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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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监事会已于2018年3月20日发出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6.42%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在2018年4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并特别说明如下:
(一)若拟审议的罢免议案均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人数及监事会监事成员人数的规定,拟后续审议的补选议案根据董事会现有空缺席位按照补选议案审议通过的先后顺序填补,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成员不变。
(二)若拟审议的7项罢免议案全部或部分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后续审议的补选议案根据罢免空缺的董事、监事席位及董事会现有空缺席位,按照补选议案审议通过的先后顺序填补。直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后,审议通过顺序在后的选举议案的表决结果因与《公司章程》相应规定抵触而当然不产生法律效力,相应补选议案中提请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当选。
(三)鉴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产业,因公司原董事姚永发先生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的制造业专业人才,从事制造业30余年,本次工大高总特提名姚永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提请补选张大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补选姚永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补选何显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提请补选王明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提请补选吕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提请补选王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补选吕占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补选王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提请补选梁会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补选田黎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3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4月27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7日
至2018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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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7项议案、8.01—8.05、9.01—9.03、10.01—10.0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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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