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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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

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将《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修订如下: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意修订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与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签订《诺安资管锦绣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为36个月(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

根据公司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经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诺安资管锦绣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19年5月14日。

董事会同意将诺安资管锦绣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展期,延长至2019年5月14日。展期事项符合《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正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园林”)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资管”)设立诺安资管锦绣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诺安锦绣1号”)进行管理。诺安锦绣1号的募集规模为3亿,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2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与诺安资管于2015年5月14日签订《诺安资管锦绣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为36个月(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

3、2016年1月13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0,955,44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9%,成交均价约为27.31元/股,锁定期为自2016年1月14日起12个月。

4、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10,955,441股调整为27,388,602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02%。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会议同意将诺安锦绣1号的存续期展期,延长至2019年5月14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