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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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独立董事周红文先生于2018年3月27日发出了《君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未收到委托投票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担任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胡立波、独立董事李颖琦、毛磊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蒋良波先生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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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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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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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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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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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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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5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骁骁律师、钱航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2018年3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3月27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出具了书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除下列人员外的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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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策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或泄露公司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