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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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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 4月13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8年4月2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监事会同意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 4月13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8年4月2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5,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魏一骥先生简历:27岁,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浙江晨丰灯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案主要内容: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5,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55,460.46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330,374.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133,037.46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1,197,337.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154,656.58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2017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351,993.69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截止2017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98,062,488.8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5,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二、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单位:元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和总资产等财务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经营情况稳定,业绩增长稳健,盈利能力良好。

三、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和财务状况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本次资本公司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额度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额度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自有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6、投资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35.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64.98万元(包含本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878.26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4万元。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64.9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8,872.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 “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464.9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872.56万元。

(1)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

根据2016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将38,26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186.98万元(包含本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600.26万元)。

(2)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二: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2016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将6,9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8万元(包含本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78万元)。

(3)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2016年7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将1,11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有募集资金投入。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878.2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17年12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43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17年12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1,1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丰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 月 13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20,733.50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7,531.50万元,2017年为项目建设期第一年,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注 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期为一年。

[注3]: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议价能力,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报于“其他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相应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2,375,778.50元,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2,375,778.50元。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4,128.25元,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0.00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33,616.47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2,263,083.52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损失29,488.22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损失2,263,083.52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 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8日

至2018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

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及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