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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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2,991,55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并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1,055,55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83名股东,合计持有限售股162,991,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1%,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8年4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21,055,55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4,255,5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800,000股。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

1、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

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票36,05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海通开元已签署相关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自愿锁定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海通开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1)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其实施减持且其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其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信优选”)

博信优选持有公司股票28,847,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博信优选已签署相关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自愿锁定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博信优选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1)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其实施减持且其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其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的股东中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公司董事郑翔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冰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曙立先生、副总经理张羽女士、副总经理杨锐先生、副总经理夏春霞女士、副总经理朱雪梅女士、副总经理关洪峰先生、财务负责人于洪波女士及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郑云先生。前述人员已签署相关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自愿锁定

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1)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其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其他股东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涉及的股东中包括北京康海天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瑞天诚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汇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西证价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信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天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容、袁骏琳、张英星、李民俊、李子学、李红梅、李意村、王黎炜、李新远、宫贵冬、杨勇、李鹏、穆晓春、李军、刘玉福、田治亮、余伟、丁广顺、宋显建、梁世强、刘军福、彭勇明、李敏行、曲薇嘉、赵桓、杨海林、陈吉宁、杜燚、章文波、张克农、张志刚、黄春芳、应建钢、都明哲、王伟、王鲁、冀砚丁、王京男、郭贺欣、伍绍珍、邵广兴、吴东锋、罗亮亮、赵川、张校民、董建国、李恒涛、李丽蓓、吕伟志、于嘉伟、李浩鹏、吴卓、高立锋、夏忠勇、张卫新、王伟、付杰、丁毅、高洪伟、乔强国、王海龙、徐静茹、李琼、王大海、杨海、郭巍、郭敬东、李文浩、孙有越、王冠华、张亮、汶旻、刘兵胜、王晨光、陈莉、杨晓宇、朱烨庭、邓天奇、董廨玮、陈小敏、金晓华、余祖海、杨立军、李伦、李毅、杨震、李波、杨程、张志军、宫建、刘丁、文益萍、张素霞、姚飞、沙伟龙、付强、王学峰、刘佳炜、郭允坡、李艳霞、江苒、周球、王绍清、王智琢、王鹏、刘熙、孙素丽、李志敏、金瑞琪、易怀勋、郭英、王夕军、陈俊勇、张麟、秦萌、郑荣舜、李旭东、刘亭海、张金旗、王永钊、罗海斌、梅继红、贺彦军、魏刚、王德明、张慧钟、许肄之、张立伟、曹凌、王民、蒙亮、王维兴、王斌、焦勇、赵敬平、安伟、黎美辛、穆桂西、杨晓美、张羽、韩猛、张军、王有先、国晓慧、任明远、方军、郭瑞、胡丹、李明、许涛、鹿兰斌、王建清、刘刚、张虎生、汪海舟、王晓东、王晓欣、刘振岳、张宇弟、刘建文、牛冬生、史亚菲、李乾、李瑞、温凯旋。前述单位与人员已签署相关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所涉及的183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相关核查。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2,991,55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