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2010年5月开始向本公司提供改制及申报上市期间的验资、审计、与上市相关的鉴证意见、报告及其他专业咨询服务,对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及专业咨询服务等,审计报酬为2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2.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93亿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对外担保概括
根据公司2017年的实际担保执行情况及2018年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提供不超过12.5亿的担保。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且未有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
二、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新智认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5亿,授信主要用于新智认知的生产经营运作,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公司将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具体授信期限为准。
2、公司将对新智认知拟与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订货单等形成的采购货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
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55号11幢2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8年1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数字视音频产品的设计、研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安装调试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与上市公司关系
新智认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新智认知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同意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审阅,此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37亿(均为北部湾旅向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包含本次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其中,公司已向子公司实际提供8.77亿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9.93亿元担保(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公告编号:临2018-019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旅”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40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3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192.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07.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684.8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134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25,01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1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6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685.2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387.06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343.95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43.51万元)。
2017年,本公司以2015年IPO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502.6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187.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85.67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3.91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64.78万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913.4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3,120.12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33.53万元)。
2017年,本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335.17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3,248.5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293.39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541.9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五次董事会、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就2015年IPO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0日、2017年8月9日,本公司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IPO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上表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523.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65.5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3万元。
(2)“新建2艘360座高档客船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693549271户销户。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上表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542.4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4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
说明:上表中多偿还、多支付资金将归还进入专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和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8年4月10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5年IPO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8年4月10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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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2018-020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预案的表决。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
1、基本信息
(一)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喜林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
住 所:北海市四川南路新奥大厦内
经营范围:北海市辖区内从事国内客、货船舶运输代理和国内水路货物、旅客运输代理,对港口公用码头设施建设的投资。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北海新奥航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注册资本:98578.5043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93号
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工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日用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肥销售,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滔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21号1001室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智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铮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0层A1003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智数通(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杰
注册资本:38,595.4 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经营范围: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健康社区的开发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企业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张爱东
营业场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东路9号综合楼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天然气汽车加气)(凭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8日),燃气设施维护服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廊坊通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通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尹学信
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
经营范围: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汽车泽林;驾驶员培训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用品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汽车代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注册资本:23177.8124 万美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写字楼C座501-2
经营范围:(一)对城市燃气供应、电力供应、自来水供应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和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七)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八)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九)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二)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三)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 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里捷
注册资本:2,595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庄西6号楼4层402室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系统集成;专业承包;承接计算机储售票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产品、网络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非接触IC卡电子储票系统;设备租赁(汽车除外);代理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6.975%股权,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63.7765%股权,上海鸿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凯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3.6609%股权,北京华讯集团持有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9268%股权。因公司董事李璞先生担任北京天路纵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 廊坊市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廊坊市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韩继深
营业场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迎春路金玉里小区1号楼3-6层
经营范围:冷、热、电三联供系统及设备及附属管线及能源站的建设、运营、维修维护和管理;冷、热、电、热水、蒸汽的生产、销售与供应服务;太阳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冷热电三联供能源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维修服务;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源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基金、理财、期货、贵金属除外);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厨房设备、采暖设备、家用电器、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销售:锅炉水处理剂、电子产品;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汽油、柴油、煤油、车用燃气、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廊坊市新奥能源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一) 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渐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23-3室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数据处理;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持有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本公司对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权。因公司董事张滔先生担任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定价依据
公司对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发生的,该等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4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开展资产证券化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概述
1、新智认知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依据相关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新智认知通过与其关联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受让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下同)作为基础资产,由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州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发起设立新智认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受让新智认知及其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3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根据基础资产类别分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本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发行利率根据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后,新智认知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根据《资产服务协议》约定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归集基础资产现金流等。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专项计划名称:新智认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最终名称以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2、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是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新智认知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如有)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新智认知以其依据相关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新智认知通过与其关联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受让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下同)。本项目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
3、交易结构:新智认知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依据相关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由九州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发起设立新智认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后,新智认知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根据《资产服务协议》约定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归集基础资产现金流等。
3、融资规模和期限: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3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根据基础资产类别分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本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5、差额支付:本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新智认知或指定机构认购。新智认知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为本专项计划优先级产品本息偿付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具体以新智认知就此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为准。
6、专项计划外部担保:本公司为新智认知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本公司就此出具的《担保函》的约定为准。
三、项目主要参与方介绍
1、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滔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55号11幢221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数字视音频产品的设计、研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安装调试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注册资本:337,000.00万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300007105213377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凭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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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前述资产证券化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宜,包括:(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实施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2)根据设立情况和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专项计划具体相关事宜;(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专项计划有关的协议和文件;(4)在授权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5)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本授权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 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通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及其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7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向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滔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25,01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1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69.89元,扣除财务顾问费、承销费1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4,999,969.89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6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内。2016年10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980,000,000元汇入新智认知华夏银行陆家嘴支行账户内。新智认知此后陆续将上述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已按规定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新智认知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智认知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4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3月26日,新智认知已使用此笔款项累计达到人民币1.5亿元,其中支付分包工程款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1亿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3月26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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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新智认知本次拟使用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新智认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部湾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新智认知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上接12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