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2018年一季度业绩的预告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1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2018年一季度业绩的预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季度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1、2017 年 12 月 13 日,泸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后,金融机构借款停止计息,财务费用大幅减少;2、化肥及化工产品市场回暖,产品价格上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如2018年一季度业绩与本业绩预告公告的预计业绩发生较大幅度偏离,公司管理人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本次业绩预告系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2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2017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477.36万元,同比增长22.08%,主要是子公司绿源醇公司开工复产,增加甲醇及二甲醚产品销量;营业利润-136,763.5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8.18%;利润总额为-137,395.1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70.4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3.47%,主要是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所致;资产总额595,596.13万元,比本报告期期初减少22.29%;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36,669.89万元,比报告期期初下降1,281.86%,主要是经营亏损增加所致。报告期内产生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1、由于煤炭去产能及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加强,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大幅上涨;2、由于子公司和宁化学受煤炭供应量的限制,导致产能不能完全发挥,同时产品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原料煤炭价格上涨幅度,公司认为该部分资产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聘请专业的评估师事务所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111,768万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此前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与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无较大差异。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公司2017年度报告,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2、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8年2月6日顺利召开,公司管理人正在有序地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3、公司因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1月15日起实施停牌。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中净利润为负值,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二)项的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的下一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报告)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恢复股票上市条件,或者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未被交易所受理或该申请未获得交易所核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信息的正确渠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2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董事会六届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2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于2018年4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泸天化集团管理人《关于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泸天化第六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六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及四川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一、 原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5年6月,泸天化通过资产重组将持有的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华股份”)60.48%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泸天化、天华股份均有尿素的生产和销售,两者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为此,泸天化集团做出承诺自转让行为起12月内积极推进解决天华股份与泸天化的同业竞争,因条件不成熟,2016年6月22日经泸天化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4月28日经泸天化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期限为1年,承诺期间泸天化集团积极推进解决天华股份与泸天化同业竞争问题,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泸天化集团与主要债权银行协商,同年12月与债权银行和泸州市国资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拟通过“市场化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债务优化。虽然最终泸天化因客观因素终止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并不影响泸天化集团与银行和泸州市国资委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泸天化集团转型升级脱困的合作框架协议》,泸天化集团按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的要求,2017年继续推进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并在此过程中统筹规划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7年12月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泸天化集团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根据泸天化集团管理人、泸天化集团发出的《关于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为解决天华股份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泸天化集团将在重整程序中剥离处置所持天华股份的多数股权,股权处置事项将纳入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泸天化集团重整程序进展,预计在2018年5月底前召开泸天化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将正式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天华股份多数股权的剥离工作将按照重整计划的方案进行,最终彻底解决泸天化与天华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 承诺延期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天华股份多数股权剥离处置事项属重整程序内需提请债权人会议决策事项,在股权剥离处置事项列入重整计划草案之后将由泸天化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天华股份多数股权的剥离处置工作将按照重整计划的方案进行,最终将解决泸天化与天华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 继续履行承诺内容

为解决天华股份与泸天化的同业竞争问题,泸天化集团将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承诺按照重整计划解决泸天化和天华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该承诺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即履行》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泸天化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泸天化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1日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提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下午15:3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5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截止2018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2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予以审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25日—27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泸天化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联 系 人: 王斌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2476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3267

邮 编: 6463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