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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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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0 公司简称:易德龙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4月1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200.00万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面向全球高端客户的电子制造服务商,专注于通讯、工业控制、消费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为高品质要求、需求多样化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制造服务,包括制造及测试、供应链管理、定制化研发和工程技术支持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立足于差异化的市场战略,以透明的质量管理、高效灵活的生产管理、定制化研发服务、精细化供应链管理为基石,通过平台化的资源整合、全流程的成本管控、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促使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致力于推进智能制造,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公司是全国首批200家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之一,并成为全国30家最佳实践单位之一,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首批智能车间示范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挂牌企业和江苏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公司于2017年被认证为AEO高级认证企业。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一)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专业EMS服务商,所生产各类电子产品均为按照客户要求定制,属于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目前,公司提供电子制造服务的产品主要涵盖通讯类产品、工业控制类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医疗电子类产品、汽车电子类产品等。不同客户对各自所需的产品在规格、功能、性能以及结构配套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不具有通用性。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目前设有超过100人的研发团队,能根据客户的直接需求或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前期规划、软硬件开发、结构设计、新产品开发设计或优化设计和焊接可靠性检测等服务。按照产品开发设计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与客户共同开发设计和自主开发设计两种方式。

2、采购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电子制造服务,主要原材料为IC集成电路、PCB、结构件及其他各类电子元器件。 公司设有供应链部负责采购,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优质的元器件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认定合格供应商资格、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灵活的议价模式以及进行相关的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部根据公司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未来市场的预测等因素及时制定采购计划,具体采购时,由部门根据产线的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基于对价格、账期、交货灵活性、品质、服务等特点的考量,公司采购有效结合了以下两种主要模式: (1) 向制造商(原厂)采购。公司首选向制造商采购,以减少中间环节的附加成本,并确保品质达标。目前主要的非标件和价格敏感度高的电子元器件都以此采购模式为主。(2) 向授权代理商采购。为获得供应商在账期、交货灵活性、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针对通用的电子元器件会采用向授权代理商采购的模式。公司目前已与包括Avnet、Arrow、 WPI、Future、Digikey等全球排名前列的电子元器件代理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组织订单式生产,属于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所生产的电子产品也均为按客户要求定制。公司组织生产的具体流程是:在框架性合同下,客户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指令,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组织完成评审,交由生产部进行加工生产,产品经测试、检验合格后包装送达客户指定接收地点。公司提供电子制造服务的产品包括了通讯类、工业控制类、汽车电子类、医疗电子类、消费电子等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同产品在电器性能以及结构配套等方面均有差异,核心产品PCBA属于定制化的非标件产品,但核心生产工序均为SMT(表面贴装技术),所需的核心生产设备SMT生产线也具有通用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和客户要求灵活的组合、调配生产线,安排相应的工艺流程来满足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细分行业内领先的品牌商,公司通过多种市场开拓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具体包括:(1)通过对各行业领域进行市场分析获取信息,主动联系潜在客户;(2)现有客户及供应商引荐;(3)参加国、内外电子展会对公司业务进行宣传推广;(4)通过行业协会公开信息获取潜在业务机会;(5)通过专业杂志公开信息获取潜在业务机会;(6)通过新媒体对公司业务进行推广获取潜在业务机会。公司销售模式为销售部与客户洽谈合作事宜,并负责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约定合作模式、产品销售的种类、范围等事项。

(二) 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公司所属的电子制造服务业,隶属于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的产生是全球电子产业链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在全球电子产业走向垂直化整合和水平分工双重趋势的过程中,品牌商逐渐把产品设计、营销和品牌管理作为其核心竞争力,而把相对难于处理的开发、制造、采购、物流以及售后维修等供应链环节进行外包。电子制造服务商也从最初提供单一的制造服务,转向提供整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其增值服务不断扩展。当前,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已成为全球电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根据公司整理专业市场调研机构的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电子合同制造收入为4,822亿美元,预计到2021年全球电子合同制造行业收入将达到5,510亿美元,市场容量巨大。随着全球电子制造服务产业向中国转移,目前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以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为主的相对完整的电子产业集群,围绕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医疗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工业控制等行业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已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这也为本土的电子制造服务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由于电子制造服务商有机会介入到客户产品的诸多环节,供应链协作不断巩固深入,一般情况下都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815,557.80元,较上年同期688,292,998.97元,增加174,522,558.83元,同比增长25.3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依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上述政策变更影响本期政府补助由营业外收入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 1,830,108.08元。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11,032.91元,本年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210,973.09元。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上期及本期净利润均不存在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户,具体包括: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0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蒋昌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7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8元。截至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2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459,433.96元,募集资金净额399,740,566.04元。

截至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6,320.49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982.74万元;于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37.75万元;于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97.3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750.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6月1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23,002.64万元,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3,100.00万元(包含为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09万元与理财收益32.27万元,合计97.36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签订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

三、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报告期内本年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胜任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总额95,658,055.5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587,777.7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43,441,792.24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48%,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三十一条“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观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刘观庆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有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刘观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刘观庆先生简历:

刘观庆,男,1982年3月29日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苏州市易德龙电器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高级销售总监。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11,032.91元,本年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210,973.09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8-01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如下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全部以合同(协议)为准。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0证券简称:易德龙公告编号:2018-01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12:00;13:00-17:0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 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办,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樊理

电话0512-65461690,传真0512-65469386

3. 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