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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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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2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06,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9,180.07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成都农商银行新津兴义支行申请总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

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公司同意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抵押,我公司同意为以上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申请敞口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敞口的 100%,即 8,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郭汉钧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06,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9,180.07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10%,即11,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1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968.2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4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06,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9,180.07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因发展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额度为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天津东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06,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9,180.07万元,占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何月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月珍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月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月珍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协助公司开展财务管理及投融资工作。

何月珍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何月珍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佳玮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徐佳玮个人简历

徐佳玮:女,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科,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

徐佳玮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跟公司董事何月珍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贵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贵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注销贵州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6927404987

3、营业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碧海乾图花园4幢1单元7层4号

4、负责人:徐春祥

5、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6、经营范围:网架、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的安装。

二、注销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贵州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贵州分公司。

本次注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贵州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注销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等),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单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根据择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结合信用评级等级与承销商协商情况,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 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8-03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8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3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