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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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藤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1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藤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属于框架性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双方将于本意向书签署后开展进一步洽谈,并另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该意向书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后续具体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次意向书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4月14日,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或“乙方”)与藤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或“意向书”),意向书约定拟选址位于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建设陶瓷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待本意向书签订后进一步商谈,并签订具体项目投资协议。

本意向书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并拟签署相关正式协议时,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藤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藤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乙方: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24959189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办公综合大楼)第三层4号

法人代表:邓啟棠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为企业提供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对城市项目进行投资;企业、个人贷款代办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实业投资、融资理财、在建工程项目贷款、金融信息的咨询服务;信用担保及相关担保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可行性研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与公关服务;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蒙娜丽莎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在依法取得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拟在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内建设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700亩。项目用地通过依法挂牌出让取得。

(二)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投资总额待本意向书签订后进一步商谈,实际投资总额以后续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三)双方约定主要内容

1、甲方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本意向书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用地征地工作,并在土地挂牌前完成“五通一平”工作。

2、乙方应主动在甲方的指引下向有关部门提出立项申请、项目报批及其前期工作,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有关工作。

3、乙方项目可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现有的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甲方保证乙方项目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重点项目,享受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一企一策特惠政策,以加快乙方项目土地证办理、项目立项、环评批复等各项工作进度。

4、甲方根据乙方项目推进计划协调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税务等涉及到的职能部门办理好相关证件,并协调道路(含下水道)、供水、电力、供气、通讯等部门为乙方项目按规划要求提供水电容量、天然气或煤气指标供气量、通讯网络、道路畅通等。

5、本意向书是甲乙双方今后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的依据及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根据经营需要可由乙方母公司或乙方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等进行后续正式投资协议的签署和进行投资具体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意义

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为基础性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及其实施尚需要作进一步沟通、落实,并签订具体项目投资协议。因此,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实施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目前的供应效率和产能配套效率,有利于公司产能的提升,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和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对产能配套的需求,形成规模经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书属于框架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双方将于本意向书签署后开展进一步洽谈,并另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意向书中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设立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通过立项、规划、环评、安评等相关行政许可。

3、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该意向书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后续具体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4、本次签订的意向书的总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将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能力等提出较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项目资金安排及管理等风险。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意向书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