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20 公司简称:江苏阳光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93,936.10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28,019,173.3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1,872,610.76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146,562.63元,鉴于公司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1元,以及公司埃塞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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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细分为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精纺呢绒行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产业。主要从事精纺呢绒面料、毛纺、电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纺织产业:
公司纺织业务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原材料是羊毛,大部分为澳大利亚进口,主要生产毛纱和精纺面料,供应给国内及国外采购商用于西服的制作。
目前,公司的阳光呢绒形成了100支、120支、150支、180支、300支等高支超薄呢系列,紧密纺、多组分复合纺纱、赛络纺等新型纺纱系列,以及羊绒精纺面料、天然纤维休闲面料、功能复合型面料等20多个系列8000多个品种。主导产品有:1、可溶性纤维面料(高支轻薄产品),采用新型材料水溶性纤维开发的高支轻薄面料。2、纯毛高支超薄精品(美丽诺花呢),该产品采用澳大利亚美丽诺羊毛(最细),不仅具有极好的保暖吸湿功能,而且具有伸缩适度的张力,展现华贵的气质。3、陶纤花呢(XLA弹性纤维系列产品),采用DOW XLA新型弹性纤维极好的耐热性和稳定的耐化学品性能,研制开发出陶纤花呢。该产品穿着舒适,质感华贵,改善了面料的悬垂性和手感。4、高支天丝薄花呢,采用进口澳毛、超细涤纶、天丝三组份的高档精纺面料,具有优美的外观,呢面细腻光洁,手感柔软、丰满,悬垂性好,有动感,透气性好,吸湿率高,强力高。与羊毛相比,可贴身穿着无刺痒感。5、紧密纺面料,采取国际最先进的紧密纺纱技术进行纺纱,纺纱过程中纤维散失少,纱线光洁圆润,毛羽少,条干均匀,强力高,弹性好。与传统毛织物相比,风格独特、新颖,呢面匀净,光泽自然,手感滑糯、活络,悬垂性好。做成服装后不易起毛起球,耐磨耐穿,抗皱性透气性好,穿着舒适。6、多功能精纺面料,本产品对羊毛纤维性能进行研究,采用了新型后整理工艺,使精纺面料达到具备抗静电、防水、防油、防污、易护理等功能,并且面料具有良好的弹性及抗皱性,该产品呢面细洁、手感舒适、柔爽,光泽自然,具有抗皱、易护理功能。
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和创造国际化新优势的产业,是科技与时尚融合、衣着消费与产业用并举的产业。毛纺行业作为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毛纺行业中的精纺呢绒行业,在纺织工业中生产加工工艺技术最为复杂,精纺呢绒行业具有鲜明的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特点,被称为“技术纺织”,其产品的适应性,穿着的舒适性、时尚性、功能性和高档化一直被誉为纺织产品家族的“黄金贵族”, 主要用于制作高档服装,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纺织制造业整体上属于成熟行业,在行业地位上,公司是国内毛纺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国内毛纺企业的出口大户。公司多年来专注经营精纺呢绒,以技术纺织核心专长引领行业高端领域。目前,公司、山东如意等几家企业占据了毛纺织高端产品市场。近年来公司一直进入中国毛纺、毛针织行业竞争力10强、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竞争力500强、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品牌价值50强企业。
(二)热电产业:公司在江阴新桥、云亭、璜塘及盐城大丰等地,投资了四家热电厂,分别是新桥热电、云亭热电、璜塘热电、大丰热电,主要生产电力和蒸汽,电力上网销售给省电力公司,蒸汽用于满足所辖地域用热的需求。其中,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并集中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新桥热电完成了对云亭热电的吸收合并,对公司热电产业的经营和利润无不利影响(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故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的热电厂是新桥热电、璜塘热电和大丰热电。
公司原有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进入破产程序,2016年破产程序已完成。公司不从事多晶硅相关业务。
具体的经营情况和行业信息可参考本公司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经营和行业的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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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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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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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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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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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第四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1亿元,同比增加2.80%;营业利润1.20亿元,同比减少41.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亿元,同比减少20.86%。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热电行业煤碳价格上升利润减少,以及上期云亭停产替代发电导致2016年的利润增加。
纺织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5.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7%,营业成本11.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2%,毛利率为23.71%,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个百分点。从营业收入分析,按地区分,其中内销较上年同期增加30%,外销较上年同期减少20.04%;按产品分,其中毛纺较上年同期减少26.02%,面料较上年同期增加6.37%。
热电产业实现营业收入5.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6%,营业成本4.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26%,毛利率为15.58%,较上年同期减少11.14个百分点。2017年煤炭价格持续高位,导致公司热电子公司发电成本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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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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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0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93,936.10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28,019,173.3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1,872,610.76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146,562.63元,鉴于公司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1元,以及公司埃塞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公司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二)公司现金分红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特殊情况是指:1、审计机构不能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所需资金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3、公司当年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时。4、可分配利润低于每股0.1元时。”根据该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必须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充分考虑了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埃塞项目的投资建设。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报酬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007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008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只有两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增补高青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为陈丽芬女士、高青化先生、刘斌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为陈丽芬女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009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董事会无须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审议的关联方涵盖了除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外的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关联单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009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陈丽芬、陆宇、刘玉林、高青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0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敬农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其中与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无须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则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因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8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135,966,833.98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金额178,687,019.57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45,964.05元,营业外收入减少6,453.73元,上期营业外支出减少21,224.91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0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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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 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实业”)、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 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大厦”)、 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时尚”)、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生态园”)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纺织”)、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医疗”)、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冷链”)、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加油站”)、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薇生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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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湖北美尔雅销售有限公司(简称“美尔雅”)自2017年7月起不再为我公司关联方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丰源碳化总资产为1733.51万元,净资产1616.60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84.77万元。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50万元。
(二)胜海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特种纤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胜海实业总资产为18218.84万元,净资产8489.57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650.35万元。
2、关联关系
胜海实业是公司参股10%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胜海实业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胜海实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000万元。
(三)阳光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428号
注册资本:46146.959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领带、票夹、皮带、围巾、手巾、手袋的制造、加工;服装、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纺织品、针织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阳光服饰总资产为284197.66万元万元,净资产51314.26万元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94.68万元万元。
2、关联关系
由于阳光服饰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于2012年9月8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同时阳光服饰为本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阳光服饰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5100万元。
(四)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大厦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7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舞会;理发店;美容店;保龄球、桌球、棋牌、健身的服务;猪、牛、羊、家禽的饲养、屠宰、销售;蔬菜种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阳光大厦总资产为819.29万元,净资产141.06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77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大厦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母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大厦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大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900万元。
(五)阳光时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光时尚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501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首饰、工艺品的销售;服装、鞋帽、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皮革制品、首饰、工艺品的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阳光时尚总资产为5475.19万元,净资产4571.86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55.94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时尚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时尚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时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5万元。
(六)阳光生态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不含种子苗木);水产(不含种苗)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艺绿化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阳光生态园总资产为5968.72万元,净资产2189.98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85.15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生态园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生态园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生态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20万元。
(七)华东纺织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华东纺织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饰面料及辅料的检验测试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东纺织总资产为1097.83万元,净资产1053.80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36.80万元。
2、关联关系
华东纺织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华东纺织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华东纺织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60万元。
(八)海克医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1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诊断设备(限肺癌和胃癌领域使用)的研发、生产、维修,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克医疗总资产为4641.89万元,净资产4440.3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259.70万元。
2、关联关系
海克医疗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海克医疗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海克医疗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万元。
(九)金德冷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东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冷库出租;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工业制冰;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德冷链总资产为1710.53万元,净资产1794.48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05.52万元。
2、关联关系
金德冷链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金德冷链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金德冷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00万元。
(十)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阳光集团总资产2,294,439.09万元,净资产952,295.59万元,2017年1月至9月净利润24,884.46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31.65万元。
(十一)阳光加油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加油站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华士镇新华路6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阳光加油站总资产为879.80万元,净资产162.87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57.86万元。
2、关联关系:阳光加油站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加油站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18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加油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00万元。
(十二)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
注册资本:18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总资产为5903.36万元,净资产-323.48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28.31万元。
2、关联关系
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污水处理厂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18年公司预计与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600万元。
(十三)晨薇生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路中房6号
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不含种子木苗)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中草药的研究、开发、种植;水产的养殖、销售;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景区的规划、策划;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雕塑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养护工程、生态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晨薇生态总资产为41640.77万元,净资产5921.65万元,2017年1月至12月净利润为-1229.47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先生(于2017年11月辞职)现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晨薇生态是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晨薇生态目前为我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晨薇生态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18年公司预计与晨薇生态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1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出租,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水电、汽、面料、毛纺、办公室出租。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碳化加工、污水处理、纺织品检测服务。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购买餐饮、会务费等,主要是因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年来一直向关联公司租用土地,及购买餐饮、会务费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8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2018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无关联董事,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阳光时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2017年4月28日,公司与阳光大厦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三)2017年1月1日,公司与海克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华东纺织签订“租赁合同” 租用本公司的房屋。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五)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阳光集团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用阳光集团的土地。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丰源碳化、胜海实业、阳光服饰、阳光大厦、阳光时尚、华东纺织、阳光生态园签定《2018年度供用水电框架协议》、《2018年度供用电框架协议》、《2018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18年度供用毛纺框架协议》、《2018年度供用面料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电、汽、毛纺、面料。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五)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阳光大厦、阳光服饰、阳光加油站分别签定《2018年度餐饮、会务费框架协议》、《2018年度采购面料等框架协议》、《2018年度油类费用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购买餐饮、会务费用、面料、油费等。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六)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丰源碳化、华东纺织、污水处理公司分别签定《201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2018年度污水处理框架协议》,约定由丰源碳化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碳化加工;由华东纺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由污水处理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2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2日
至2018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孙宁玲、郁琴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7年5月21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1日。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8-01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2018年4月18日-4月26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赵静
2、电话:0510-86121688
3、传真:0510-86121688
4、邮件:600220jsyg@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