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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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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告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阳港发电”)于2017年2月收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封中院”)出具的(2016)豫02执67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要求射阳港发电赔偿申请执行人500万元。对此,射阳港发电向开封中院提出执行异议。2017年4月5日,射阳港发电收到开封中院出具的(2017)豫02执异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射阳港发电的异议申请。其后,射阳港发电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高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执行异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近日,射阳港发电收到河南省高院送达的(2017)豫执复8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射阳港发电复议请求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复议请求成立,河南省高院予以支持,具体如下:

一、撤销开封中院(2017)豫02执异3号异议裁定;

二、撤销开封中院(2016)豫02执67号之五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