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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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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4,847,532.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79,748,705.8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7,974,87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1,841,502.18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1,435,560,805.50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240,000,000.00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余额为6,803,153,358.1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64,180,986.24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4,306,682,4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61,336,483.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领导者,已连续7年位列世界500强,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企业集团。2017年,按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加快实施“流通4.0”,主营业务为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全力构建战略协同、周期对冲、产融结合的业务格局,努力追求基业长青。

(一)供应链集成服务

作为公司核心主营业务,供应链集成服务业主要涉及钢铁、汽车、煤炭、化工、铁矿石等五大核心品种。2017年,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营业收入2,690.75亿元,同比增长36.21%,占集团营业收入97.41%,利润贡献61.19%。其中,钢铁、煤炭、化工、铁矿石等四大生产资料核心品种服务量分别增长22%、16%、18%、18%,营业规模均位列全国前三,另外汽车服务业务在全国汽车经销商集团中位列综合实力排名第九。

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源组织、网络渠道、品牌运营等专业优势,通过集购分销、配供配送、增值服务、期现结合、“大平台+小前端”等集成化平台化运营模式,联动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为上下游供应链合作业务伙伴提供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销、出口、物流、金融、信息等高效率的供应链集成服务,致力于成为客户价值导向的定制化智慧供应链服务集成商。

(二)金融服务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主要涉及融资租赁、期货经纪、财务公司、资产管理、金融资产交易、不动产金融、保险代理等业务,初步拥有了相对完整的类金融业务体系,以 “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为发展目标,助力打造 “产业+金融”发展格局。此外公司正在积极申请保险牌照。

公司下属的中大期货主要从事期货经纪、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与风险管理等业务,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多个中心城市建立了30多家营业部;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内部银行”,是公司统一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融资平台、资金运营平台和资金结算平台,已拥有电子票据、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资质牌照;物产融租是省内租赁车辆保有量最大的租赁公司,是杭州G20峰会最大的“保障用车制定服务商”和唯一的“租赁平台运营商”。

(三)高端实业

高端实业作为公司的培育性主业,秉承公司“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的布局逻辑,主要依托公司良好的商誉品牌形象、庞大的现金流资源、政企合作等优势,目前重点布局环保公用、医疗健康两大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领域。

其中,环保公用板块,在固废领域,以垃圾焚烧、污泥处理、生物质发电等为核心技术的热电联产业务获得国家专利,年处理污泥85万吨,年供热能力900万吨,环保热电总装机容量300兆瓦;在电线电缆领域,中大元通线缆在省内外构建起了万余家经销商的庞大网络体系,在屏蔽线等品种上生产能力已处于行业领跑地位,销售同比增长79%,并荣获浙江省名牌;在水务领域,聚焦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已形成城市日供水能力约6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约15万吨;医疗健康板块,按照“四化三结合两链一打通”(架构立体化、管控智慧化、业态多样化、运营平台化,轻重结合、非营结合、医养结合,产业链整合、供应链服务,资本打通)的发展思路,推动全产业链布局,目前“朗和”作为都市型高端养老机构示范运行良好。

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因2017年2月1日为节假日,故本公司于2017年2月3日支付首期利息100,500,000.00元;于2018年2月1日支付第二期利息100,500,000.00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16中大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安排》,2017年6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为维持“AAA”,跟踪评级结果已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是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年”,也是“整合重组年”。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实施“十三·五”战略规划,以“一体两翼”为指引,聚焦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发力金融服务业,拓展医疗健康产业和环保能源产业,以此战略布局省国资委核定的集团十三五“2+2”主业。主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登上全国流通业上市公司竞争力排行的榜首,荣获浙江省“四个强省”领军企业称号,入选高盛“新漂亮50”榜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2766.20亿元,同比增长33.52%;实现利润总额38.26亿元,同比增长15.75%;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5亿元,同比增长3.7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1.80亿元,同比增长29.54%。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点工作及亮点:

(一)聚焦主业,业务开拓有新进展

公司聚焦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这“一体”,积极践行“流通4.0”,打造供应链上下游等利益相关方跨界融合的生态圈,实现从商品经营到提供集成服务的转变,推动供应链集成服务的持续稳健增长,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比分别为97.41%、61.19%。

一是创新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通过全球化上下游资源配置、国内国际联动、现货期货结合等方式,从传统贸易赚取差价逐步转向为供应链上各企业降低成本,打造“进口铁矿石、废钢、焦煤,钢坯,钢材,剪切加工,内销或出口金属加工制品”、“新车销售,汽车金融、维修、俱乐部,二手车交易,汽车用品、救援、租赁,汽车回收”、“电煤,配煤、电、气”、“石油,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纤产品,服装”等一系列可复制的完整供应链集成服务平台。

二是精耕细作,深耕细分市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上控资源,中联物流,下建网络,积极开拓钢铁、汽车、能源、化工、线缆等细分品种和区域市场,市场占有率和渗透力大大提高。通过“全球品牌运营+跨境智能仓配+产业生态园区组织”,物产云商下沙仓出单量获“双十一”保税区单仓第一。

三是主动出击,拓展海外市场。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加快海外网点布局和业务拓展,依托海外平台公司开展实体化运作,积极开拓境内外联动的贸易金融服务。全年热轧、涂镀板卷出口量同比增长140%,不锈钢出口同比增长超60%。

四是拓宽视野,挖掘潜在市场。汽车租赁业务,推进与首汽约车、滴滴出行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发网约车租赁市场等等;能源业务,积极筹划申请原油进口资质、大力开展配煤业务,拓展增量市场;化工业务,将上中下游行业客户的资源、需求有效串联,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客户黏度,增厚盈利空间。

(二)优化结构,两翼培育有新作为

一是创新投融运营模式。前端做深厂商融资租赁业务、中端做强服务增值、后端做好租赁资产证券化,首期6.91亿ABS已成功发行;积极开展主动资管业务,全年新增社会化资产管理规模11亿元;努力探索油品和化工品线上交易模式和场外OTC交易模式;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收益权交易业务,为大型企业和平台服务;创新都市养老理念,首个高端介护式医养中心“朗和”正式营业。

二是医疗健康着力推进并购项目落地。成立医疗健康投资公司,以医院为基础,探索特需医疗、专科中心、康复护理、教育培训等营利性项目,构建医联体内资源共享、专科互补的管理模式。完成金华市人民医院、衢州柯城区人民医院的举办权变更工作;与江干区政府正式签订江干区人民医院IOT合作协议,与衢州开发区合建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

三是环保能源积极推进投资项目落地。正式组建公用环境投资公司,聚焦水务、环保领域,以股权投资、兼并收购、PPP等方式拓展项目。至2017年底已拥有5家供水公司,供水规模65万吨/天;运营管理18家污水处理公司,处理规模15万吨/天。桐乡泰爱斯2炉2机已建成投产,浦江热电预计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三)重组混改,改革创新有新突破

一是实施战略重组整合。物产资本分拆为金融投资、健康产业、公用投资三家公司,培育专业化经营发展能力;整合物产元通和云服务,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汽车综合服务生态系统;积极筹划中大国际和物产电商战略重组,打造物产云商公司,全面推进“跨境+电商+服贸”转型发展;物产民爆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旗下永联民爆顺利重组,促进民爆板块协同有序发展。

二是推行“二次混改”,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稳妥推进成员公司“二次混改”,积极探索产业基金、战略投资者等多元资本参与成员公司改革改制的实施路径。物产环能、物产欧泰、浙油中心实现存量混改优化完善,物产云商、物产公用积极争取纳入省国资委员工持股试点,不断创新成员公司的混改机制和路径。

(四)提质增效,精细管理有新成效

一是专题活动,扎实开展。梳理部门职责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精简重复环节,增进内部协同,提高运作效率;梳理完善各项制度,修订完善127项制度,将157项制度汇编成册;梳理价值链和各经营管理作业环节,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益。

二是优化配置,降本增效。深化银企战略合作,用好各种金融工具组合,优化资源配置,千方百计降低融资成本。2017年公司贷款利率均为基准或下浮,财务成本优势凸显。

三是强化管理,防范风险。连续5年开展“11.9风险安全日”活动,完成177家成员单位内控自评工作,从事先、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四项资金当量管理。2017年总体运行健康平稳,涉诉事项处置有效推进,年度“双降”目标顺利完成。健全“3+X”(投资、财务、内控审计法务+业务)重大投资项目初审体系,全面梳理项目的投资运行情况。

四是信息支撑,提高效率。2017年信息化建设三大任务(OA、HR、BI)已基本完成。SAP ERP系统共计421家公司线上运行,OA系统当前运行公司数323家,EAS合并报表系统共计合并单位364家。公司下属信息平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软件企业。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47,273,571.71元,营业外支出6,943,055.7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0,330,515.95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大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续上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注]:2017年9月12日,本公司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签订《民爆企业重组协议》,本公司以控股子公司物产民爆的全部股权作为出资,与机电集团共同新设成立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

4)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合并范围减少

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王挺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17

物产中大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独立董事贲圣林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沈建林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4,847,532.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79,748,705.8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7,974,87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1,841,502.18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1,435,560,805.50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240,000,000.00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余额为6,803,153,358.1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64,180,986.24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4,306,682,4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61,336,483.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上,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利益、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鼓励性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与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按《浙江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9、2017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监事2017年度实发薪酬情况如下。

董事长王挺革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22.05万元;董事、总经理周冠女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83.42万元;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陈继达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42.39万元;董事宋宏炯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25.38万元;董事兼副总经理沈光明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为184.13万元。

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刘纯凯实发薪酬(含税)为78.75万元;监事施心逸按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29.61万元;职工监事辛琪按成员公司监事长及有关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86.06万元;职工监事朱江风按成员公司监事长及有关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125.57万元;职工监事胡立松按审计内控法务部负责人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62.89万元;职工监事徐雨光按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事务中心总经理岗位考核发放,实发薪酬(含税)为52.67万元(职工监事辛琪、朱江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职代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选举胡立松、徐雨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0、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据公司现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对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总法律顾问龚平2017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07.67万元,副总经理王露宁2017年实发薪酬(含税)(含以前年度清算)121.3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1、关于总部职能部门调整设置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设立“公司律师部”,与“审计内控法务部”合署办公。其余职能部门不变。

12、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关于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期限1年。

15、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2、3、4、5、7、8、9、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18

物产中大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在杭州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调整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候选人的函》,因工作调整,推荐甄建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周德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甄建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3、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4,847,532.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579,748,705.8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与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原则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7,974,870.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1,841,502.18元,减去2017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1,435,560,805.50 元,减去本期支付的永续债利息240,000,000.00元,截至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余额为6,803,153,358.1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64,180,986.24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4,306,682,4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61,336,483.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监事会通过的第1、2、3、4、5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19

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为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与2017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而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与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2018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新增的政府补助适用该准则。根据该准则,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比较报表产生影响。公司2017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31,831,766.22元。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解读规定,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准则施行日之后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按照该准则规定,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在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该终止经营当期和可比会计期间的有关信息。公司本期“持续经营净利润”项目为2,966,799,480.60元,“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为-28,495,163.93元;并按规定将上年同期的净利润进行了追溯调整分类,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项目为2,512,343,619.12元,“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为25,560,971.79元。

(三)根据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相应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公司本期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为740,346,772.32元;并根据规定对上年同期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调减“营业外收入”项目47,273,571.71元,调减“营业外支出”项目6,943,055.7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40,330,515.95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20

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按《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0万元。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21

物产中大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担保金额:2018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38,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8,000.00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122.00万元。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总额为4,621,900.00万元的担保;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参股企业提供总额为23,000.00万元的担保。

●担保金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21,351.89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975.00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中大爱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907.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64,129.8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26,3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中,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6,907.00万元,其他股东同样按持股比例为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和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2”主业形态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18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38,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8,0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上市公司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

二、2018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金石”)的参股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9,122.00万元的担保。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

三、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总额为4,621,9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附件1)

四、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参股企业提供总额23,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产环能)2018年度计划为其参股企业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2,000万元的担保。(详见附件1)

被担保单位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国际)2018年度计划为其参股企业浙江中大新力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的担保。(详见附件1)

被担保单位浙江中大新力经贸有限公司情况介绍,见下表:

五、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21,351.89万元。其中:①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178,104.89万元;②上市公司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907.00万元;③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00万元;④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840.00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担保对象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整体担保风险不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计划及总额内,根据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表

(下转164版)