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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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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88 公司简称:中电电机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8,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大中型直流电动机、中高压交流电动机、发电机、电机试验站电源系统和开关试验站电源系统等成套设备。

经营模式: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生产相应产品并提供全套的专业化售后服务。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各地,采取展会销售以及网络推广营销两种模式配合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外已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机及自主创新技术的提升和扩展,向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电机和一体化产品服务方向发展。

行业情况说明: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机制造业。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机械工业市场需求虽有所回暖,但总体需求仍然有限,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经济运行仍将处于波动调整状态,总体态势仍不容乐观。电机作为工业装备的主要配套产品,主要服务的钢铁、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普遍属于高能耗行业,且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各类机械产品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达到相当的规模,对在役设备的更新改造维护已成为需求中的重要部分,为实现工业节能降耗和“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高效节能电机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将逐步显现,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设备需求也将维持一定的增速。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2017年度统计数据显示,我公司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排名第四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大中型电机行业形势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75万元,增长31.5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19万元,增长38.47%;完成2017年度预计3500万的净利润计划指标值的94.5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19,605.22元,营业外支出7,250.0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12,355.22元。

上述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电电机603988无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锴张少静
办公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777无锡市高浪东路777
电话0510-856281280510-85628128
电子信箱liuk@sec-motor.comliuk@sec-motor.com

 2017年2016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5年
总资产908,328,901.36835,871,408.108.67806,437,458.61
营业收入307,558,151.93233,808,694.3331.54276,366,55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82,306.5323,890,817.1638.4742,770,47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693,724.7819,764,286.6335.0633,885,56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7,127,426.76646,045,120.233.26635,754,30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24,775.6130,889,683.6264.8618,222,614.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30-6.67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30-6.670.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53.73增加1.32个百分点6.89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72,080,987.8163,960,808.4472,601,058.8198,915,29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48,270.828,819,063.786,339,377.458,975,59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47,415.347,309,941.145,728,606.735,407,76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32,483.1818,871,388.04-1,417,290.0224,438,194.41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04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王建裕036,000,00030.00 质押21,600,000境内自然人
王建凯032,400,00027.00 质押20,805,000境内自然人
王盘荣018,000,00015.00  境内自然人
深圳前海惠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胜1号私募投资基金 2,595,9312.16  未知
郭昭煜 857,5860.71  境内自然人
周跃 850,1000.71  境内自然人
丘建寨 721,3500.60  境内自然人
黄辉 614,6500.51  境内自然人
黄美松 531,4000.44  境内自然人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456,9560.38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王建裕、王建凯、王盘荣父子三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不知晓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