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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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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87 公司简称:海越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1,825,642.29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182,564.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9,224,082.52元,扣除2016年度的股利23,166,000.00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2,701,160.58元。

公司一向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公司2018年度成品油及石油制品贸易业务的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以清洁轻质的丙烷和碳四为原料,通过全新的工艺和技术来生产丙烯、异辛烷、甲乙酮等产品;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业务等。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主要生产和经营丙烯、异辛烷、甲乙酮等产品,宁波海越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度正式投产,拥有年产60万吨丙烷脱氢装置、60万吨异辛烷装置和4万吨甲乙酮装置,以及配套的码头、储罐、蒸汽和环保装置。宁波海越是石化新材料领域的战略新兴企业。

宁波海越将丙烷原料通过PDH装置直接裂解生产丙烯。产品丙烯直接通过码头和陆路销往下游企业。碳四原料(丁烯与异丁烷)通过异辛烷装置在催化剂作用下生产异辛烷。产品异辛烷下游企业为炼油厂和调油商。

2、公司本部主要经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业务。

公司在诸暨境内拥有5.2万吨成品油库,2200立方的液化气库以及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和11座加油站。公司的油气业务与中石油和中石化合作经营。

3、股权投资业务由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

4、北方石油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业务。北方石油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掌握了各种不同品类的石化产品出厂资源,为产业链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供应服务。北方石油系公司2017年重组收购标的,于2017年11月底正式并入本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02亿元,同比增长17.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8.83万元,同比增长241.2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舟山瑞泰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越都石油有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青峙热力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北方石油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联合石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宜荣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天越创投、海越资管、海越置业、舟山瑞泰、越都石油、杭金公路、宁波海越、青峙热力、北方石油、北方港航、汇荣石油、北方香港、联合石油、宜荣实业)等1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