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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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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5,267,330.6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81,096.48元,2017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115,616.43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种子及其副产品加工及销售、乳制品加工及销售以及甘草深加工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各项业务由专门子公司进行。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开展,主要经营产品涉及棉花(包括长绒棉、陆地棉、彩色棉、抗虫棉)、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种子以及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子及农药、微肥等。乳制品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乳业开展,主要经营业务奶牛养殖、原奶收购,液态乳以及奶粉等乳制品的生产销售。甘草制品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甘草开展,主要经营产品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霜、甘草酸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总黄酮、甘草多糖、甘草酸二钾盐和甘草甜味素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自己的科研机构及良繁场培育繁殖和提纯原种,将原种通过自有扩繁基地以及销售给签订了预约扩繁合同的团场进行扩繁种植。自有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种子籽棉、原粮等农作物归公司所有,预约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公司按照委托扩繁合同约定回收种子籽棉或毛籽进行种子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团场”的模式进行种子繁育,并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完成制种等程序。皮棉作为棉种加工副产品而产生。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种子销售模式主要通过自有经销体系销售,部分区域采用代理销售。

2、乳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原奶,采用长期订单下的市场统一询价价格收购。

(2)生产模式

液态奶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由公司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加工生产。奶粉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与存货生产模式相结合确定生产规模,本年度由库车乳业代为加工。

(3)销售模式

新农乳业主要利用自有销售渠道销售,在部分区域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并通过构建电商平台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3、甘草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甘草采购过程中,在公开询价的基础上,公司针对甘草的质量、物流费用等因素分别定价。

(2)生产模式

新农甘草的主要产品为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霜、甘草酸。年初公司根据市场上一年的占有率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制订生产计划。期间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的是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自2000年《种子法》出台以来,我国种业进入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培育了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领先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但是,与国外大型种业企业相比,我国种业的竞争力仍然较弱,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等问题。受行业集中度低和同质化竞争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种子仍存在供给和需求不对称的现象。整体来看,种业还处于行业调整期,特别是棉种行业,受种植面积下降、种子更新速度加快等影响,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塔河种业具有从良繁、扩繁、加工、销售等整套棉种生产、经营体系。近年来,始终坚持“育种做新、良繁做精”的生产经营思路,充分利用良种繁育场已形成的成套良繁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将以棉种为主的农作物新品种良种繁育工作做精。粮繁体系及良繁研发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和丰富的经验,在区域种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乳制品业务

畜牧及乳制品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乳制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总体上看,我国奶业发展起步晚,增长迅猛,但人均乳品消费水平依然偏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我国城乡居民乳制品观念的转变,消费品种升级,在总消费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对于新鲜、营养价值高、功能作用显著的高端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快速增加。这种消费需求的阶段性变化,促使我国奶业发展由以往单纯数量扩张转入提高质量效益与数量增长并重的发展阶段。2017年,中国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供给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结构日益优化。在此宏观形势下,整个乳品行业也呈回暖趋势。城市人均乳品消费量提升,二胎效应带动乳品需求稳定增长,行业整体收入增长提速。同时,在乳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下,国内乳业逐步进入以品牌竞争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整合阶段,促使乳品企业加速产品升级、产品创新、提升内部运营能力。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国际市场的不断融合,通过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补齐短板,我国奶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2007年,新农乳业成为新疆第一家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乳品企业。稳定的质量与良好的口感,塑造了新农乳业的优质品牌。公司主导产品在南疆区域以及北疆、东疆、石河子等多地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较好的美誉度。但受自身规模、产品结构、营销网络等方面竞争劣势,预计乳业竞争态势将相当严峻。

3、甘草制品业务

甘草是我国中药材的最主要品种之一,中医素有“十方九草”之称。据初步统计,至今从甘草中已分离得到100多种化合物。在国际市场上,从甘草中已经提取出20多种有效成分,广泛使用于医药、食品、烟草、化妆品等方面。可以说,甘草是具有全球性广泛经济用途的重要资源。近几年,甘草行业随着国家准入条件的变化,民营企业纷纷异军突起,同时国字号制药企业也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正在向上游进行延伸,这对新农甘草市场份额是一个冲击,但优质甘草制品和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还比较少,新农甘草拥有全国先进的生产设备,且深加工产品的品质走在行业前列,生产的“红柳”牌甘草提取系列产品被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认定为“中国著名品牌”产品,“红柳”牌商标被新疆工商局评为“新疆著名商标”,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受相关行业布局调整,大型药企自建加工能力等影响,甘草制品行业正加速整合,行业发展机遇与风险并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生产皮棉9416.70吨,棉种4928.79吨,甘草制品731.75吨,液态奶32752吨,奶粉2271吨;实现销售收入9.45亿元,年末总资产25.55亿元,下降8.83%,净资产6.9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78.10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阿拉尔新农棉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纺”)、新疆新农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矿业”)6 家子公司。

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董事常俊刚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白宏本先生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宏本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5,267,330.6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81,096.48元,2017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115,616.43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项议案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项议案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追加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追加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项议案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八、《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亦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重大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有序开展。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5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或“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17年度公司计提的重大资产减值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由于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5533.92万元。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针对上述重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533.92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5533.92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5183.01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减值,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常俊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万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26.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市

经营范围:农用农药(除剧毒)批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筑材料、吊车服务、摩托车、粮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潢材料、皮棉、微滴灌项目、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灌带销售;仓储;合成复合肥料、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42.0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棉布、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棉花包装材料、打包机械农副产品购销;电子产品购销;电子商务;仓储服务;搬运与装卸;铁路、公路货运代理;房屋租赁;日用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市政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河湖整治堤防工程、建筑材料构件的物理实验与化学分析、运输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挖运、管道、线路、110KV输变电项目、钻水井、锅炉安装、陶瓷制品、水泥预制构件、水性涂料制造、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施工机械租赁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阿拉尔市银海机采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万君

注册资本:2403.9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1072号

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业机械及零配件销售,机采棉加工技术工人培训,农业机械维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向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是主营产品——皮棉,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8]号)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12,82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75元。截止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12,820股,募集资金总额589,999,995.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1,441,24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558,754.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4URA1028文号的验资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309.44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632.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88.4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为143.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 团)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签订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签订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管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进行注销,具体销户情况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5,855.8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367.39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632.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88.4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为143.66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20,501.6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2月5日,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大通证券(后保荐机构变更为五矿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15年5月29日,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大通证券(后保荐机构变更为五矿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16年7月22日,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但该议案最终未执行,该笔募集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未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此,大通证券(后保荐机构变更为五矿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种业技术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种业技术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方式符合监管要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期后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使用完毕。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新农开发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蓄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证券代码:600359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3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对公司《公司章程》提出的修改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进行修订。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监事时,监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差额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修改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董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监事时,监事会、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所投选票数的总和不得超过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该选票作废。

(五)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所获得的票数应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1/2。如当选董事或者监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应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如2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六)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和计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公正、有效。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改。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8-03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为塔河种业增加贷款担保额度1.5亿元,累计担保额度由原1亿元增至2.5亿元。

●被担保人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23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18年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塔河种业提供最高担保额度1亿元。现根据塔河种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为塔河种业调整增加贷款担保额度。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上述调整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塔河种业的重大决策具有绝对的影响力,鉴于其他股东对塔河种业影响力偏弱,经股东之间协商,确定由本公司全额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塔河种业增加贷款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主要目的是满足塔河种业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塔河种业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增加贷款担保额度1.5亿元人民币,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具体为: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总额5000万,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总额6300万元,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总额11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3%。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增加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贷款担保额度的目的是为保障塔河种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资金需求,风险是可控的,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增加贷款担保额度1.5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塔河种业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4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接受公司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创丰”)1亿元财务资助,此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2、过去12个月,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如下:1、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签订的《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2、截止目前,塔河种业接受塔河创丰财务资助金额为4201.61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塔河种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塔河种业拟向塔河创丰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有效期为12个月,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塔河种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使用,在此期限内塔河创丰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塔河创丰同意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需塔河种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农业种植科学技术咨询服务。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0日

公司与塔河创丰受同一母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塔河创丰资产总额为139,840,687.85元,负债总额为47,301,625.28元,资产净额为92,539,062.57元,营业收入8,012,304.50元,净利润588,319.34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塔河种业可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加强塔河种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对提高塔河种业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现有6名董事,关联董事占1名,因此5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常俊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强塔河种业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塔河种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实质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塔河创丰发生关联交易如下:1、塔河种业与塔河创丰于2017年12月签订的《农业生产定向服务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塔河创丰为塔河种业提供良种繁育的定向服务,并向塔河种业收取劳务费800万元人民币;2、截止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塔河种业接受塔河创丰财务资助金额为4201.61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8-04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此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4月13日,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通知的要求,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