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8-03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需要董事会立即作出决议的,可以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宪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美的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的应收账款向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8-033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美的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的应收账款向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宁波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美的集团下属各经营单位的应收账款。

四、 应收账款质押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

2、授信期限:12个月,额度内循环可用

3、 执行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5%(单笔贷款利率按实际累计贷款余额对应的相关利率要求核定)

4、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五、 办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同时,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能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 独立董事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能有效优化公司资金情况,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九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一、 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的数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九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8年4月11日被司法冻结4,500万股。

截至权益登记日2018年4月11日,蒋九明先生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证券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1、 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2、 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关于蒋九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历次被司法冻结及证券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二、 大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公司大股东蒋九明先生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0%)。蒋九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9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27.50%,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19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27.50%。

关于蒋九明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采取的措施、权益变动和涉及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前期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关于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等相关公告。

蒋九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之重大诉讼情况:“2018年3月26日,公司(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因蒋九明违约,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公司(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蒋九明签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要求判令蒋九明提前偿付融资本金人民币275,000,000元、支付利息3,815,625.00元以及违约金9,479,731.25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请求判令对蒋九明质押给(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0股顺威股份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和375,000元现金分红在前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8日出具(2018)皖民初21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该案件。公司(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委托人指令,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蒋九明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使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请求法院依法冻结或查封、扣押蒋九明银行存款(或现金)290,000,000元或相当于290,000,000元的其他等值财产。”

截至本公告日,蒋九明先生确认未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亦未收到与本次诉讼相关的任何通知及文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