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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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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9,857,444.93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55,732,808.4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296,108,937.10元。以2017年度12月31日总股本1,113,938,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移动互联、万物互联、大数据等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全球孕育兴起,CT与IT走向全面融合,数字化将渗透到万事万物,也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整个ICT产业进入了一个深刻变革的时期。以服务为主的云计算、大数据、社交化、移动互联平台技术,以及下一代安全、增强/虚拟现实、物联网、认知系统等不断演进的ICT技术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撑。电信运营商也开始进行包括网络转型、业务转型、运维转型和管理转型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两张大网将逐步融合,传统网络向软件定义网络,乃至软件定义基础设施的方向不断演进。孕育兴起的数字化转型,既充满挑战,更孕育着机会。

烽火通信通过对自身优势的分析和对整个ICT行业趋势的判断,提出了一条符合行业趋势和自身发展的信息化之路,即“云网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策略,从生态,组织,管理,应用等方面全面实现烽火通信的数字化转型。随着信息服务从深度和广度的提升,烽火通信已经逐步完成从光通信专家向信息服务专家的转型。

在产业布局方面:在武汉、南京、西安等核心城市建立了云计算、数据中心相关研发机构,超过两千名的工程师专注于信息化核心技术的攻关,成功发布烽火FitCloud云网一体化技术战略。

在组织架构上,初步形成“大集成”的业务架构和战斗队形,整合优势资源,打造独具烽火特色的端到端ICT解决方案,积极引领公司面向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等新方向实现拓展。

在行业话语权方面: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制定和专利的获取,参加了几乎所有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有十几位专家在ITU,IEEE, OIF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担任了包括主席,报告人和编辑等重要职务,制定了国际标准30多项,国家标准100多项,行业标准300多项,国内外标准组织地位有所提升。

在国内的成功经验也在同步向国际转移:公司一直遵循着“一品一策,一区一策”的策略,在充分研究所在地区市场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市场和研发策略;每个产出线都设了专门的国际产品线为不同国际市场服务,并且在研发流程上消化世界先进经验为我所用。

未来,烽火业务将覆盖ICT项目的咨询、设计、实施、运营、持续优化的全生命周期,做智慧网络和智慧平台的提供者、智慧应用的提供和聚合者、智慧城市标准的先行者、健康生态的倡导和实践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是烽火实现“十三五”转型升级目标的关键一年,公司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ICT转型拓宽发展空间,注重创新、优化资源、深化变革,不断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经营获得新突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291.25亿元,同比增长19.7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52,762.48万元,同比增长30.88%;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05,622.47万元,同比增长21.28 %;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2,496.34万元,同比增长8.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或冲减“管理费用”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由于上述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将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二级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498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2018-00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烽火通信”)董事长鲁国庆先生,副董事长何书平先生,董事童国华先生,总裁戈俊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3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49%。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限已届满。鲁国庆先生、何书平先生、童国华先生、戈俊先生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限已届满。鲁国庆先生、何书平先生、童国华先生、戈俊先生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减持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进行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4/14

证券代码:600498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08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已经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来自关联股东的鲁国庆、吕卫平、徐杰、何书平四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七、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拟定的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19,857,444.93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16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55,732,808.4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296,108,937.10元。以2017年度12月31日总股本1,113,938,9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18年度审计费用含税价78万元,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十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17年度,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78.57万元,高于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业绩补偿协议》中承诺的预测数,2017年度不存在需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

《关于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440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之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2017年12月31日,注入标的资产评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资产评估的影响后为113,386.00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75,000.00元,没有发生减值。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减值测试涉及的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18】沪第145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441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依据公司发展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4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465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18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十八、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十九、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十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决定聘戈俊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李广成先生、杨壮先生、符宇航女士、王建利先生、何建明先生、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范志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符宇航女士兼任财务总监,任期两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公司第十届经营班子成员简历

戈俊先生 45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李广成先生55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杨壮先生 56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符宇航女士 47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副主任。

王建利先生 56岁,高级工程师,博士后。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何建明先生 54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王彦亮先生 49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曾军先生41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曾任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国内市场总部副总经理。

蓝海先生41岁,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裁,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线缆产出线总裁、副总裁。

范志文先生 39岁,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网络产出线副总裁、光网络产品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0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17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定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真实,管理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等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1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四名关联董事鲁国庆、吕卫平、何书平、徐杰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2018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2、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少华;注册资本:62,890.0752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8,500万元。

4、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杰;注册资本:51,043.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移动电话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

5、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500万元。

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卫平;注册资本:19,8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7、 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8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9、 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皓;注册资本:12,480万元;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2号;经营范围:电源及电源智能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胶体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及系统设备、节能产品、LED及LED灯具、新能源及材料(太阳能组件系统集成、风力及风光互补发电系统集成、控制器、逆变器、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光电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集成及施工;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池安装和回收;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018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

10、2018年全年,与同受武邮公司控制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8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11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93,82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4年12月24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2 号)批准,公司获准于2015年向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行动”)发行44,858,523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星空”)49%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837,81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后,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并于2015年5月29日刊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2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14.49元/股调整为14.24元/股,向交易对方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由44,858,523股调整为45,646,067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由14.49元/股调整为14.24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15亿元,配套融资发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14,837,819股调整为不超过15,098,314股。

公司此次发行的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三)本次交易中各发行对象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拉萨行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烽火通信与拉萨行动于2014年11月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烽火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报告书》”),拉萨行动对其认购的股份承诺如下:

“(1)、拉萨行动以所持烽火星空股权认购的烽火通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因业绩预测补偿而被上市公司回购的情形除外。除前述条件外,该等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

拉萨行动认购的烽火通信本次发行的股份,如因烽火通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2)本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烽火通信股份在履行前述锁定承诺后减持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烽火通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以外,本公司转让持有的烽火通信股份,将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除拉萨行动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张丽雅等6人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张丽雅等6人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2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22.5万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2月2日完成注销后,公司股本由1,046,918,471股减少为1,046,693,474股。

2、2016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赵咸红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8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42人因201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第一个解锁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170,508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数420,508股。上述420,508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注销后,公司股本由1,046,693,474股减少为1,046,272,966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8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74,3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01,999,991.99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3,560.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74,676,431.2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703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 年9 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046,272,966股增加为1,114,247,315股。

4、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6,667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36人因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个解锁期不可解锁部分共计121,674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数308,341股。上述308,341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17日完成注销后,公司股本由1,114,247,315股减少为1,113,938,974股。

除上述情形外,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未有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烽火通信与拉萨行动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拉萨行动承诺如下:烽火星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112万元、17,545万元和19,821万元;在承诺年度内,若烽火星空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积净利润承诺的,拉萨行动应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其从烽火通信获得的股份及现金向烽火通信进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440号”《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烽火星空2017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78.57万元,高于拉萨行动在与烽火通信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中承诺的19,821.00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93,8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情况与发行报告书所载内容的差异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情况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所载情况一致。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认为:

1、烽火通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报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和其他限售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附件

1、关于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8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1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4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8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临2018-01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 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4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17:00前到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4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18-01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7笔理财产品,金额共计66,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及2018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部分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3日陆续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66,4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6,050,749.42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届时公司将根据购买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