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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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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7 公司简称:金健米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以优质粮油、新型健康食品和药品开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产品有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牛奶、药品、糖果、果冻、休闲食品等。

2、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农、工、科、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坚持以粮油食品精深加工为产业发展方向,采取实体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以大米产品为龙头、面油产品联动,构筑了面向全国的复合式、多渠道的营销网络平台;同时,公司着手打造电商与社区连锁自有零售终端商业运作平台,拓展新型经营模式。

3、行业情况说明

(1)粮油食品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粮油产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粮食产量61,791万吨,比上年增加166万吨,增产0.3%,连续5年稳定在6亿吨以上;油料产量3,732万吨,增产2.8%。主要得益于国家全力推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提质增效,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提高了粮油生产效率。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粮油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持续实施,未来几年,我国粮油产量和需求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2)乳品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乳制品行业保持增长态势。2017年我国乳制品产量达2,935万吨,累计增长4.2%。目前,我国人均乳制品消费量偏低,与其他乳制品消费大国如印度、美国等差距巨大,即使是饮食习惯较为相近的日本和韩国,乳制品人均消费量也是我国的两倍左右。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鲜奶、乳制品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我国乳品行业的市场空间依旧巨大。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3)药品行业

报告期内,受国内大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影响,我国药品行业大输液产量及消费量继续呈下滑态势。2017年我国大输液产量为120亿袋左右,同比减少5亿袋;大输液消费量为108亿袋,同比减少5亿袋,产能过剩现象依旧十分明显。同时,国内大输液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偏低,目前我国大输液生产厂家有300家左右,产能超过1亿瓶的企业只有30家左右。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

(4)农产品贸易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农产品贸易迎来较快增长,贸易额、进口额和出口额均创历史新高,国际国内市场联动进一步增强,受需求拉动和进口价格优势驱动,农产品进口增幅明显大于出口,贸易逆差持续扩大。2017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2,013.9亿美元,同比增长9.1%,其中,出口755.3亿美元,增长3.5%;进口1,258.6亿美元,增长12.8%;贸易逆差503.3亿美元,增长30.4%。

(以上数据来源于农业部网站)

2.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3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6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60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55亿元。

3.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因执行该规定对2017年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及以前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暂未涉及该类事项,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2017年及以前期间不产生任何影响。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该通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本次变更调整对相关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2017年及以前期间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3.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元、人民币

(2)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2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5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五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董事长谢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谢文辉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戴晓凤女士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喻建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总裁2017年度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65,969.16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9,326,090.85元。由于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2018-14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预算,以及各银行对公司的现有授信规模,公司拟于2018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2018-15号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2018-16号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关于高层管理人员效益增长奖励的提取方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陈伟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吴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2018-17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4日下午14点00分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2018-18号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吴飞,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湖南安乡县人,农工民主党,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教育及工作经历: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系;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任常德纺织机械厂技工学校教师、团总支委书记;1994年4月至1999年3月,就读于日本明海大学经济学部;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任联想集团科技园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2000年8月至今,先后任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业务部长、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兼任金健米业(泰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志辉先生主持,监事成利平女士、职工监事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决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5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合计为13,682,249.33元,其中原账面已计提4,104,674.80元,本期末补提2,736,449.87元。经过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根据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对外担保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以及抵押担保情况,公司2018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8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将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且子公司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止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5%。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5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部分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本情况

2017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实施了全面清理,并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米乐公司”)与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佳超市”)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1、乐米乐公司根据业务合同向位于长沙市内的新一佳超市门店及湖南区物流配送中心供应米面油等商品。2016年,新一佳超市资金链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清偿乐米乐公司货款12,194,731.92元。乐米乐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2017年2月23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0105民初4709号)判决新一佳超市支付乐米乐公司货款,并支付从2016年9月2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营销公司根据业务合同向新一佳超市的深圳配送中心供应米面油等商品。2016年,新一佳超市资金链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清偿营销公司货款1,487,517.41元。营销公司已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粤0307民初13919号)判决新一佳超市支付营销公司货款,并支付从2016年9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3、根据新一佳资产管理人公布新一佳超市财产状况,新一佳超市名下银行存款4,483.51万元,不动产房屋建筑物40套(共计2.15万平方米),上述主要物业位于深圳市商业核心地带,其市场价值较高。

综合以上,乐米乐公司和营销公司对新一佳超市的诉讼均胜诉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同时新一佳公司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但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笔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5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营销公司和乐米乐公司两家子公司应收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3,682,249.33元,拟按50%计提坏账准备6,841,124.67元,其中原账面已计提4,104,674.80元,本期末补提2,736,449.87元。

二、本次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736,449.87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5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合计为13,682,249.33元,其中原账面已计提4,104,674.80元,本期末补提2,736,449.87元。上述计提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作出的结论,既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也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5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合计为13,682,249.33元,其中原账面已计提4,104,674.80元,本期末补提2,736,449.87元。上述计提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5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合计为13,682,249.33元,其中原账面已计提4,104,674.80元,本期末补提2,736,449.87元。经过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报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2017年及以前期间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通知要求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变更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调整对2017年和2016年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表:

综合以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2017年及以前期间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8-17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的《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通知》(湘组〔2017〕2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和增补后,导致原《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序号发生改变,《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相应序号亦做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全文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7证券简称:金健米业公告编号:2018-18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4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4日

至2018年5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3月13日、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2018-06号、临2018-08号、临2018-12号、临2018-13号、临2018-14号和临2018-17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3日(9︰00至16︰00)。

3、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金健米业总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 靖、杨骁侃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传真:(0736)2588216

邮政编码:41500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