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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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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84,383,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082.14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8,355.94万股,不送红股。该预案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制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作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在引领中国醋业发展的基础上,已形成:香醋、白醋、料酒、酱油、酱菜等系列产品。公司注重销售渠道建设,利用营销中心下设的30个办事处布局全国,拥有覆盖各地区的经销网点60万个,同时打造天猫旗舰店拓展线上业务。其主导产品食醋连续20年销量全国领先,广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供应我国驻外160多个国家使(领)馆。恒顺产品先后5获国际金奖、3次蝉联国家质量金奖, 是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恒顺品牌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等荣誉。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调味品行业食醋十强品牌企业”、“中国调味品行业最具资本竞争力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食品工业质量竞争力卓越企业”、等荣誉。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荣获“亚洲名优品牌奖”,2015年度获得江苏省企业技术创新奖。2016年度,公司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一等奖。2017年度,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香醋类产品(含白醋)销售收入占调味品销售总收入比重70%,料酒也成为公司的明星产品,公司的酱醋调味品业务得到稳健增长,公司的盈利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传统渠道+现代渠道“双驱发动”的销售模式做好产品销售。传统渠道以KA、流通、餐饮为主。实施“款到发货”、“保证金”的业务形式,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现金流安全,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管控好市场,对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保证金规范产品渠道价格,交货市场操作空间,同时以“有效资源向有效市场、有效终端倾斜”的方式,大力打造终端的“春耕造林”,强化产品的终端生动化建设,提升 “恒顺香醋”品牌知名度。现代渠道以特通、电商、产品定制等形式拓展新型业务。重点关注BTB、BTC的发展,并与“零售通”、“新通路”、美菜网、盒马鲜生等电商平台紧密对接,做好业务开展,实现渠道销售新增长。

2、生产模式

公司基本“以销定产”,在保证合理的半产品与产成品库存情况下,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公司正通过技术转型升级,加快企业现代化、信息化改造的步伐,积极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努力实现由传统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向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转型。公司利用镇江独特的地理种植优势在镇江市周边建立了3000 亩香陈醋专用糯米种植基地,并在江苏省建成了近万亩的食醋专用粮种植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种植和定向采购模式,通过GAP体系认证,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其中,重点放在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管理上,通过产品生产过程的精细化质量管控,从源头上减低了食醋生产的食品安全风险,最终使公司真正建立了一整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体系,消除了食品行业最大风险—质量安全风险。

3、采购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遵循上市公司内控要求,建立了适合企业发展实际的采购模式。采购方式上采取了由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定制采购等形式,在整个招投标采购过程中由公司纪委、内控审计部全程参与监督管理。采购日常工作由多个专职采购员按业务类型进行分工并辅以ERP系统,及时监控采购过程。最近,公司采购与1688采购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协议,逐步将采购物资全部上网寻源、比价采购,一方面扩大了优质供应商选择范围,另一方面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同时,根据生产计划订单的规律性,制定每月以及每周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资金。针对常年合作供应商,公司通过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诚信档案、定期业绩评定等措施不断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对每年在采购过程中对供货及时、质优的战略合作供应商,公司制定了合理的付款周期,增强了供货商合作的双赢感。此模式,既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又降低了物料采购成本。

(三)行业发展现状

1、全国食醋行业产品——高度同质、创新差异

近年来,我国食醋业发展迅速,多数省都有几个区域强势品牌;各强势品牌基本上都是以所在城市为核心,并逐步向周边市场渗透。

从产品层面上来看,各区域食醋品牌产品主要表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由于食醋企业大多沿袭传统酿造工艺和手工作坊式生产发展起来的,且低成本、低门槛、消费周期长、生产厂商片面对产量过度追求,使得整个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即使一些老字号与新品牌之间也无太大的差异。

二是部分食醋品牌开始追求产品的创新。这部分企业致力于发现消费者需求和满足各层次消费者的核心需求,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市场定位,研发出具有明显创新特征的产品。

2、“四大名醋”产品——各有特色、各霸一方

“四大名醋”——镇江香醋、山西老陈醋、永春老醋和四川保宁醋,均为区域性强势品牌,由于各地的酿造工艺不同,“四大名醋”产品均具地方特色,且产品质量上乘。目前在销售网络上均已突破了单一的地区限制。

食醋行业发展目前处于品牌化的中前期,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在增强,但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和发达国家相比:人均消费金额还有三倍以上提升空间。行业营销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行业的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可以进一步降低。

据统计,我公司“镇江香醋”作为食醋行业的龙头,其市场占有率仅为10%左右。由此说明,食醋行业整合空间巨大。

调味品行业与其它行业相比,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随着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增强,将进一步推动品牌类调味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食醋类市场集中度将会有所提升。

(四)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行业发展趋缓和竞争加剧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咬定“三翻番两提升”的十三五发展目标。三年来,公司推行了各项营销举措:一方面,加大了市场渠道建设,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强化了消费者的记忆,增加了品牌的历史底蕴和产品品质感。通过全体员工努力,公司在生产经营和五大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营调味品业务销售稳步增长,调味品盈利能力达到上市以来最高标准,扣非后的净利润由2015年的1.13亿元提升至2017年的1.8亿元。新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在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和运行质量上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做大、做强食醋产业,努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报表收入15.42亿元,同比增长6.52%。其中,酱醋调味品实现收入13.84亿元,酱醋调味品毛利率为4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含土地收储补偿收益5155万元),同比增长64.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1亿元,同比增长15.6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3户,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3户,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玉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8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897,521.51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696,441.1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369,64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379,753.87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51,232,730.4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0,674,900.8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84,383,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同时,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082.14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8,355.9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议案九、《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议案十、《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公司凝聚力,形成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2016年度、2017年度的公司业绩情况,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提取激励基金总金额700万元,经薪酬委员会提议《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5)。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8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召集并主持。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897,521.51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696,441.1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369,64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379,753.87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51,232,730.4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0,674,900.8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84,383,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同时,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082.14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8,355.94万股。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议案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公司凝聚力,形成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2016年度、2017年度的公司业绩情况,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拟提取基金总金额700万元,经薪酬委员会提议《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的相关事项。监事会同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7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897,521.51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696,441.1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369,644.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379,753.87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51,232,730.4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0,674,900.81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84,383,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同时,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273.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082.14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8,355.94万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各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公司计划与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公司等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项关联交易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玉宏、聂旭东、杨晓康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表决,关联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方购销单位和购销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测指标。

(四)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旭东

主营业务:调味品、食品、饮料、酒、保健品的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

主营业务:纸箱、纸盒制造、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加工、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旭东

主营业务:百货、食品的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食品等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镇江恒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

主营业务:玻璃材料、日用玻璃、药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

主营业务:房产的销售,房屋、场地的租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9,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4.3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75,440,15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3,951,80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488,34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支行32001755336052512801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988,34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4,695,197.65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07,322,681.66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投入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254,520,061.95元,品牌建设项目161,615,849.89元,偿还银行贷款19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559,285.8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221,948.61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293,147.35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入3,825,671.23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118,641.83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15,511.8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3,221,948.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已经严格遵守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注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001755336052512801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2月9日办理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5月6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48,986,692.69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4年5月29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2015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2015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5年11月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2016年5月20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6年5月21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2016年10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6年10月10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6年10月1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全部归还。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2014年7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14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余额为0.00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元。

(七)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 38,559,285.81 元(不含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3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 因此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授权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授权董事会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1、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保障类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银行委托贷款、基金产品及其他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用于投资信托、资管计划、基金及其他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一)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本次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8年4月13日,恒顺醋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年4月13日,恒顺醋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报备文件

1、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条目、章节序号依次顺延。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提前5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6日下午1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226003

传 真:0511-84566603

联 系 人:魏陈云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约一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