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97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9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贺耀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85188298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0%。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特有的风险。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基金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及数量化投资分析技术谋求在偏离风险和超额收益间的最佳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参考目标股票指数成分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基本投资组合,并基于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分析技术等方法构造和调整指数化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建立后,基金定期对比检验组合与比较基准的偏离程度,适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使指数优化组合与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沪深证券交易所授权,可以反映中国A股市场的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300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点,能够反映中国 A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2)主动增强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优化的根本依据是国内股票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性和指数编制本身的局限性及时效性,本基金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及行业的基本面分析对指数化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具体而言主要是考虑以下因素:
1)公司基本面及竞争优势。本基金主要根据研究员的深度调研,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状况和竞争优势,对每只股票的盈利增长能力和盈利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
2)股票相对价值。本基金主要基于不同行业的特点,并通过同行业比较、历史比较和成长性分析,努力发现那些与其同类个股或其本身所具有的盈利预期相比价格被相对低估的上市公司。
3)个股的市场机会和趋势。本基金还将基于对上市公司的深度调研和对股价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市场信息的充分挖掘,分析个股的短期投资机会。
4)股票的流动性。本基金主要根据对当时市场成交活跃程度及股票过往的平均换手率、交易量等因素的分析,对个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预测。
5)提前或延后指数成分股的变更。本基金将根据指数编制人制定的指数编制规则,预测指数成分股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对股价的影响,提前或延后调整成分股。
6)非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的投资。本基金将及时把握一级市场上比较明确的盈利机会,在不增加额外风险的前提下,参与新股认购与增发认购,以提高收益水平。当研究发现个别基本面较好、股价被远远低估、存在重大投资机会的股票时,本基金也将适度参与这些非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的二级市场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息收益高、信用风险高、流动性差、规模小等特点,本基金将在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择优投资。利用自下而上的公司、行业层面定性分析,结合数量分析模型,测算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违约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多为非上市民营企业,个体异质性强、信息少且透明度低,因此在投资研究方面主要采用逐案分析的方法(Case-by-case),通过尽职调查进行独立评估,信用分析以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回收率(Recovery rate)等指标为重点。此外,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依据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的原则,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以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计划,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合理利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一方面投资因持有股票而派发的权证和参与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以获取这部分权证带来的增量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动进行部分权证投资。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7、跟踪误差的监控与管理
本基金为增强指数型基金,通过适度的主动投资获取超出投资标的超额收益,同时也承担相应偏离标的指数导致跟踪误差较大的风险。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实际跟踪误差,及时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取超额收益“阿尔法”。
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等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标的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标的指数发生变更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也相应变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为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7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7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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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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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来控制预期大额申购赎回等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有效减少基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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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自2017年9月1日起,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9月1日,图示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其他指标
注:无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四、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78,908,003.19 | 90.13 |
其中:股票 | 178,908,003.19 | 90.13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00,000.00 | 2.02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3,704,413.77 | 6.90 |
8 | 其他资产 | 1,885,375.42 | 0.95 |
9 | 合计 | 198,497,792.3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79,201.05 | 0.35 |
B | 采矿业 | 6,012,173.85 | 3.06 |
C | 制造业 | 75,901,435.60 | 38.6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321,526.30 | 1.69 |
E | 建筑业 | 5,332,117.32 | 2.72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3,873,465.20 | 1.97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495,122.91 | 2.29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974,842.43 | 3.55 |
J | 金融业 | 51,490,460.79 | 26.23 |
K | 房地产业 | 8,352,088.76 | 4.25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300,023.38 | 1.17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305,653.16 | 0.67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52,107.00 | 0.18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550,583.25 | 0.79 |
S | 综合 | 124,410.00 | 0.06 |
合计 | 172,065,211.00 | 87.65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399,828.00 | 0.20 |
C | 制造业 | 4,694,650.99 | 2.39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02,197.00 | 0.31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69,225.00 | 0.09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71,026.00 | 0.14 |
J | 金融业 | 112,982.00 | 0.06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2,323.20 | 0.02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60,560.00 | 0.29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6,842,792.19 | 3.49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37,172 | 9,599,296.56 | 4.89 |
2 | 600519 | 贵州茅台 | 13,041 | 9,095,967.09 | 4.63 |
3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62,014 | 5,215,230.66 | 2.66 |
4 | 000858 | 五 粮 液 | 61,809 | 4,937,302.92 | 2.52 |
5 | 000333 | 美的集团 | 76,179 | 4,222,601.97 | 2.15 |
6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43,312 | 4,158,914.24 | 2.12 |
7 | 000651 | 格力电器 | 74,432 | 3,252,678.40 | 1.66 |
8 | 000002 | 万 科A | 83,551 | 2,595,094.06 | 1.32 |
9 | 002415 | 海康威视 | 62,187 | 2,425,293.00 | 1.24 |
10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39,732 | 2,374,046.68 | 1.2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012 | 隆基股份 | 17,466 | 636,461.04 | 0.32 |
2 | 300136 | 信维通信 | 12,200 | 618,540.00 | 0.32 |
3 | 002460 | 赣锋锂业 | 7,900 | 566,825.00 | 0.29 |
4 | 300015 | 爱尔眼科 | 18,200 | 560,560.00 | 0.29 |
5 | 002294 | 信 立 泰 | 10,500 | 474,495.00 | 0.24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 | - |
代码 | 名称 | 持仓量(买/卖) | 合约市值(元) | 公允价值变动(元) | 风险说明 |
IF1801 | IF1801 | 6 | 7,267,320.00 | -37,020.00 |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总体风险可控且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37,020.00 |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456,960.00 |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93,060.0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235,444.4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22,954.18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775.36 |
5 | 应收申购款 | 9,661.97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15,539.51 |
9 | 合计 | 1,885,375.42 |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7年9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6.63% | 0.70% | 5.20% | 0.67% | 1.43% | 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