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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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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7 公司简称:城地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1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2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桩基、基坑围护及岩土领域相关设计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是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

公司业务具体包括静力压桩、钻孔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地下结构预制拼装构件应用等基础工程的施工服务,以及基坑围护挡土止水结构、地基加固改良、土石方工程施工等,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业厂房等。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相关的行业资质认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等,是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公司通过设计带动施工,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为业主节约造价、缩短工期等,一体化施工使得公司在业务拓展,特别是大型项目的承揽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工程承包,包括勘察、咨询、设计、施工、检测中的单项承包或专业综合承包。根据承包方式不同,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模式包括专业承包和总承包两种。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上海市建筑业保持平稳发展公司主要业务区域为以上海为主的华东地区,因此上海市建筑业的发展与公司业务息息相关。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数据,上海市近三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建筑工程总产值保持稳定增长,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保证,具体如下:

2、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将为桩基和基坑围护业务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房地产领域目前是桩基和基坑围护最大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商业、住宅、办公楼、保障房等工程项目的地基加固及地下空间处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国房地产投资额达到102,580.61亿元,同比增长6.88%。随着房地产投资的逐步加大,我国房屋的施工面积也保持较大规模,2017年房屋施工面积达到131.72亿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来源于房地产行业,在行业保持基本稳定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保持了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

3、我国基建投资加大给公司带来发展机遇

2016年1-12月,国内基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5.20万亿元,同比增长15.71%。根据部分省份的2018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预计我国2018年全国基建投资将保持稳定增长,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机遇。

除房地产行业外,公司提供的桩基、基坑围护及岩土领域相关设计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业务领域亦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

铁路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7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5万公里。根据发展改革委印发《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0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预计十三五期间铁路投资3.8万亿,年均约7600亿元。

城市轨道交通方面,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增速明显,未来三年我国重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里程达到2385公里,共计103个轨交项目,总投资1.65万亿。

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方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全国147个城市28个县已累计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全面完成了年度2000公里的目标任务。2016年来我国逐渐加大了海绵城市的批复力度,2016年30个国家试点城市开工海绵城市项目320平方公里。在2016年12月26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表示2017年将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抓好120个国家和省级试点。

公司未来将积极在上述领域拓展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住市场机遇,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2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730万元,增幅为4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39.13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104.51万元,增幅为19.96%。总体来说,2017年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均超过年初预期。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2)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新签合同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7 年度新签订单情况

2017年度,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数量55个,金额为人民币7.04亿元,较上年增长约22.19%。

前述签订合同总额中,建筑施工业务累计新签38项合同,合同额约为7.03亿元;设计咨询及勘察业务累计新签14项合同,合同额约为126.9万元。

二、截至 2017 年 12月31日,公司本年新签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龙湖颛桥项目桩基、基坑围护及临时设施

合同金额:人民币 94,381,708.00 元

进展情况:截至12月31日,累计投入41,845,754.32 元。

信息索引:详见2017-015号、2017-019号及2017-049号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国锋、董事兼副总经理谢曙东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1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200,000股。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万元。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 2018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7年末总股本1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200,000股。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万元。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 2018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2017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均无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内容:

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

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比例为: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以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2)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7年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原有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标准已执行多年,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与原标准制定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回收情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比例为:

2、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公司2017年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3、假设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即使用上述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须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0,438,644.75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97,462,769.96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城地股份分别于2016年8月30日和2016年9月18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共和新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6年9月27日,城地股份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33.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99.1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65 号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城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6,269,321.62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0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予以公告。2016年11月1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购买5,00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8日赎回该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1,420,479.45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陀合伙)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城地股份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陀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卢静芳女士的通知,卢静芳女士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卢静芳女士将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5.24%)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4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4月12日。

2、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4月16日,卢静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06.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3%。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54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4%。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卢静芳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质押公司股份。卢静芳女士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未来将自筹资金归还。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卢静芳女士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回购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