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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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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名,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18,359,191.0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1,835,919.10元,分配2016年度股利41,58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8,920,615.7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63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38,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70,320,615.78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6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5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2,000,000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财务会计审计费用10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总计118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薪酬将以2017年度薪酬为基础,并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实际发放数请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另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和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予以报销;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只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除此之外,不再领取额外的津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立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所提出的相关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纳投服中心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拟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拟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融资计划(2018-2020)〉的预案》;

该计划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预案》;

该规划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第2、3、4、5、8、9、11、13、15、16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2017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划》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预案》。

规划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十一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7年度已发生向关联方常州恒立气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气动”)销售2,953,545.68元,采购2,606,480.29元,公司向关联方无锡恒明液压气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液压”)销售808,268.45元,采购9,657,164.32元,公司租赁关联方580 WEST CROSSROADS LLC(以下简称“580公司”)的厂房发生租赁费1,678,700.00元。现对2018年度前述双方交易总金额做出预计,同时明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等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汪立平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恒立气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立气动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公司于2015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立气动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恒明液压主要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汪立明先生控制的法人,公司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恒明液压于2016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明液压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580公司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580公司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立美国(Hengli America Corporation)为研发和仓储需要,于2017年开始租用580公司的厂房,580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2.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恒立气动、恒明液压的历史交易显示,恒立气动、恒明液压均能按时支付货款,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4、恒立气动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7,306.52万元,净资产3,607.59万元,营业收入6,992.14万元,净利润332.17万元。

恒明液压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894.92万元,净资产169.81万元,营业收入1120.25万元,净利润55.59万元。

580公司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064.65万元,净资产2996.87万元,营业收入98.01万元,净利润-5.7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原则及依据

定价原则:公司与恒立气动、恒明液压、580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标比价)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特定产品或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2、 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全部款项。

3、 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付(收)款安排原则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或服务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较小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8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及衔接

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10点

召开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东面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

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3164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hydraulic.com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