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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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编号:临2018-01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8年4月1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99,121,395.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491,706.5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128,942.40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241,368.71元。

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549,904.7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4,434,054.0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128,942.40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87,244,793.06元。

鉴于2017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支付给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的审计报酬共计11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金额为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金额为45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卞志航先生、温春旺先生回避表决)

2017年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261.73万元,符合公司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管理办法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1、《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编号:临2018-01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8年4月1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99,121,395.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5,491,706.5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128,942.40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241,368.71元。

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549,904.7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4,434,054.0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128,942.40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87,244,793.06元。

鉴于2017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目的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迈锐光电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017年末根据对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简称“迈锐光电”)股权项目的评估报告,迈锐光电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4,628.96万元,按持股比例(69.59%)计算,福日电子期末合并报表需确认商誉减值准备7,479.09万元。

2、中诺通讯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017年末根据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简称“中诺通讯”)股权项目的评估报告,中诺通讯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20,656.99万元,福日电子期末合并报表需确认商誉减值准备4,471万元。

3、应收福日光电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017年12月4日我公司原并表子公司福建福日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光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17)闽0105破3号通知书,函告该院于2017年7月24日裁定受理福日光电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1月23日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为福日光电的管理人,福日光电于2017年12月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自2017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按会计准则要求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970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4、蓝图节能翼钢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2017年6月14日,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节能”)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蓝图节能与被告翼城公司签订的《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及《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工程技术协议》。二、被告翼城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蓝图节能投资费用17,100.23812万元利息(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10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蓝图节能基于一审判决的结果,将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翼钢节能项目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并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192.74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翼钢节能项目资产原值19,335.04万元、净值10,196.2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

综上,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因素,本次单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112.83万元 ,对当年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5,112.83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于 2017 年末对固定资产、各类应收款项、在建工程等进行了清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长 期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编号:临2018-02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2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日电子”)2017年财务状况,2017年及以前期间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福日电子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福日电子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福日电子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影响如下:

说明: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损益,按该规定列报于利润表中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不再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