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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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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8-02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7年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323.70万元,净利润-17,918.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0,872.21万元,每股收益-0.6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66,000万元,同比增长4.2%;净利润15,800万元,同比增长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00万元,同比增长121%。

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是公司2018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2018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公司融资情况、业务开拓和风险控制等因素,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722,141.22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735,646.4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41,308,483.83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021,528.2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30,217,132.0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及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资产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502.71万元,未达到《业绩补偿协议》中2017年承诺利润31,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结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和规模所需的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予以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昊先生和黄继立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予以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主要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中的第一、三、四、五、六、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事项。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将另行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8-02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监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7年度,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323.70万元,净利润-17,918.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0,872.21万元,每股收益-0.6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66,000万元,同比增长4.2%;净利润15,800万元,同比增长1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00万元,同比增长121%。

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是公司2018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2018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公司融资情况、业务开拓和风险控制等因素,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722,141.22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735,646.4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41,308,483.83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021,528.2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30,217,132.0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及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资产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502.71万元,未达到《业绩补偿协议》中2017年承诺利润31,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和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8-02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17 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2015年4月实施完成了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事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支付对价大于购买日资产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57,060.97万元确认为商誉。

2017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算时,首先确定资产组,然后选择相应方法测算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商誉是否发生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资产组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指德润租赁、德善小贷、德众金融、德合典当、德信担保)系单个法律主体,主营业务明确,生产经营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主营业务均直接与市场衔接,由市场定价,符合资产组的相关要件。另一方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业务,因此本公司最后确定将各独立的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并以各子公司分别作为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商誉减值的测试。

本次公司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结合资产特点,首先采用收益法对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以收益法测算结果与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收益法测算结果,则可以认为本公司存在合并商誉减值,反之,不存在商誉减值。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咨询报告》(中联评咨字〔2018〕第580号),预计标的公司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268,42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178,033.52万元)。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测算,2017年度公司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187.66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35,187.66万元,计入公司 2017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35,187.66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7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8-02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购买了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担保”)100.00%股权、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小贷”)55.83%股权、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68.86%股权、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60.75%股权、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众金融”)67.50%股权。现就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作出以下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资产重组方案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注:公司原名称为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根据公司与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等46名交易对象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购买德信担保100.00%股权、德善小贷55.83%股权、德合典当68.86%股权、德润租赁60.75%股权、德众金融67.5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五家公司100%权益进行评估,德信担保100%权益、德善小贷100%权益、德合典当100%权益、德润租赁100%权益、德众金融100%权益的估值分别为34,682.18 万元、64,004.01 万元、45,002.43 万元、103,135.18 万元、6,267.49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分别向交易对象购买德信担保100.00%股权、德善小贷55.83%股权、德合典当 68.86%股权、德润租赁60.75%股权、德众金融67.50%股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68,289.39万元。

2、资产重组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于2015年3月9日出具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预核准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函》(皖金函[2015]83 号),预同意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力投资等20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5.83%的股权、安徽省商务厅于2015年3月11日出具了《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见》(皖商办流通函[2015]147号),原则同意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的新力投资等16名股东将所持 68.86%股权转让给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于2015年3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皖金函[2015]85号),同意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力投资持有的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资产重组的实施

2015年3-4 月,德信担保、德善小贷、德合典当、德润租赁和德众金融已在各自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资产购买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根据交易协议约定的现金对价支付进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额支付现金对价168,289.39万元。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1、新力投资对有关净利润的承诺

2015年1月26日,新力投资与本公司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新力投资承诺,标的资产2015年-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9亿元、2.4亿元、3.1亿元。

2、补偿的前提条件

双方同意,若标的资产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当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低于本协议第一条新力投资承诺的净利润数,则新力投资应向本公司做出补偿。

3、实际利润数的确定

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所有的利润数与新力投资承诺利润数的差异进行单独披露,并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4、业绩补偿的实施

(1)若标的资产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低于新力投资承诺的净利润,则新力投资应向本公司做出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公式为:补偿的现金=(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三年补偿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和×新力投资资产转让款-已补偿现金数。

(2)新力投资在收到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补偿期内新力投资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累计额以新力投资从本次交易获得的转让款为限。

(4)补偿期内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该等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及政府行为)、涉及目标公司经营方面的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新力投资无法实现对有关净利润的承诺,则公司将豁免新力投资承担相应的业绩补偿款,具体豁免数额由公司和新力投资双方协商确定。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资产2015年-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4日,公司收到新力投资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的业绩补偿款 6819.76 万元。

四、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与业绩承诺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对此,公司作为类金融企业,高度关注宏观形势变化,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主动控制了业务规模。同时,受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降影响,公司息费率下降,影响收益水平。

2、2017年以来,在宏观环境持续收紧、金融去杠杆、监管环境日益趋严的大背景下,整个银行业资金成本的大幅上升,类金融公司的融资难度逐步增加,特别是小额贷款、典当行目前从商业银行获取融资的渠道几乎封闭,企业融资成本高企不下,盈利能力降低。

3、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以银监会[2016]1号文件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特别是对借款人在网贷平台融资额度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要求各信息中介平台在过渡期内完成超标项目的退出整改,这给公司下属德众金融网贷信息中介平台的运营带来了较大影响,盈利水平不及预期。

五、致歉

2017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实现且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对此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2018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充分发挥供销社优势,高举普惠金融旗帜,运用先进科技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稳健经营、提质增效,致力成为“以农村金融服务”为特色的标杆性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 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圣明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8-02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昊先生、黄继立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审议该议案时,两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2)关联租赁

(3)关联方贷款

定价:参照非关联方贷款利率。

(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5)关联受托支付

公司部分高管及其亲属因租赁车辆业务未实现,因此委托德润租赁将其汇入德润租赁的资金支付给他人,报告期内受托支付明细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人民币2712万元,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政秘〔1992〕154号文件批复同意,由安徽省供销社投资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拥有控股、参股企业18家,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茶叶、棉花、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副土特产品等经营品种及农业生态开发、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食品冷链、房地产等。

(二)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全资控股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是省供销社专注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的运营机构。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或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1、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

2、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

3、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小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8年度,公司拟向上述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为人民币57,170.79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德润租赁、德合典当和德善小贷及上述公司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拟向上述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3、上述担保事项需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原则上,担保期限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但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资产证券化业务(ABS)的担保期限以具体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到期期限为准。

4、上述担保额度为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数额,公司将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3、法定代表人:徐立新

4、注册资本:柒亿伍千万元整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物残值的处理;租赁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租赁担保;转让租赁;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德润租赁总资产为 342,450万元,负债合计为 215,471.3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26,978.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92%。2017年度净利润为 15,599.52万元。

(二)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1、名称: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3、法定代表人:钟钢

4、注册资本:貳亿貳千万元整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及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德合典当总资产为 68,250.92万元,负债合计为 26,925.2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1,325.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45%。2017年度净利润为 5,241.95万元。

(三)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单位名称: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3、法定代表人:孙福来

4、注册资本:叁亿叁千万元整

5、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项目投资、财务咨询(除专项许可)。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德善小贷总资产为 101,948.77万元,负债合计为 22,116.3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9,832.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69%。2017年度净利润为 6,926.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做好融资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项议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共计为人民币58,95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为人民币57,170.79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