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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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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编号:临2018-07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经核查,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成本分析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4、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用于结构性存款的投资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银行贷款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所致。

更正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以及收回前期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银行贷款较去年同期下降,且偿还银行贷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三、《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五)其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四 重大关联交易——(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二)担保情况

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4 应付账款——(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分类信息—— 金融负债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6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A、2017年度分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C、对外交易收入信息——b、地理信息②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了公司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更正,反映出公司在财务基础管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公司将引培并举,持续加大财务、信息披露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奖罚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全面提升公司财务基础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股票代码:600326编号:临2018-08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6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年报披露质量。公司年报中出现如毛利率较上年变化百分点数据异常、现金流变动原因描述不当、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数据缺失等多处明显问题。(1)请公司严肃认真地梳理、核对年报全文并做相应修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请核实相关更正是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产生影响;(2)公司随年报同时提交的审计报告中并未附有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请公司补充披露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并逐项核对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是否有误;(3)请公司说明导致相关错误的原因,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4)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并说明对于公司年报出现多处错误的情况,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已勤勉尽责。

2.关于分季度经营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基本与前两季度的水平保持一致,但该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却呈显著下降,仅为上一季度净利润的1.5%。(1)请公司具体分析第四季度收入与净利润明显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逐项列示相关影响事项及会计处理;(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涉及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调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水利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水利工程部分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为负数,年报披露为拉洛水利项目结算调整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项目概况以及目前的工程进度;(2)公司对该项目已累计确认的收入与成本,以及相关收入与成本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3)本期冲减相关金额的原因,该笔款项前期进行会计确认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公司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涉及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调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关于客户及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3.6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1.49%;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7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74.16%。(1)在前五名客户情况列表中,公司使用“中标额”为统计口径,不符合《格式准则第2号》的规定,请重新以“销售额”统计列示;(2)请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依赖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5.关于减值计提。本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上期大幅增加近三百倍,年报披露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所致。(1)请结合公司本期业务收入变化、应收款项来源、账龄结构等具体分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核实对应账龄数据变化与以前年度报表数据勾稽关系是否准确;(2)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2.27亿元,请结合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各方核实信息并准备回复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