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泰晶科技”)于2018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对《2017年年度报告》如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披露内容为:

第六节、一、(一)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现更正为:

第六节、一、(一)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二、原披露内容为:

第六节、三、(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现更正为:

第六节、三、(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湖北高和创业投资企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泰晶科技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泰晶科技上市前本企业所持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泰晶科技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三、原披露内容为:

第六节、三、(二)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注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限售期外,本人的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喻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注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泰晶科技股份,也不由泰晶科技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并承诺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2017年4月1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注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泰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现更正为:

第六节、三、(二)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注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限售期外,本人的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喻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注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泰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