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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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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19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7年,公司在“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继续坚持主业,在能基(UPS、高端定制电源、军工电源、电力自动化系统)、云基(云动力、云服务、云安全)和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网、售电、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三大业务板块均取得战略性突破。同时,公司深耕市场,进一步推动能基、云基、新能源三大业务有机融合,发展出“地铁+光伏”等新的业务模式和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公司从设备制造商向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强化运营变革,公司运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均得到优化。

1、云计算基础服务业务(“云基”业务)

云计算基础服务业务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近几年重点投入的战略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天地祥云的100%并购,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公司旗下云计算相关业务,成立独立运营的“科华恒盛·云集团”。通过战略并购及云集团的成立,公司完善了在云计算行业的服务能力,从产品方案、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维管理、EPC业务到IDC基础服务(机柜租赁、带宽租赁、数据中心定制等)和IDC增值服务(SDN、DDOS流量清洗、数据同步等)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已建成4个大型数据中心,广泛服务于政府、金融、互联网公司等客户,其中,部分数据中心服务于国内顶级互联网公司。报告期内,云集团获得了2017中国IT市场年会五项大奖、GITC2017”互联网最佳服务奖“、”2017年度中国IDC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等荣誉。

2、能基业务

2017年,公司能基业务在金融、通信、公共等领域继续保持领先。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CCID)的报告,公司在2017年中国UPS销售额整体市场中列UPS厂商第2名、本土UPS厂商第1名,在2017年中国大功率UPS市场中列UPS厂商第2名、本土UPS厂商第1名。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在轨道交通、军工、核电等领域的布局,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轨道交通领域,在中国已获批的轨道交通规划城市中,近半数选择了公司的解决方案。2017年4月,福建省轨道交通协会揭牌仪式在公司举行,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影响力。核电领域,公司获颁业界首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研制出国内第一套核电厂1E级K3类UPS(包括充电器、逆变器)设备,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同时成功中标中广核“华龙一号”首堆项目——广西防城港核电站二期工程。军工领域,公司参与建军90周年阅兵信息保障,因贡献突出受到褒奖。报告期内,高可靠的产品质量及高效率的服务能力,使公司为央视鸡年春晚哈尔滨分会场、厦门金砖会议和天津全运会开幕式等提供全方位的电源保护,并均取得圆满的成绩。

3、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第三年入选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在海外市场,全球知名信息咨询公司IHS Markit日前发布的“2017储能逆变器(PCS)报告”显示,科华恒盛储能逆变器2016年出货量全球排名第六;在大于10千瓦容量的储能逆变器全球市场排名中,科华恒盛位居第五。在微网、储能领域,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城市级微网储能方案、无电/弱电地区微网储能方案、离网系统方案,广泛应用于工厂、办公楼、数据中心、医院、学校、无电地区等场所。在售电领域,公司在广东等地探索售电业务。在充电桩领域,公司入选万科集团供应商,助力电动汽车绿色出行。作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解决方案及综合能源服务提供商,公司“基于绿色能源灵活交易的智慧分布式微电网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充电桩年度成长最快企业”、“中国逆变器市场年度成长最快企业”等多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公司在“一体两翼”的战略指引下,继续优化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外,公司聚焦行业,深耕市场,在“能基业务”为主体、“云基础服务业务”和“新能源业务”为两翼的三大业务板块,持续推动向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转型,并且不断推出多场景融合的技术解决方案,如“光伏+交通”、“数据中心+光伏”等,公司业绩得以实现多级驱动。对内,公司继续整合关键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加强风险管控,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均得到明显提升。公司秉承“爱拼、团结、共赢”的企业文化,坚持“目标管理+绩效合约”模式,2017年公司全面推行利润绩效签约制,完善利润中心机制,鼓励利润分享、风险共担,“力出一孔”,公司战略转型成效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2,344,741.63元,同比增长36.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208,114.86元,同比增长148.42%;基本每股收益1.55元,同比增长131.3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云、肖虹、游荣义向董事会提交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412,344,741.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208,114.86元,基本每股收益1.5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234,271,307.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76,157,561.26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100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2017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279,701,50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79,701,500元。由于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2018年4月12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随着股权激励行权情况而变化。因此,具体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即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本次获批授信及担保期限内已设立、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包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拟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规模不超过60元(含6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漳州耐欧

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漳州城盛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发生部分必要的、

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其中耐欧立斯不超过800万,城盛新能源不超过500万。

董事陈成辉先生为漳州耐欧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8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且在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额度为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晟”)、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祥云”)及厦门科华恒盛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电力”)承接数据中心建设及运维、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运维等日常经营业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为华睿晟提供不超过7个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天地祥云提供不超过7个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为恒盛电力提供不超过1个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累积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本议案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赖鸿彰、赖秉光、肖咏等9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9人合计23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2万股,回购价格为17.9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万股,回购价格为18.16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汤珊女士为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贴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效益风险年薪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讨论了《关于购买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华睿晟经营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向华睿晟增资,增资完成后华睿晟最终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激励对象可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4日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自2017年5月2日至2018年1月31日共行权了247,4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79,369,700股增加至279,617,100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章程(2018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5月7日下午14:50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睿晟、天地祥云及恒盛电力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风险年薪收入由固定基础年薪、效益风险年薪、福利和津补贴构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内部董事效益风险年薪与与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效益、个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挂钩。具体效益风险年薪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其中,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薪酬按公司2018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公司管理干部的薪酬制度标准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对本次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因激励对象赖鸿彰、赖秉光、肖咏等9人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2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8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基本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8年4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8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6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 第一节 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类投资品种。

(二)决议有效期

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向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二十五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短期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2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7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6日—2018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5、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第7、11、16、17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