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9 公司简称:辽宁成大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2017年度总股本1,529,709,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75,347,766.88元。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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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7年,公司业务分为医药医疗、金融投资、供应链服务(贸易)和能源开发四大业务板块。
(一)医药医疗
2017年,国内医药医疗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在政策引导下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行业龙头企业扩张步伐加快,集中度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医疗板块分为生物制药、医药流通和医疗服务。
1、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业务由子公司成大生物负责开展,专门从事人用疫苗和兽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营销工作,上市品种有人用狂犬病疫苗、乙脑疫苗和兽用狂犬病疫苗,在研品种有出血热疫苗、AC流脑疫苗、四价流感疫苗等。成大生物自有营销网络体系覆盖全国,狂犬病疫苗和乙脑疫苗在细分疫苗市场内居于领先地位。
2、医药流通
医药流通业务由子公司成大方圆负责开展,从事药品连锁零售、医药批发和物流配送业务。成大方圆业务覆盖辽宁、吉林、河北、内蒙古、山东5省19个地市。
3、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业务由子公司成大医疗负责开展。成大医疗于2017年9月注册设立,其经营范围为医疗实业投资;医疗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医疗、计算机软硬件等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销售、国内一般贸易。
(二)金融投资
2017年,金融投资行业,金融领域面临严监管,市场流动性趋紧。
报告期内,公司的金融投资业务分长期投资业务和基金业务。长期投资为参股广发证券,中华保险两家公司;基金业务由2家参股公司负责开展。广发证券和中华保险在各自领域内都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包括证券和保险行业在内的金融服务业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在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布局的拓展和逐渐完善,对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产融协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三)供应链服务(贸易)
2017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全年升值5.8%;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后,呈现高位震荡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服务(贸易)业务由成大国际、成大发展和成大钢铁3家子公司开展,主要从事纺织品出口及大宗商品贸易。成大国际主要负责纺织品出口业务,主要面向日本、美国、欧洲市场,贯彻并坚持国际市场大客户合作战略;成大发展和成大钢铁主要负责包括油品、煤炭、钢铁、木材、水产等大宗商品的内贸、进口及进、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坚持专业化经营,努力成为供应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四)能源开发
2017年,国际原油价格呈现V型走势,年中油价触底反弹后持续上行。
报告期内,能源开发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新疆宝明负责开展,专门从事油页岩开采、页岩油生产和销售。从长期看,中国对石油的需求仍然巨大,页岩油对于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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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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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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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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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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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140亿元,同比增长59.99%;实现税前利润16.21亿元,同比增长32.86%。
1、各子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成大生物:实现销售收入12.76亿元,同比增长23.93%;实现税前利润6.56亿元,同比增长20.62%。
(2)成大方圆:实现销售收入31.14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税前利润8,084万元,同比下降1.03%。
(3)供应链服务(贸易):实现销售收入95.04亿元,同比增长107.58%;实现税前利润-2,923万元,同比减少亏损85.33%。
(4)能源开发:实现销售收入9,041万元,同比增长73.01%;实现税前利润-4.72亿元,同比下降162.47%。
2、投资项目收益完成情况
广发证券投资 实现收益14.12亿元,同比增长7.04%。
中华保险投资 实现收益2.13亿元。
家乐福股权处置 实现收益3.98亿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医药医疗
(1)生物制药
成大生物顺应疫苗新条例要求和疫苗流通渠道变化,及时调整总体销售策略,积极构建面向全国的营销配送网络,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全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人用狂犬病疫苗出口业务已覆盖泰国、孟加拉和埃及等30多个国家,年内出口110万人份,同比增长72%,销售额突破1亿元,成为成大生物新的业绩增长点;销售乙脑疫苗148万支,同比增长49%。
成大生物高度重视生产质量工作,顺利通过了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PIC/s的GMP认证;常规疫苗的研发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已经进入收获期,二倍体甲肝疫苗、四价鸡胚流感疫苗和流脑A+C疫苗均已获得临床批件,其它在研品种也在按计划推进,新品种的布局已经有序展开。
(2)医药流通
医药连锁:加大自营开店力度,门店总数已超过1200家。着力强化零售总部作用,加强对集中采购的管理,加大谈判力度,降低采购成本;加强营销管控,整合资源、统一策略,提升营销效果;加强品类结构调整,零售综合毛利率提升1个百分点。
医药批发与物流配送: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引进市场化人才,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为医药批发与物流配送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医疗服务
成大医疗加强与战略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深入开展市场调研论证工作。目前专业医院和医学检验与病理诊断中心的选址工作已经有序开展。
2、金融投资
广发证券积极推进各项业务的多元均衡发展,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广发证券归属公司的投资收益14.12亿元,同比增长7.04%;中华保险归属公司的投资收益2.13亿元。
3、供应链服务(贸易)
纺织品出口贸易持续深化大客户战略,与大客户合作规模稳步增长;大宗商品贸易重视风险防范,着力经营模式转换,积极拓展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4、能源开发
新疆宝明精心组织矿石洗选、干馏厂扩能的技改工程。面对技改工程建设,新疆宝明加强专业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重点解决了施工设计方面和设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技改工程进度基本按计划顺利进行。
成大弘晟已经进入处置程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全部股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有12家直接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吉林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沈阳成大弘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成大能源有限公司、大连成大物业有限公司、辽宁田牌制衣有限公司和辽宁成大医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尚书志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6,167,952.97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25,543,233.56 元。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625,543,233.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08,406,888.74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433,950,122.30 元。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度总股本1,529,709,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75,347,766.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本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19.04%。
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本方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尚书志先生、葛郁先生、李宁先生、王心女士、李晓先生、张必书先生、林英士先生、姚宏女士、张黎明先生。其中,林英士先生、姚宏女士、张黎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独立董事声明详见附件)。
除董事林英士先生任期两年外,其他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本次提名林英士先生、姚宏女士、张黎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英士先生、姚宏女士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修订,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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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子公司融资需求决定包含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和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手续。详见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上述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和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上述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18-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确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支付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注册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人民币2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并在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额度: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人民币2亿元)。
2、发行期限: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
3、发行利率: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7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尚书志,男,1952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葛郁,男,1962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分公司经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主持工作),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李宁,男,1969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科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王心,女,1969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国建筑材料东北公司主管会计,辽宁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李晓,男,1973年4月生,武汉工业大学工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国家建材局规划研究院综合规划所、布什—新华财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必书,男,1969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新华联伟鸿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联佳远钴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会计师兼财务总监、投资事业部总监。现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化工与轮胎事业部总裁兼集团财务与融资管理部总监,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英士,男,1969年12月生,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大连高端装备制造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副所长,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东北财经大学MPAcc教育中心硕士生导师。林英士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宏,女,1973年4月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分行职员、房地产金融业务部部长助理,大连理工大学讲师。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宏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黎明,男,1955年1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市市商业局核算员、物价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沈阳市交电总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沈阳商业城(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中国商业价格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18-02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7日
至2018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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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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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28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的最高额为人民币77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4,6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子公司融资需求决定包含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和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国际”)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全龙锡,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国际资产总额为39,168.21万元,负债总额为31,606.38万元,净资产为7,561.8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17,912.79万元,净利润为299.66万元。
2、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大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大国际持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张雷,注册地为Unit A (Rm 9), 3/F., Cheong Sun Tower,116-118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K,主营业务为国际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173万元,负债总额为4,093万元,净资产为8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737万元,净利润为158万元。
3、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发展”)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92.8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张志范,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发展资产总额为92,043.53万元,负债总额为79,030.60万元,净资产为13,012.9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36,609.49万元,净利润为151.47万元。
4、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大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成大发展持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92.8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林强,注册地为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310C,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4,579.14万元,负债总额为38,136.90万元,净资产为6,442.2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1,725.53万元,净利润为287.45万元。
5、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大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成大发展持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92.8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林强,注册地为香港九龙尖沙嘴广东道7-11号,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423.74万元,负债总额为7,064.00万元,净资产为2,359.7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9,701.63万元,净利润为642.24万元。
6、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钢铁”)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全龙锡,注册地为大连市保税区市场大厦315B,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钢铁资产总额为102,128.18万元,负债总额为96,024.91万元,净资产为6,103.2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595,857.67万元,净利润为-3,700.36万元。
7、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大钢铁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持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崔锡峰,注册地为RM 1401,14/F WORLD COMMERCE CTR HARBOUR CITY 7-11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314.99万元,负债总额为30,042.35万元,净资产为1,272.6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38.32万元。
8、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方圆集团”)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辉,注册地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字中路53号,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及投资的项目管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成大方圆集团资产总额为151,941.63万元,负债总额为83,812.01万元,净资产为68,129.62万元,营业收入为311,421.98万元,净利润为5,314.00万元。
9、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方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大方圆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辉,注册地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字中路53号,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6,047.69万元,负债总额为63,286.13万元,净资产为32,761.56万元,营业收入为294,812.93万元,净利润为5,618.11万元。
10、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方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大方圆集团有其100%的股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玉辉,注册地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字中路53号,主营业务为药品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9,578.05万元,负债总额为46,245.94万元,净资产为33,332.11万元,营业收入为231,733.06万元,净利润为1,833.98万元。
1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0.54%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李宁,注册地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1号,主营业务为生物药品研发与生产。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8,547.12万元,负债总额为26,473.17万元,净资产为252,073.95万元,营业收入为127,603.98万元,净利润为55,586.21万元。
12、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0.5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胡军胜,注册地为新疆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21号,主营业务为矿石及矿产品购销。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6,319.78万元,负债总额为416,463.73万元,净资产为 69,856.05万元,营业收入为9,040.57万元,净利润为-47,175.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董事会同意为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和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英士先生、姚宏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符合要求,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4,600万元,占公司 2017年净资产的12.84%,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
●投资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方向、金额、期限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指派财务会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公司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法定代表人为孙树明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广发证券2017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356,904,638,176.67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854,202,526.34元
营业收入:21,575,648,466.47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5,399,060.76元
本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50,10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1,473,600股,占其总股本1.9?。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除此以外,本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2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支付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核算及报表列报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要求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影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情况,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影响。
根据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
2、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辽宁成大编制 2017 年度报表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支出 1,003,603.13元,调减营业外收入735,490.26元,调整列报资产处置收益 -268,112.87 元;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636,771.93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2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总裁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6,167,952.97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25,543,233.56 元。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625,543,233.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08,406,888.74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433,950,122.30 元。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度总股本1,529,709,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75,347,766.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本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19.04%。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应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2017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1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高武女士、何宇霆先生。(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武,女,1967年5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科副科长、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毛织分公司九科副科长。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何宇霆,男,1971年1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辽宁成大 | 60073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于占洋 | 刘通 |
办公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 |
电话 | 0411-82512731 | 0411—82512618 |
电子信箱 | lncd@chengda.com.cn | liutong@chengda.com.cn |
2017年 | 2016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5年 | |
总资产 | 35,515,785,965.63 | 33,252,311,852.98 | 6.81 | 26,612,522,872.47 |
营业收入 | 13,998,827,377.12 | 8,749,708,139.68 | 59.99 | 9,139,997,45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6,167,952.97 | 947,804,135.70 | 52.58 | 514,500,22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3,041,417.59 | 1,114,011,688.88 | 12.48 | 1,491,615,58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044,218,413.34 | 18,562,932,009.05 | 7.98 | 17,432,753,85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947,532.64 | 590,011,773.74 | -83.57 | 250,905,285.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54 | 0.6196 | 52.58 | 0.34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54 | 0.6196 | 52.58 | 0.34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9 | 5.26 | 增加2.23个百分点 | 3.19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283,419,177.76 | 3,113,006,871.74 | 3,401,270,400.65 | 4,201,130,92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5,354,845.10 | 172,509,638.16 | 364,985,028.09 | 213,318,44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05,822,573.56 | 312,442,549.45 | 353,458,888.73 | 281,317,405.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349,891.33 | 340,998,908.07 | -40,118,105.92 | 183,416,621.82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9,43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494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 | 0 | 169,889,039 | 11.1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23,273,119 | 8.06 | 质押 | 121,273,1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前海开源乐晟资产管理计划 | 0 | 74,999,969 | 4.90 | 无 | 0 | 其他 | |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 0 | 65,000,000 | 4.25 | 65,000,000 | 质押 | 65,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27,188,521 | 64,400,116 | 4.21 | 无 | 0 | 其他 | |
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625,389 | 50,000,000 | 3.27 | 50,000,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前海开源基金-建设银行-前海开源定增3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50,000,000 | 3.27 | 5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613,016 | 49,771,822 | 3.25 | 无 | 0 | 其他 | |
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8,203,126 | 2.5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创金合信基金-浦发银行-创金合信新活力1号分级型资产管理计划 | 22,600,003 | 1.48 | 无 | 0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 由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 无。 |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 由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 无。 |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 由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 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支出 1,003,603.13元,调减营业外收入735,490.26元,列报资产处置收益 -268,112.87 元;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636,771.93元。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
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00% | 40,000 |
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51.0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92.80% | 250,000 |
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 |
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20,000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60.54% | 200,000 |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 60.50% | 60,000 |
合计 | - | 770,000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 |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
6 |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8.01 | 选举尚书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2 | 选举葛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3 |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4 | 选举王心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5 | 选举李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6 | 选举张必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7 | 选举林英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8 | 选举姚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8.09 | 选举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9.01 | 选举高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
9.02 | 选举何宇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
10 | 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1 | 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 |
12 |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13 | 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14 | 关于确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5 | 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 √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39 | 辽宁成大 | 2018/4/27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4 |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6 |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8.01 | 选举尚书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2 | 选举葛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3 |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4 | 选举王心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5 | 选举李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6 | 选举张必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7 | 选举林英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8 | 选举姚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8.09 | 选举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9.01 | 选举高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9.02 | 选举何宇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
10 | 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3 | 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4 | 关于确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5 | 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
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00% | 40,000 |
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51.0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92.80% | 250,000 |
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 |
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20,000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60.54% | 200,000 |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 60.50% | 60,000 |
合计 | - | 770,000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
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00% | 40,000 |
成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51.0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92.80% | 250,000 |
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贸易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92.80% | |
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 |
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
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20,000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100% |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60.54% | 200,000 |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 60.50% | 60,000 |
合计 | - | 770,000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2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