能规划以及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目前山东兴丰的石墨化加工产能远不能满足公司负极材料的石墨化加工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配套的石墨化加工能力,经公司和山东兴丰少数股东李庆民、刘光涛共同商议决定,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出资20,000万元(其中璞泰来出资10,200万元),将山东兴丰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和制度要求,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山东兴丰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兴丰于2017年2月20日成立,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远征路中段东侧,目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璞泰来拥有51%的股权,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具有年产10,000吨的石墨化加工能力,现有员工近200人,其中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超过30人,其核心研发、技术人员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经验。标的公司在石墨化加工工艺技术领域优势突出,获得国内外锂离子电池及负极材料客户的普遍认可。为满足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领域的业务增长需求,山东兴丰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丰拟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卓资县建设生产基地,目前尚处于前期规划实施阶段。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二) 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庆民

丙方:刘光涛

目标公司: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各股东同意共同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0万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0,000万元。

1.2 各股东按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认购增资部分款项,即,甲方认购增资款的51%,即人民币10,200万元;乙方认购增资款的29.40%,即人民币5,880万元;丙方认购增资款的19.60%,即人民币3,920万元。

1.3 增资完成后,具体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是进一步完善负极材料生产加工制造工艺环节的产业链布局,公司通过适当的方式持续投入拓展负极材料领域的石墨化配套加工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鉴于目前尚处于项目前期规划实施阶段,未来产能的建设和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未来生产经营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