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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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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1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4,402,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制造、安装于一体的大型专业建筑钢结构企业,其业务专注于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和装配式钢结构领域,是空间钢结构领域中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钢结构产品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高铁站房、会展中心、商业建筑、工厂建筑、钢构桥梁、民用住宅、学校、医院、建筑幕墙及金属围护系统等多个类别产品。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公司建筑钢结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5.92%、60.54%、76.65%,是公司的支柱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钢结构专业分包商向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商及工程总承包商的转型,积极开展EPC等总承包模式,全年承揽总承包工程7项,其中包括装配式总承包萧山科技城创业谷项目(3.48亿)、萧山南都小学(1.44亿)、温州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EPC项目(2.14亿元)等总承包工程以及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PPP项目(11亿元),实现了公司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重大突破,增强主动权,开启了公司转型升级的新篇章。

2015年开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投资建设的聚酯纤维相关项目逐步实现投产,主要产品包括聚酯切片、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牵引丝(FDY)等产品系列,主要用于服装、家纺和工业用纺织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服装及家纺用品的需求处于长期上升趋势,涤纶长丝的市场需求也随之稳步增长。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钢结构行业

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数据,中国钢结构行业2016年度的加工制造总产量达到约5720万吨,较2015年增长12.2%,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钢结构生产大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指出,目标到2020年钢结构用钢占建筑用钢比例从2015年的10%提升到25%以上;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力争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5,000万吨增加到1 亿吨以上,钢结构建筑未来将成为我国建筑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化是未来发展趋势,同时也是我国建筑业发展的要求。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三个文件,提出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在国家顶层设计和产业政策的有力推动下,装配式建筑尤其是钢结构建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城市化进程持续提升空间钢结构的市场需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在2017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输机场数量达260个左右,将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到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

同时,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2022年亚运会、2022年冬奥会以及各类会展活动的开展,未来体育场馆和会展中心的建设规模将持续扩大。此外,“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将建设多条高铁线路,带动一定规模的高铁站房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空间钢结构的需求。

(3)“一带一路”推动钢结构企业海外扩张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大提升了中国制造“走出去”的全球影响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联系愈发紧密,钢结构企业也纷纷布局海外市场,抢抓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经济高增长时期,基建需求庞大,开展互利合作的前景广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优先建设领域,这为钢结构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化纤行业

经历了几年的周期性调整后,涤纶长丝行业发展迅速,规模经济效益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聚酯装置向大型化、自动化和节能化不断发展,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单位投资、能耗和加工成本不断降低;另一方面企业平均规模不断增大,且行业呈现出区域集中化、产业集中化的趋势。我国涤纶长丝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聚集性特征,长三角地区(浙江、江苏、上海)产量占全国涤纶纤维产量的80%,其中浙江省产量占比50%左右,并且行业的集中度也更加明显,将有利于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发挥区域优势、规模优势、提升竞争力。

从产品结构来看,功能性、差别化涤纶长丝产量逐年提升,产品差别化率已经有了稳步的提高,该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了行业的盈利能力、整体竞争能力、抗周期性风险能力。

涤纶长丝下游的行业为服装行业和家纺行业,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不断加快推进,服装行业和家纺行业仍将保持较高的需求量和发展速度;另一方面,随着纺织工业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以产品创新所引领的绿色、低碳、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也将进一步挖掘出我国内需的巨大潜力,从而为涤纶长丝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在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基础上,服装和家纺行业的发展将给涤纶长丝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

1、钢结构行业

我国钢结构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目前我国钢结构行业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产业调整政策及行业趋严监管,一些缺乏创新、实力较为薄弱、缺少资质、管理不健全的中小钢结构企业在竞争中将被逐步淘汰,而拥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具备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经营实力、的钢结构企业将在竞争中进一步做强做大,起到推动行业整合的作用,预计未来钢结构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积极地由钢结构专业分包向房建施工总承包转型,相继承接了绵阳富乐中学、杭州云栖小镇等一系列总承包工程。2017年公司总承包业务稳步攀升,全年承揽总承包工程7项,包括装配式总承包萧山科技城创业谷项目(3.48亿)、萧山南都小学(1.44亿)、温州郭溪高新技术产业园EPC项目(2.14亿元)等总承包工程以及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PPP项目(11亿元),实现了公司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重大突破,开启了公司转型升级的新篇章。

2、化纤行业

我国涤纶长丝行业竞争充分,经过近几年行业深度调整及国家不断推进供给侧改革,落后产能不断被淘汰,大型生产企业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持续扩张,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据统计,2011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业集中度(CR4)仅为26.5%,2016年这一数值已增加至35.8%。根据美国贝恩对产业集中度划分标准,国内涤纶长丝行业正由竞争型(CR4〈30%)向寡占型(CR4〉30%)转变。但从目前看,我国涤纶长丝行业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行业龙头的市场占有率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地域来看,我国涤纶长丝企业群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区,三个省的涤纶长丝产能占我国总产能的98.8%,其中浙江省占比达到 62.4%,是名副其实的化纤大省。

未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聚酯涤纶行业整体的产业升级进程将不断加快,产业链一体化、兼并重组、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行业改革举措深入实施,落后产能出清,新增产能较少,龙头企业加快产业链整合,并纷纷往产业链上端延伸,行业供需关系与产品品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行业景气度将有所好转。

(四)公司资质及行业地位

公司是钢结构产品和新型围护产品的供应商、钢结构建筑体系的一体化服务商,是钢结构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空间钢结构领域中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在技术水平、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均领先于同行业,综合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

公司生产基地纵横广东、四川、浙江和天津"三省一市"。承接了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北京首都机场T3A航站楼、杭州新建火车东站、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云栖小镇国际会展中心、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刚果布拉柴维尔玛雅玛雅国际机场、委内瑞拉国际会议中心等国内外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现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制造特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特级、网格结构专项壹级、中国金属围护系统承包商特级等资质,并获得境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中国实验室计量认证(CMA)、美标AISC认证。此外,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次批准了公司在内的15家钢结构企业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对试点企业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该资质对于钢结构行业内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具备总承包资质的钢结构企业将在项目承揽、项目利润等方面产生较为明显的正面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紧紧围绕特色经营,高端发展;总部经营,回归发展;海外经营,全球发展;创新经营,总包发展;资本经营,证券发展这五大经营理念,坚持深耕主业、稳中求进,在经营好传统业务同时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转型,实现营业收入779,152.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58.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86%。

(1)钢结构业务顺势而为,稳中有升:

2017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西北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强势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进入建设高速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产业结构、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建筑工业化”的转型升级,由钢结构专业分包的公司向总承包公司转型,进一步探索EPC、PPP项目的新模式,实现公司盈利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和突破。2017年,公司钢结构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923.63 万元,同比增长26.02%。

(2)化纤产业产销平衡,大幅增长:

2017年,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化纤行业整体的产业升级进程不断加快,在不增加总量的情况下,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开工率较2015年、2016年进一步提升,库存保持低位运行,产品价格在原料成本支撑下震荡上行,行业运行质量明显改善,效益大幅增长。公司投资建设的聚酯纤维项目受下游需求推升,盈利能力逐渐增强。经过几年的投入和优化调整,产品品质提升,市场认可度大幅提升。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产品面对中高端市场,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公司在市场调研、研发、生产、销售方面下苦功,加快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产品差异化的竞争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引进先进的德国巴马格高速卷绕机设备,通过创新及工艺的不断完善,不断推进智能化制造的转型升级。2017年,公司年产9万吨抗静电抗紫外差别化纤维项目和年产4.4万吨超细旦抗菌功能性纤维技改项目实现投产,投产后预计公司聚酯纤维产品的产能将达到50万吨左右。2017年,公司化纤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0,444.71万元,同比增长52.36%。

(二)2017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坚持市场创新,高端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主攻“一号工程”,做大“国际化”工程,拓展“总承包工程”,创新“点多面广”工程这条业务主线,不断加强市场开拓,进一步固本强基。一是依托技术、品牌及管理等综合竞争优势,高端化发展,占领市场高地、要地和重地;二是紧跟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承建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标志性建筑项目和高附加值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共承揽订单(含中标项目)87.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15%。

(2)坚持一带一路,国际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伙伴联盟、产业联盟、品牌联盟、信誉联盟,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度挖掘现有海外市场的机会,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同时加强海外营销体系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公司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负责巴拿马及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及工程项目服务。

(3)坚持模式创新,装配化发展。

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三个文件,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此外推行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司作为国家发改委授予的“国家装配式钢结构集成建筑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住建部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报告期内不断加大高端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力度,围绕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发展需要,搭建创新链条,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发展。

(4)坚持产业创新,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聚酯纤维项目受下游需求推升,盈利能力逐渐增强。公司经过几年的投入和优化调整,产品品质提升,市场认可度大幅提升。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产品面对中高端市场,为满足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公司在市场调研、研发、生产、销售方面下苦功,加快提升公司聚酯纤维产品差异化的竞争力水平。此外,公司引进先进的德国巴马格高速卷绕机设备,通过创新及工艺的不断完善,不断推进智能化制造的转型升级;2017年公司年产9万吨抗静电抗紫外差别化纤维项目和年产4.4万吨超细旦抗菌功能性纤维技改项目实现投产,预计投产后公司聚酯纤维产品的产能将达到50万吨左右。

(5)坚持金融创新,资本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强化资本运作,圆满完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共计发行179,870,00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13.85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的钢结构项目,不仅降低了公司的负债率,有效改善了公司的资本结构;而且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依据通知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公司对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254,014.8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254,014.87元。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1)同时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毛卫民先生、胡旭微女士、翁国民先生、韩洪灵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 独 立 董 事 2017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152.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8%;实现营业利润11,13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58.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86%。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583,329.95 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4,039,537.3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34,039,537.38元为基数,计提盈余公积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525,570,428.38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红利5,127,193.5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51,078,818.5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提议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4,402,200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及《公司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2)详见刊登在 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8〕2160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详见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回避了表决。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和第三方担保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春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对于公司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后新增部分贷款,公司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职责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何月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何月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月珍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协助公司开展财务管理及投融资工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徐佳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贵州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贵州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贵州分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贵州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注销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等),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关于注销贵州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4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4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3)。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1)同时刊登在2018 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4,402,200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全文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8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0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99.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5,961.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26.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63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772.73万元,其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74,472.73万元,用于支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3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772.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26万元。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340.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为累计毛利率14.25%,截止2017年底,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74,472.73万元,其中已投产部分累计净利润为8,333.80万元,累计毛利18,974.85万元,累计毛利率14.53%,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254,014.87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254,014.87元。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或“金属薄板”)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经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数据及核查,公司与东南薄板2017年度因采购原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41.79万元。2017年公司承揽了东南薄板厂房屋面维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29.07万元。2017年度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的金额为人民币470.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

公司在分析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预计2018年度向关联方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镀锌卷,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热镀锌卷(板),铝锌复合卷(板),轧硬卷(板),冷轧卷(普冷卷)(板),家电基板,汽车基板,太阳能基板,建筑基板,科技环保新材料,工业氯化亚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主要的财务数据:总资产为128,276.92万元,净资产为-9,722.13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42,183.68万元,净利润为5,677.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原料的及时采购,能够节约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预计中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南网架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原料的及时采购,能够节约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光大证券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4,637,470.69元予以核销。其中累计核销应收账款 1笔,金额为4,637,470.69元。

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本次所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生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7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即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杭州东南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资产池出池品种包括国际贸易融资、短贷、超短贷、至臻贷、国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承诺(应收款保兑),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不超过2年,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资产池配套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即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杭州东南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配套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2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即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杭州东南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子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2、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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