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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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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2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017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根据董事会既定发展目标,公司深化变革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狠抓质量控制,通过精益生产与全面对标提高提升管理、技术、制造水平,确保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7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经营目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8.00至52.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03%至20.28%;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至4.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至35.06%。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是本年度公司内部财务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根据公司市场计划及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的。不代表本公司2018年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已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79,069,299.13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906,929.91 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825,925,863.83元,减去公司上年度的现金股利分红27,401,035.2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9,687,197.77 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801,081,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4元(含税),共计32,043,266.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子公司正常开展发展经营活动,提高经营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银芝利汽车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湖北宇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URI tech GmbH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4300万元的担保。

因被担保子公司德国普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银轮)

1、公司名称: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1101室

3、法人代表:柴中华

4、经营范围:发动机、汽车、工程机械、船用机械的热交换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机械技术服务;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山东银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银轮)

1、公司名称:湖北银轮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宜城市楚都科技工业园区

3、法人代表:陈能卯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家禁止或限定投资的除外),汽车零部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配件、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金属材料销售;机械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厂房租赁。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湖北银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轮)

1、公司名称: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4558号3幢329-332室

3、法人代表: 徐小敏

4、经营范围: 热交换系统、汽车零部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设计、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上海银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壁银轮)

1、公司名称:赤壁银轮工业换热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419号

3、法人代表:陈能卯

4、经营范围:金属结构件、金属构件零件、新型钣金件、支架、大型弯管制作 、机械加工;汽车配件、轨道交通配件、船用配件、机械配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赤壁银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智能)

1、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

3、法人代表:陈立峰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模具、工装夹具、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银轮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六)浙江银芝利汽车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芝利)

1、公司名称:浙江银芝利汽车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台县福溪街道交通运输机械工业园区

3、法人代表:陈不非

4、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轿车用散热器、中冷器、轿车前端散热模块。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银芝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七)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银申)

1、公司名称: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

3、法人代表:周益民

4、经营范围:铝压铸件、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天台银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标)

1、公司名称: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太岳路25号

3、法人代表:陈能卯

4、经营范围:汽车空调系统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湖北宇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宇声)

1、公司名称:湖北宇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河北大道419号

3、法人代表:季善魁

4、经营范围:吸音板、吸音墙、声屏障、建筑吸音、自保温砌块、隔热材料、路面砖、水工砖、挡土墙、市政建材、混凝土制品制造和销售;环保产品、吸音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进出口贸易。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湖北宇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十)PURI tech GmbH(德国普锐)

1、公司名称:PURI tech GmbH

2、注册地址:Badstra?e 26, 79761 Waldshut-Tiengen

3、执行董事:Kahlert, Bernhard Günter

4、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尾气处理技术类产品和为尾气处理产品制造提供清洁设备/系统,已经提供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

5、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情况: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以及地点视被担保人的需求而定。

2、上述除全资子公司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对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3、无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10,24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 根据公司2017年末的资产现状及结合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本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被担保对象经营发展稳定,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公司分别为上述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等指标比例相对较小,风险可控,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银轮股份拟进行的上述担保事宜无异议。

七、其他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银轮工贸)、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轮起重)、佛吉亚银轮排气控制技术(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吉亚银轮)、皮尔博格银轮排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皮尔博格银轮)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6185万元。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366.4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关联董事徐小敏、陈不非、周益民、陈能卯回避表决。本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绪武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路134号

主营业务:建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机械制造(不含汽车配件)、旅游服务、房屋租赁(国家限制经营项目除外)。

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绪武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170号

主营业务:起重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环保设备、金属结构件及配件设计、生产、销售、运输、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佛吉亚银轮排气控制技术(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吉亚银轮)

法定代表人:夏军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张营社区高四路1999号(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厂房内)

主营业务: 生产、装配、销售汽车排气控制系统;汽车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中;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咨询。

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2017年度数据经潍坊信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1季度未经审计。

(4)皮尔博格银轮排放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尔博格银轮)

法定代表人:Rene Christian Gansauge

注册资本:600万欧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村路499号2幢A区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和销售废气再循环冷却模块,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017年度及2018年1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2017年度数据经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8年1季度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持有银轮工贸62.89%股份,为银轮工贸的实际控制人。银轮起重是银轮工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小敏持有银轮工贸62.89%股份,为银轮工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董事周益民、陈能卯是银轮工贸的股东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银轮工贸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轮起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银轮)持有佛吉亚银轮48%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夏军、刘浩分别担任佛吉亚银轮董事长、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佛吉亚银轮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皮尔博格银轮49%股份,公司副董事长陈不非、高级管理人员刘浩均担任皮尔博格银轮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皮尔博格银轮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银轮工贸、银轮起重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房屋租用和出租及水电费用,金额较少,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佛吉亚银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轮与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法国佛吉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建有多家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皮尔博格银轮是公司与科施博格(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科施博格(中国)是科施博格马耳他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银轮工贸及共控制子公司银轮起重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房屋租赁及水电,均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18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5万元。该类交易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签订了相关合同。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银轮与佛吉亚银轮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15,610万元。主要为接受委托代为销售SCR产品、向其提供服务等,该类关联交易首次交易前已经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签订相关分销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由于佛吉亚银轮成立于2017年11月,向公司采购配件的合同正在起草,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签署。

3、公司与皮尔博格银轮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70万元。主要向其销售产品配件、相关协议正在起草,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签订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审议的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明晰产权,便于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进行了日常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财务部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全国性商业银行、公开上市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信托产品:具有抵押充分、变现性强的抵押,或者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担保的信托产品;

(3)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4)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等。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实施方式: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采取的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与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选购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必要时还需及时上报公司经营层。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现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只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会计政策更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下午13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财务预算;

6、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议案。

其中,议案6、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8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信光、彭颖红、刘海生先生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7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2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联系传真:0576-8393880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6”,投票简称为“银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 3:

回 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16:0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下转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