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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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拟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336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附件: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