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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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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证股份”)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05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8,200,98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000,00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3,566,040.0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960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金融业新架构业务、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证券业务私有云、资管业务私有云。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896.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59,000,00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3,566,040.06元。公司按照实际情况预计将本次募集资金优先投入到金融业新架构业务和证券业务私有云。

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96万元,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公告费、承销及保荐费等。募集资金余额23,309.01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已经公司在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金证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金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项安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金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5.平安证券关于金证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近期将向参股公司深圳市金证前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前海”)采购软件和人力外包服务,合同金额总计为3,131,766元(人民币元,下同)。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期将与参股公司金证前海签订《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二期监管风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合同》和《系统业务人员外包服务协议》,公司向金证前海采购软件和人力外包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2,796,651元和335,115元,总计3,131,766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董事、总裁李结义先生是金证前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徐岷波先生的配偶王岚女士为金证前海董事,公司监事李世聪先生为金证前海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证前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36040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7楼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软件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数据库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楼宇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2.金证前海主要业务是金融信息领域软件开发及相关配套硬件销售。金证前海2015年2月10日成立,2015、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3.4万元、23.02万元。

3.金证股份持有金证前海70%股权,金证股份董事、总裁李结义先生是金证前海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金证股份董事、高级副总裁徐岷波先生的配偶王岚女士为金证前海董事,金证股份监事李世聪先生为金证前海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金证前海与金证股份及金证股份股东杜宣、赵剑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4.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证前海(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58.88万元,资产净额为915.74万元,营业收入为282.42万元,净利润为84.1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二期监管风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合同》

甲方:金证股份

乙方:金证前海

1.项目名称: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二期监管风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2.合同金额:2,796,651元

3.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即838,995.3元。

(2)整个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且上线试运行15个工作日后,甲方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发票等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进度款;即838,995.3元。

(3)项目通过终验,甲方在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发票等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进度款;即838,995.3元。

(4)最终验收通过满90个工作日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尾款;即279,665.10元。

4.项目工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系统项目的开发及部署上线试运行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用户需求确认、项目验收所耗时间不计入项目总工期。

5.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导致项目进度延迟,或者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每延期1个工作日,允许乙方对等延期1个工作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项目阶段进度要求完成工作,每延期1个工作日,由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款项时扣除。延期超过60个日历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全额退还甲方所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直至其直接损失完全得到填补。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系统业务人员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金证股份

乙方:金证前海

1.合同金额:335,115元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67,023元。

(2)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后,乙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0%至乙方账户,即268,092元。

3、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中的条款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在得到对方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内未能采取补救行为,或补救行为仍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要求,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所有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外包人员服务,如果乙方服务工作的质量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以及重新提供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及乙方的外包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所签署的保密协议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包公司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完成后生效。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二期监管风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合同》和《系统业务人员外包服务协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同类合同类比评估后确定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证前海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金证前海目前致力于研发前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监管相关软件产品,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整合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开发平台,以及健全专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出于以上考虑,金证股份向金证前海购买相关软件产品以及人员外包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徐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徐岷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金证股份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8名,公司董事杜宣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结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